版權信息
書名:國際貿易實務
作者:路敏,馮明
出版社:南京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7-01
ISBN:9787305179600
前言
國際貿易實務,也稱進出口貿易實務,是一門主要研究國際貨物買賣過程中的有關理論和實際業務的課程,也是一門具有涉外活動特點的實踐性很強的綜合性專業基礎課程。它是國際貿易理論與政策、國際貿易法律與慣例、國際金融、國際運輸與國際保險等學科的基本原理與基本知識的綜合應用。
近年來,我國國際貿易環境不斷改善,自由貿易區的不斷擴展以及電子貿易的日益普及,國際貿易慣例和我國涉外經濟貿易法規、條例又有新的發展和變化。這其中重要的有:國際商會製定的於2011年1月1日生效的《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簡稱《2010通則》或Incoterms 2010)、國際商會製定的於2010年7月1日生效的《見索即付保函統一規則》(國際商會第758號出版物,簡稱URDG 758)、英國倫敦聯合貨物保險委員會於2009年1月1日實施的“協會貨物條款”2009年版(簡稱ICC1\/1\/2009)、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律委員會於2009年9月23日在荷蘭推出的《鹿特丹規則》,供各國開放簽署。可以預見,這些國際貿易慣例與規則的最新變化,必然會對國際貿易實務產生重大的影響。本書對最新國際貿易慣例與規則進行重點介紹,以方便讀者及國際商務人員熟悉與運用。
通過本課程的學習,學生應能從實踐和法律的角度,分析研究國際貿易適用的有關法律與慣例,國際貨物買賣過程的各種實際運作,總結進出口貿易實踐中一些行之有效的貿易習慣和做法,以便掌握從事國際貿易的“生意經”,做到與國際接軌。
由於編者水平有限,書中疏漏和不妥之處在所難免,懇請各位老師和同學提出寶貴意見。
編者
2016年11月
第一章 緒論
【學習要求】
能夠了解並掌握國際貿易實務的研究對象、特點及研究內容,了解國際貿易實務與國際貿易、對外貿易、進出口業務等範疇的區別和聯係,了解國際貿易實務的發展趨勢。
【能力培養目標】
使學生加深對國際貿易實務課程的認識和理解。
第一節 國際貿易實務的基本概念
國際貿易實務,又稱國際貿易技術與操作,是國際貿易理論與政策、國際貿易法律與慣例、國際金融與國際保險、國際技術貿易與國際服務貿易等多學科的基本理論與基本知識的具體實踐和運用。一般說來,國際貿易實務的主要內容是國際商品貿易實務。國際商品貿易實務又稱為進出口業務。在國際市場上,來自不同國家的各種商品競爭激烈,商品進出口業務會受到政治、法律、經濟等因素的影響而變得錯綜複雜,交易過程中間環節多、風險大。除了進出口業務,國際貿易實務還包括國際技術貿易、國際服務貿易,以及與貿易有關的資本國際流動等要素國際移動的具體實踐與運用。因此,為了更好地把握國際貿易實務的含義,必須對相關的國際貿易等基本概念有必要的了解,從而正確認識和理解這些概念之間的區別及其內在聯係,為後邊各章內容的學習奠定堅實的基礎。
一、國際貿易與國內貿易
(一)國際貿易和對外貿易
國際貿易(International Trade)是指國際間的商品與勞務的交換活動,它是各個國家或地區在國際分工基礎上形成密切經濟關係的主要形式。國際貿易學作為一門課程,主要研究國際貿易的產生、發展,以及貿易利得在不同國家的分配,並揭示國際貿易發展的特點及其運行的規律。國際貿易產生和發展的前提是主權國家的存在。由於目前某些主權國家存在不同的獨立關稅區,同時某些主權國家之間又達成了共同關稅區,因而通常所說的國際貿易實際上既指國與國之間的貿易,也包括不同關稅區(地區)之間的貿易。
因為國際貿易是從全世界範圍內來研究國際間的商品與勞務的交換活動,因此又稱之為世界貿易(World Trade)。世界貿易從量的統計角度,是世界各國(地區)對外出口貿易的總和。
對外貿易(Foreign Trade)是指一個國家(地區)與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商品與勞務的交換活動。國際貿易是從總體的角度,即從全世界範圍來觀察和分析這種交換活動,而對外貿易是從局部,即一個國家(地區)的角度來觀察和分析這種交換活動。對於某些海島型國家(地區),通常將其對外貿易稱之為海外貿易(Oversea Trade)。
國際貿易與對外貿易既相互聯係又有所區別,它們之間是總體與局部、一般與個別的關係。本課程研究的國際貿易實務對於國際貿易和對外貿易來說具有共同的實踐和運用意義。
國際貿易從其最早產生和發展來看,隻是指國際間的商品貿易,包括商品出口和進口兩個方麵。一國(地區)從其他國家(地區)購進商品用於國(地區)內的生產和消費的全部貿易活動稱為進口(Import),而一國(地區)向其他國家(地區)銷售本國(地區)商品的全部貿易活動稱為出口(Export)。因此,從狹義上講,國際貿易又稱為進出口貿易或商品進出口。在當代,廣義的國際貿易不僅包括商品進出口,還包括技術與服務的國際交換。
(二)有形貿易與無形貿易
有形貿易(Tangible Trade)是指貿易雙方所交易的對象是有形的、看得見的商品。因此,有形貿易又稱為有形商品貿易(Tangible Goods Trade),也就是狹義的國際貿易。國際商會公布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等國際貿易慣例和公約主要都是針對有形貿易製定的。聯合國秘書處1950年製訂,後來經過多次修訂的《國際貿易標準分類》(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把所有有形商品按大類、章、組、分組、項目、子目進行分類,使所有的商品都有唯一歸類和6位編碼,以便於進出口商品的交易與統計。
無形貿易(Intangible Trade)也稱為無形商品貿易,是指無實物形態的貿易,具體包括技術貿易,跨國的運輸、保險、金融、旅遊等國際服務貿易,勞務輸出輸入,等等。
無形貿易與有形貿易密切相關,隨著有形貿易的發展逐步形成,並對有形貿易產生巨大的影響。無形貿易通過技術和服務的國際化,大大推動了有形貿易的發展。無形貿易與有形貿易又有著明顯的區別:第一,二者交易的對象不同;第二,二者交易過程的環節與複雜程度不同;第三,二者適用的法律和慣例不同;第四,二者在海關統計上反映不同;第五,二者在國際收支中所占比重不同。一般說來,有形貿易比服務貿易環節多,但與技術貿易相比又簡單得多。在海關統計中隻反映有形貿易,而在國際收支中兩者均有反映,但有形貿易占著巨大的比重。當然,極少數以服務貿易為主的城市型國家或地區,服務貿易的比重會比較高。但從總體上看,盡管近年來無形貿易有了巨大的發展,但相對於有形貿易,比重還相當小。
(三)對外貿易與國內貿易
對外貿易是國內貿易向國際的延伸。從一個國家來看,其對外貿易和國內貿易都是商品和勞務的交換,商品都是從生產者向消費者轉移。而且,出口要以國內的生產或采購為前提,進口要以國內市場的銷售為目標,通過進出口使得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融為一體。但是,對外貿易和國內貿易相比具有難度大、風險高、程序複雜等特點。
第一,對外貿易難度大。對外貿易和國內貿易在本質上說都是商品交換活動,在商品從生產者向消費者轉移過程中大體都要經過相同的環節,如貿易洽商、合同簽訂、履行合同等。更具體的還有商品的質量、品名、數量、價格,商品的包裝、運輸、保險,貨款的結算等等。但與國內貿易相比,對外貿易涉及的各個國家在語言、風俗習慣、宗教信仰、政治製度、法律體係等方麵存在著巨大的差異,從而使得貿易洽商、合同簽訂、履行合同等方麵具有更大的難度。
第二,對外貿易風險高。對外貿易的買賣雙方分處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商品的跨國交易往往需要越洋跨海經過長時間遠距離運輸才能從生產者轉移到消費者。因此,買賣雙方要承受不同國家、不同市場中資信、彙率、外貿政策與措施等方麵的信用風險、彙率風險、市場風險,還要承受遠洋運輸的貨運風險。可見對外貿易遠比國內貿易有更多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