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呦,這妞長得不錯。”
不懷好意的聲音響起,躺在床上的宋初夏覺得頭有千斤重,迷迷糊糊中,感覺有人粗魯地抓著她的手。
末世裏養成的條件反射,反手一個大逼兜甩了過去,用了六分力道。
啪——
一聲脆響。
緊接著一道男子咒罵聲響起,張牙舞爪地朝著宋初夏撲了過去。
“你個小賤蹄子,居然敢打我,今天我就讓你感受到老子的厲害!”
聽到男人的話,宋初夏心裏一陣煩躁,跟著蒼蠅似的嗡嗡沒完。
宋初夏不耐煩地睜開眼,就對上尖嘴猴腮猙獰可憎的臉,正準備解開她的襯衫。
宋初夏眉頭一皺,抬起一腳就踹了過去。
一腳踹在對方的命根子上,對方雙眼一翻,暈了。
宋初夏敲了敲有些暈乎乎的腦袋。
她不是在末世逃命著嗎?
怎麼到這裏了?
這男人是誰?
這是在哪裏?
環顧四周,刷白漆的牆麵,老舊的桌子,桌子上擺著白搪瓷缸子,最後目光落在牆上,那掛著的掛曆上寫著1977年。
1977?
還沒等宋初夏弄明白怎麼回事,就感覺到腦子裏驀然竄出了一段不屬於自己的記憶。
通過這段記憶,宋初夏終於弄明白了。
她……是穿書了?
穿到七零年代文裏?
隻可惜是個病弱假千金,還是個炮灰女配。
一年前,真千金宋薇薇一年前找上門來,說她才是真千金,鑒定之下發現還真是。
從那以後,大家紛紛把所有寵愛都給了宋薇薇,為了讓宋薇薇頂替她嫁給唐家,狠毒地將病秧子的她手腳砍斷,舌頭拔了,關在無人問津的屋裏。
整整被折磨了一年。
最後承受不住折磨,一命嗚呼。
死後,原主養父母更是將她的屍體扔到荒山野嶺,最後還是被她最討厭又害怕的男人收了屍。
她現在穿到了原主19歲那年,昏倒在地的男人就是原主噩夢的開始。
這男人是原主養父母找來的,目的就是責怪她行為不檢點,亂搞男女關係,就這樣背負著罵名,被人指指點點過一輩子。
顧家知道這事後,果斷選擇讓宋薇薇嫁到顧家。
宋薇薇嫁到唐家,集萬千寵愛於一身,享盡榮華富貴。
嗬,真是狗血。
既然穿到書中,絕不允許自己成為炮灰。
她不是原主那個病秧子,軟包子,被人欺負了,委屈往心裏吞。
有人欺她一分,她就還十分回去!
宋初夏起身走到昏迷男子麵前,踢了踢他,見他還有一口氣在,剛剛她那腳可沒收著力道,怕是這男人下半身要廢!
按照書上所寫,宋家父母很快就會帶人回家捉奸。
這個年代最重名聲,壞了名聲等於沒了半條命。
宋家人這是衝著要原主命去的!
宋初夏磨了磨牙。
好歹養了十九年,就算是養條狗也有感情了。
用如此下三濫的手段。
簡直就是畜生!
若是被人發現,這麼一個男人躺在這,就算有十張嘴也說不清。
先溜出去報警再說。
她走到窗戶旁邊,目測房間在二樓。
這點高度,對於在末世逃亡的她來說,小菜一碟。
手撐著窗戶台一躍,輕輕鬆鬆落在地麵上。
宋初夏走了幾步就有些氣喘籲,發現這具身體還真是柔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