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星這種行為屬於搶劫罪,他搶奪你母親一萬塊錢已經觸犯法律並構成犯罪了,按規定至少得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如此一來,你母親便沒人照料了,你身為女兒怎能對親生母親放任不管呢?贍養父母可是為人子女應盡的責任與義務,明白嗎?”警察同誌語重心長且極具耐心地解釋道。
“我隻是個無依無靠的寡婦罷了,自身生活都成問題,又談何照顧她呢?”王玲瓏眉頭緊皺,嘴巴撅得老高,滿心委屈地回應著。
秦龍一臉嚴肅地開口說道:“子女確實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但這不代表父母就可以肆意妄為啊,你說是不是這個理兒?沈芸居然將全部家業都交給兒子王福星去揮霍殆盡,卻一點東西都沒留給女兒王玲瓏。如今倒好,她自己年紀輕輕的,才五十多歲而已,有手有腳的,卻想著要王玲瓏來給她養老送終,這怎麼說得過去呢?再說了,王玲瓏已經把房子賣了,還特意給了她一萬塊錢呢!憑啥呀?要是沈芸真到了七八十歲、年老體弱多病的時候,那讓王玲瓏贍養她倒也算是合情合理......”
“哎!話雖如此,可這畢竟是人家的家事嘛,我們當警察的也不好過多幹預,你覺得呢?”警察同誌一臉無奈地歎息著,然後繼續解釋道:“況且根據沈芸所言,她目前的身體狀況相當糟糕,身患多種疾病,根本沒有能力勝任任何體力勞動……”
“她有病?她或許能夠騙過你們這些外行人,但對於我來說,她沈芸那點小伎倆簡直是班門弄斧。要知道,我可是精通醫術之人,當初也是看在王玲瓏的情麵上,才費心費力將她治好。現在她的身體好得很,可以說是無病一身輕。她純粹就是個懶惰成性、貪圖享受的人,根本不願付出努力去工作。像這樣的老人,確實不配得到子女的贍養。”秦龍嘴角泛起一絲冷嘲熱諷的笑容,憤憤不平地辯駁道。
“無論如何,王玲瓏,你最好還是前往一趟警察局與你母親會麵。希望借助我們從中調解,這個問題能夠得到圓滿解決,你意下如何呢?”警察同誌苦口婆心地規勸著。
王玲瓏真的受夠了,她再也不想管自己那個貪得無厭的母親了。每次隻要給她錢,轉身就會全部交給王福星那個敗家子,就算給座金山都填不滿他這個無底洞!
秦龍看到王玲瓏左右為難的模樣,於心不忍,便主動開口對她說:“既然警察同誌都這麼講了,那我們還是先去一趟警局吧,順便見見你媽,看她到底想怎樣?”
王玲瓏猶豫片刻後輕輕點頭,表示同意。隨後,王玲瓏、白福梅以及秦龍三人跟隨警察一同前往了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