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紅性子急,向來是有話擺到明麵上。
她直接就問,“小周,你的意思是讓小喬他倆使勁兒拖延時間,最好能拖到麗莎八歲唄?”
周律師笑了,“趙姐,這話是您說的,我可什麼都沒說。”
一直到離開律所,喬星月基本都沒再吭過聲。
很明顯,周律師和張長青的想法不謀而合了。
他們認為這樣的勝算更大,可喬星月卻不這麼想。
兒童自主權,實際上是一把雙刃劍。
小孩兒的適應能力比較強,無論在哪呆上一段時間,很快就能適應當地的生活。
所以這件事的關鍵之處根本就不是八周歲,而是判決時間。
趙紅不懂她的意思。
“假設阿圖爾動作很快,回國直接就起訴,就算這官司要打個一年半載,麗莎也不過才六七歲。被他帶回國之後,等到了八歲早就適應蘇國的生活環境了。到時候就算問她本人的意見,她也有可能不會再回來了。”
“小喬,我還是那句話,你別不樂意聽啊。不回來就不回來吧,經常寫寫信聯絡聯絡也沒啥不好的。等她到八歲還有三年的時間,我估計那會兒你和小張都有孩子了,沒必要這麼耿耿於懷。反正我總覺得讓麗莎回去沒啥不好,那個阿圖爾是她親爹,還能虐待她咋的?咱不能剝奪人家父女相聚的權利,你說呢?”
因為不用去億佳麗了,所以喬星月這趟僅在鵬城停留三天就回了白春。
相當於這回就是
去見了律師。
到家以後,她的情緒始終提不上來。
尤其是趙紅的那句話,總是在她耳邊不停地縈繞。
郭小秀見她這樣,很是擔心。
“小雪,星月老是這麼悶悶不樂,時間長了再憋出病來,要不咱們想想啥招兒,給她解解悶吧?”
“別了嫂子,她這樣準是想事呢,等想通了她自己就好了。咱們做好自己手頭的事,別去打擾她才是真格的。”
抱著這種態度,服裝城每個人都在兢兢業業地做著自己份內的事。
就連尹誠也是到這打個轉,發現沒事用他也就走了。
還有盧寶磊,連著好兩天都沒來,幾乎把他認識的所有律師和法官等人,都拜訪了個遍。
終於等到張長青回來了,喬星月一見麵就向他宣布了兩個消息。
第一,概述了周律師的意見。
第二,陳香,老杜,張琳都在路上,下午四點的車到白春。
說完以後,她還歎了口氣。
“老張,你現在是不是特別後悔?當時一念之差說出了麗莎的身世,惹了這麼多的麻煩。”
“不是,我一點兒都不後悔。隱瞞麗莎的身世,大家會對我的生活作風有看法,以前我無所謂,但我不能讓別人對你也有看法。所以那天並不是酒後失言,其實在那之前,我就已經告訴三姨,張琳,還有誠子他們了。”
從旁觀者的角度來講,張長青這麼做是對的。
以前張麗莎還小,瞞一瞞省得讓她幼小的心靈產生陰影。
可等再大一點呢?
根本就沒法瞞!
既使她知道喬星月不是她的親媽,但她會不會好奇她親媽是誰?
人在哪?長什麼樣?為什麼和她爸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