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因證據不足,無罪釋放!(1 / 3)

整個裁判所,在嘩然了一陣子之後,瞬間安靜了一下,隨後就恢複了嘈雜。

一群人指著楚涵罵道:“睜眼說瞎話,這照片怎麼就證明現場不是第一現場了?”

當初拍攝案發現場的時候,房間裏的所有擺設都有照片。這是最基本的,因為很多案發現場,兩天之後都會變成詭異所在地。

那種情況下,就沒辦法進人了。所以警察和痕檢會把案發現場事無巨細的拍攝很多照片。

這其中,就包括了所有房間的牆體照片。

楚涵用激光筆,點在了井上秀榮的大拇腳趾上。在那個創口處,能夠很明顯的看到白色的牆灰。

楚涵對醫生問道:“中山醫生,你的外科能力是否權威?”

中山醫生自信道:“我在急診輪轉過兩年,雖然擅長癌症,但對於一些外傷也是擁有權威性發言的。”

“那你能說一下,這個大拇指的創口,應該是怎麼來的嗎?”

日本的法醫數量很多,如果屍體上有不明的傷口,一般都會邀請醫生來確定傷口是如何留下的,隨後對傷口定性。

中山醫生非常確定的說道:“這個創口,很明顯是撞擊牆麵導致。而且力度很大,從傷口處留下的白色汙漬就能看出來。”

“這樣的撞擊,能對牆壁造成形變嗎?”

“普通的,已經粉刷了膩子的牆壁,哪怕是用指甲嵌入一下,都能造成形變或者缺口,像這種傷口,這種撞擊力度,對牆壁表麵造成的缺口,肯定非常明顯。”

這句話,就是楚涵想要的。

麵前的投影儀,突然出現了二十多張圖片。

“這些圖片,拍攝於房子內部房間各個牆壁的拍攝,全景的,局部的。我們能清晰的看到,不管是任何一個牆壁,都整潔,光滑如新,沒有任何一個地方擁有缺口或者形變。

從卷宗,傷勢,死亡方式來看。死者井上秀榮是被人勒住了脖子,掙紮之下,大拇指撞到了牆壁,才造成了這樣的缺口。請問公訴人,死者的大拇指,撞的是哪一麵牆壁?”

彌山大佐愣愣的望著那一顯示屏的照片……開什麼玩笑,卷宗看內容不就好了,誰會閑的沒事把每一張照片都看一遍?

“公訴人,能否回答我的問題!”楚涵的聲音突然大了起來,把彌山大佐嚇了一跳。

“這……這……這又能代表什麼?”彌山大佐喘著粗氣,想要反駁對方。

“如果,在所謂的案發現場,找不到這個缺口,那就代表一開始發現屍體的地方,根本就不是案發現場!如果不是案發現場,從那個地方取得的所有證據,應當無效!”

“反對!”彌山大佐大聲道。

“反對有效。”袁光治道。

彌山大佐繼續道:“凶器看的應該是和案件是否關聯,凶器上有死者的血跡,有DNA。有嫌疑人的指紋,這兩點,就足夠認定房間裏的刀就是凶器!嫌疑人的指紋,就是有效證據之一!”

“那如果凶手帶著手套,拿著房間裏的刀,對死者郭小傑進行了分屍,怎麼分辨?”楚涵突然問道。

“怎麼可能,那就是嫌疑人的家,除了他們一家三口,其他人根本沒有進入的條件和動機!”

“牽強!”

“你的論證就不牽強?”

“那也沒你的牽強。”

砰!

袁光治敲了一下錘子。

“二位律師,發言請針對案件本身。”

法庭就是這樣,當兩個律師因為論證吵的不可開交,很有可能就會相互招呼上。

袁光治一直都沒有走出自己的公訴人座位,因為他身後就是法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