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勵的寬度是以有效性為衡量標準的,應根據情況靈活掌握。如果組織的財力有限,就相應縮小獎勵幅度,確保部分重點。如果組織的財力雄厚,則可選擇設立基本獎(保健因素),再為少數人設立等級獎(激勵因素)。如果組織裏的大多數成員確實很優秀,可以授予集體獎,而不宜大麵積
地表彰個人。
激勵的寬度是否恰當,可用三個標準來衡量,一是否調動了真正優秀者的積極性;二是否能調動大多數成員的積極性;三是否打擊了未被獎勵者的積極性。
3.激勵頻率太高、高度太大引起的負麵效應
一本再精彩的書如果天天看,也會變得平淡無奇。對成員的激勵也是如此。激勵的頻率太高反而會使人因反複刺激而麻木,對所得到的獎勵並不特別在意,反而產生思維定勢。一有點成績就等著“獎賞”,得不到獎賞就沒精打采,進而可能改變工作的動機,將獲獎作為工作的核心動機,逐步淡化奉獻意識,將工作當成與組織討價還價的資本。
實施激勵也是有科學性和藝術性的,激勵不是為了“完全滿足”相關對象,而僅僅是提供“部分滿足”。因此,激勵太頻,強度太大會產生三種不良後果:
一是刺激了被激勵者的胃口,人的欲望是無窮的,而憑我國大部分組織的現有實力是無法全麵滿足的。二是會使被激勵者產生不安的心理,擔心領了重獎便會產生人際關係的不平衡。三是增加了組織的管理成本,使許多資金本來就較緊張的組織背上了新的包袱。
時下一些組織盲目“跟風”、搞巨額“重獎”,結果是被獎者不敢接受,未被獎者意見頗大。激勵也是一種投資,投資的時機和投資的額度都十分重要,要克服“強
力投入的激勵才能有高額產出”和“激勵多多益善”的片麵認識,適時適度地投入。
從投入時機來看,應在工作最困難的時候、在最鬆懈的時候、在最能產生“群體效應”的時候進行激勵。從投入的量來看,既要考慮被獎者的貢獻,也應考慮其他成員的接受能力,要讓被激勵者心安理得,讓其他人羨慕而非嫉妒,最終使組織獲得更高的回報。
4.缺乏公開性、透明度會引起負麵效應
神秘的“紅包”曾經一度在各行各業中相當流行,現在這種情況已不多見了。但缺乏公開性和透明度的獎勵,仍以不同的方式存在著,突出表現在三個方麵:獎勵對象和獎勵數額大多由領導人“欽定”;中層以上管理者常常能以各種名義獲得數目不詳的獎金和其他福利;對成績顯著的成員隻是在私下場合給予表揚和獎勵。
獎評應讓員工廣泛參與,參與的過程本身就是教育激勵的過程,同時也可避免因“欽定”而帶來未獲獎者的逆反心理。獎金如果不公開,就無法讓群眾判斷是否公平,就會引起種種猜測和流言,即使是合理的獎金也會使群眾產生抵觸情緒。
部下做出了成績,領導人卻不在公開場合對他說“幹得不錯”,也不在表彰大會上將獎品交給他,而是在非正式場合私下進行,這會使被獎勵者在感到溫暖的同時感到疑惑——莫非自己是見不
得人的“醜媳婦”?
激勵的目的有三個:一是使當事人產生新的動力;二是激發其他成員的鬥誌;三是樹立榜樣,弘揚先進文化。所以,激勵應增強公開性和透明度:要公開、公正地確定獎勵對象,盡可能讓廣大成員參與相關活動,充分尊重民意;要公開、合理地確定獎勵額度,以貢獻定額度,排除地位、人情、關係等人為因素幹擾,接受各方監督;要大張旗鼓地進行表彰,讓被獎勵者披紅掛彩、刊登榮譽榜、上主席台、廣為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