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觀餘秋雨(1 / 3)

旁觀餘秋雨

古人說:名滿天下,謗亦隨之。這話應在餘秋雨身上,實在是再適合不過。

1992年,《文化苦旅》橫空出世。哇,散文還可以這麼寫?酷斃了,帥呆了。一時間,人們喜悅之情不可名狀,對作者更是驚為天人。

掌聲響起。餘秋雨一下子由一個默默無聞研究戲劇的學者,一躍成為萬眾矚目的“文化大師”兼暢銷書作家,名利雙收。端的爽歪歪也麼哥。

餘氏從此一發而不可收。每隔一段時間,總有新作問世,而且像迷信某種彩頭一樣,幾乎清一色采用四字書名。雖然每況愈下之勢彰明較著,但印數和動靜卻兀自老大不小,猶如一隻熊市牛股,即便創出新高已然有心無力,卻尚能勉強維持高位上的橫盤震蕩。

樹大招風。對他的批評慢慢也多起來,尖銳起來。撮其要點,約有兩端:

1.“文化大革命”期間有曆史汙點,是臭名昭著的“石一歌”禦用寫作小組的核心成員,屁股上有人中黃,不幹不淨,不清不白,務必反思、懺悔。

代表者為餘傑。小餘有兩篇批判老餘的長文:《餘秋雨,你為何不懺悔》《我們有罪,我們懺悔》。火力猛烈,傳誦一時。

2.文史硬傷太多,膚淺浮躁,誤人子弟。

代表者為金文明。金氏甚至出了一部專著《石破天驚逗秋雨》,專門找老餘的茬。他考辨出餘秋雨作品中的文史差錯多達1

20餘處,為此痛心疾首。

以上兩方麵的批評意見,其來有自,並不是人家無事生非。但我更多持保留態度,比較同情自感“被侮辱與損害”的秋雨先生。

原因何在?

其一,餘秋雨被人指控為“‘文革’餘孽”,實證不少。從習見的《南方周末》到幾本評論他的書中均不難找到,毋庸一一列舉。餘氏則辯稱他豈止比馬俊仁冤,簡直比金聖歎還冤,甚至比竇娥還冤。不惟屁股幹淨,就連臉上也是滿光彩的。餘強調自己本是“一直被造反派批判的人”,受了不少磨難,政治上一貫正確。

除了一般性辯護,餘秋雨有一個他自以為非常有力的反證。他說:“其實稍作常識推斷就可以明白事情大概的,例如我是在上海經曆整整三年‘文革’大清查後擔任高校領導幹部的(指上海戲劇學院院長),……這樣的情況可能是‘“文革”餘孽’嗎?”他回應餘傑時嗓門很大,底氣很足,正氣凜然,儼然一副“我非餘孽我怕誰”的模樣。

沒想到半路殺出個程咬金:於光遠出場了。此老曾參與中心密勿,德高望重。據他說,當時的清查工作實際上草草收兵,不了了之,很多存在種種問題的人結果並未遭到認真清算,蒙混過關的所在多有,有的還被委以重任。我相信於老的話。此於擺起老資格來,彼餘就作聲不得,隻能受教惟謹。一個重要的護

身符遂被輕鬆化解於無形。

但這並不是一個非此即彼的問題。不能證實餘秋雨幹淨,並不等於說他一定就很髒。

依我看,餘秋雨絕非大奸大惡之徒。相反,當年,他應該是一個對黨和政府非常忠誠,對自己也很有信心,才華橫溢、筆頭出眾、積極向上的好青年。現在,再怎麼著,也不失為是一個有一定成就的知名作家,一個笑容可掬、遵紀守法、堅決與盜版集團作鬥爭的好公民吧?他容或說過錯話,做過錯事,寫過令他後悔甚至諱莫如深的少作,但這都不算什麼了不得的事情,更談不上有何等罪惡。那是什麼歲月,什麼年代?整個國家、整個民族都如趨狂瀾,如飲狂藥。不就是為上峰所賞識,寫過若幹自己注定不會編入全集的文章嗎?毛澤東說到周作人時,輕描淡寫大度雍容:漢奸文人,又沒有殺人放火,養起來讓他譯書吧。大節方麵,餘秋雨雖不無瑕疵,但斷非如苦雨齋之不堪。對周,尚可“放愛一條生路”;對餘,更應取“理解之同情”的態度,何苦“宜將剩勇追窮寇”,滅此朝食?至於懺悔,亦當出於本心自願,不能、不必亦不應強求。

兒時愛讀童話。長大成人後,忘了個七七八八。也有少數童話講的故事與說的道理異常精彩,印象特別深刻,曆久不忘——比如小馬過河。

小馬要過河。鬆鼠還是什麼說,水深得

不得了,不能過,否則會被淹死。老牛則說,水很淺,還沒一腿深呢,倍兒輕鬆就過去啦。小馬左右為難,莫衷一是。

小馬最後還是試探著順利過了河。它發現,河水既不像老牛說的那麼淺,也不像鬆鼠說的那麼深。

這相當接近我對餘氏秋雨“文革”表現的看法。

其二,金文明的考辨是花了工夫費了心思的,也大多可以成立。不妨把金看成一種特別意義上的餘粉。他毫無疑問是餘門功臣。餘著再版機會不少,如果餘秋雨能虛懷若穀,禮賢下士,有金先生這樣認真執著而文史功底較為紮實的夥計自願做義務責編,可以減少很多錯誤,可以少丟很多人。這本該是兩利俱存、皆大歡喜的好事。秋雨見不及此,竊為之惜。

但金文明再怎麼來勁下神,充其量隻能說明:餘秋雨治學不夠嚴謹,器量狹窄,知錯不改。這又如何?致仕後的餘氏,講演講課,著書旅遊,左右逢源,優哉遊哉。餘氏興許會在私下嘲罵金某:老雜毛,蚍蜉撼樹,其奈我何?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