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棟內部。
被南明叫回的小弟正慌慌張張的向著一個坐在一張沙發之上高大的男子彙報著。
沉沉的把頭低下不敢直視沙發之上男子。
“老大,外麵來了個人,有槍還打死了老王,他現在還要我們全部人出去。”
被叫做老大的男子名叫楊誌,留著長發臉頰消瘦無肉,顴骨突起。
聽到手下的彙報隻是陰惻惻的笑著。
沙發之下還有一個衣不蔽體的女人趴在地上,男人的鞋子踩在其身上肆意踐踏,女人身上的淤青和傷痕密布卻不敢發出任何聲音。
“槍?”
“槍更可怕還是我更可怕?”
楊誌的聲音陰沉沙啞,像是陰暗中的野獸嘶吼一般。
手下聽到楊誌的話語,心頭一沉。
自己因為同伴的死還是著急了。
果不其然,楊誌說完之後。
慢步來到他的麵前,一隻手提起他顫抖的身軀。
“老大,,饒命,饣……”
求饒的聲音同樣是戛然而止,因為他已經被楊誌用手鉗住了脖子。
然後咧開大口,鋒利的牙齒刺入他的脖子動脈,
楊誌喉結上下湧動,隨著不斷的進食血液楊誌臉上露出滿足的表情。
房間之外的人聽到房間內的聲音麵露驚恐。
場景發生的地點在樓棟的二樓,這裏原本是一個空曠的食堂區域,現在被場地全部被清空了出來,幸存者們聚集在一起。
而楊誌單獨在一個房間,一牆之隔他能很好的控製自己的“血食和財產”。
這種讓他心理得到巨大滿足。
沒錯他已經不屬於人都範疇了,自從他吞下那一顆帶著血紋的白色珠子開始,他經曆了身體和心理的痛苦掙紮和反抗。
最後他保留了意識,獲得了力量。
同樣他不再像人,變的嗜血、陰暗負麵。
不過他無所謂。
他覺得自己從來就不被這個世界所接納。
小時候父母就離異,從小除了被同學嘲笑自己沒有母親,因為自己身體差還被他們欺負霸淩。
甚至好不容易有一支像樣的鉛筆都要被那些人折斷。
回到家中還要麵對整日酗酒的父親,他的父親把母親的離開的原因都怪在他身上,時常拳腳對他相加。
好在他的父親在一年後就因為酗酒傷人被判入獄,他也很快就長大。
讀完初中後他獨自一人選擇進入社會生存,因為他的學曆和有一個有案底的父親原因。他隻能選擇那種小黑作坊、工廠,或者到一些工地買一些苦力。
雖然這段時間很苦,但是他卻覺得很自在。
再後來他遇到了一個女孩,她的笑很美深深的映入了十八歲楊誌的心裏。
在無數個夜晚的輾轉反側中他下定決心,鼓起了勇氣去追求自己的愛情。
幸福也來的很突然,他的追求沒有被拒絕,他也完全沉浸在了自己的愛情之中,因為從小自己的黑暗經曆,讓他盡可能的要對自己所愛之人好。
可惜現實總是能把人湧起對生活的希望打回地獄。
“寶貝,你那個舔狗男友呢?今天你生病了怎麼沒來看你啊。”
“可別說他是我男朋友,渾身髒兮兮的,我一點都不想和他待在一起,要不是看在他聽話,心甘情願給我錢的份上早就把他一腳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