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成為老頭,也不知道她還活著沒。
“警察同誌,我想你找錯人了吧,不應該先入為主,長相酷似嫌疑犯,抓她不應該抓我這個清清白白老頭吧?”
陳俊年被他這麼一說,貌似太過先入為主。
當然秉承著寧可殺錯不可放過道理,隻要有排查到位的,絕對要查他三代。
經過一小時磨合審訊。
李有誌跟初戀女友是小樹林認識。
她家是農民耕地,因為重男輕女,早早就出來紡織廠打工,行動軌跡是在莞城,分手也是在小樹林。
李有誌除了相識地方,其他都交代清楚了,沒準平行世界的初戀還真是個拐賣嫌疑犯。
陳俊年按照推算,李有誌18歲的初戀女友已經變成跟他一樣頭發鬢白。
內心不斷推磨敲測。
李有誌拱了拱鼻子,他的內心也有個大膽想法,既然人販子抓不到,那就隻能用感情牌。
“警察同誌,你說我這個肖像跟初戀一樣,現在陳姨這個年齡跟她相約不差,有必要排查她身份信息。”
“你的意思是?”
李有誌淡然道:“她曾經跟我說有什麼發財項目,不過後來沒了音訊,家裏人也不管她,家裏也有六個小孩,她是排第四,多一個少一個無所謂。”
“嗯,有可能做什麼項目被帶進去。”
總之,不管怎麼樣,先找到這個人,再試圖確認跟拐賣有沒有關係。
李有誌自告奮勇跟這個‘陳姨’打感情牌。
陳俊年將陳姨活動範圍告訴他。
不過感情都是曾經事,怎麼能找出人來呢?
有人說感情最深的不是親情,是愛情,對於重男輕女的世界,渴望的人隻有給予過溫暖的李有誌。
實際上,李有誌有些荒誕…
原宿主也沒有初戀情人,而自己上輩子死的時候才25歲,按道理,她應該跟25歲的自己年齡相仿。
難不成,陳姨易容變成少女?
這個想法沒跟警察說。
萬物皆有可能。
李有誌接到警察要求,不過看在有賞金份上,他接受這份“犧牲色相”要求。
聽說陳姨最近出沒江海區崇海街道,於是他二話不說,拿著肖像苦苦尋覓。
“有沒有看過我的初戀?”
“嗯,看看吧。”
“我的初戀叫阿梅,請你們看到一定要告訴我,我在街頭等著她。”
李有誌右手拿著大喇叭,左手拿著傳單,對著密集人群喊道。
這裏流量特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