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空說:“師傅,我若不打死他,他卻要燒死我哩。”
時間不對空間不對,但是卻說出了一樣的話,這不禁讓人感歎世界的糾錯性。
隻不過這個世界的玄奘,沒有再多說些什麼,
因為他也明白,我不殺惡人,那好人就會被惡人所害。
“我的意思是說如果有人逃出來了就把他們交了。華夏官方審判吧,這樣既可以少造一些殺業,也可以為華夏官方提供一些勞動力。”
猴子頓時一愣,要知道華夏官方不會輕易處以死刑,但是無期勞役卻是很常見的,也就是說如果你表現不好,幾乎與下半輩子都要給華夏打工了
“不愧是你呀,還是你有見解,真是高啊。”
若是單純的,他們國內發生的謀殺案,華夏是沒有資格管的,
畢竟華夏的手還沒有這麼長,管到別國的事情,
但是現在的情況,被害人或者說準被害人,是華夏公民的話,
那根據當初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就可以完全把這件事情由華夏來審判,
他們隻有旁聽的資格,沒有建議或者抉擇的資格。
當初在第1次通商協議中,整個條帶狀的國家中,幾乎完全簽署了這項協議,
其中有這樣一條就是:
一國通過其駐外領事等對在另一國領土之內的本國國民按照本國法律行使司法管轄權,屬於“治外法權”的一種。
對,這個就是完全的不平等條約,
至少在原本的不平等條約中,若是被告是蟲國國民的話,人家隻是派出一名陪審而已,
現在隻要涉及到華夏公民的事情,那就一律由華夏來處置。
要麼簽訂條約,要麼選擇稱臣納貢,
簽訂條約雙方名義上處於平等狀態,但若是稱臣納貢,那就屬於華夏的屬國,
二者之間對於一個帝製國家來說,這已經不用選擇了,
一者是持續性的損害國家的實力。另一種是直接打皇室的臉,
哪怕條約的損害,要遠遠多於這種對別的國家稱臣納貢,
就這麼簡單,要麵子就要不了要裏子,要裏子就要不了麵子,
非要兩個都要的話,那隻能是一個都得不到,
不合作,不稱臣,那就是想要對立,華夏大軍第2天就直接空襲,投到你臉上了。
這樣的情況就非常適合,玄奘也就迅速的報了住退官。
由於案發時間是在深夜,所以在玄奘已經製住獅鮑者之後,
他們就選擇了第2天在出人。
一個簡易的法庭就這麼建立起來了,幾個山匪而已,值不得他們這麼興師動眾,
但涉及華夏的事情就沒有小事,他們直接派出了一品大員出來接洽。
“事情已經很清楚了,周邊的灰燼,明顯要比外圈要厚,
說明這附近應該被人提前堆放了,可以用來引火的木料。
所以,這其中肯定是有人要陷害這房間之中的人,
根據剩餘的人的口供,已經能很清楚的證明,
這裏住的就是我華夏公民玄奘和孫悟空兩個公民。
據初步推斷,他們應該是謀財,因為他兩人的行李箱徹底丟掉了,現在方圓100公裏內查不到定位。”
華夏的員工到這裏來,進行勘察之後隻用了一個小時,就把大致的事情推斷完成了,經過多方口供調查已經確定了,整個事實的經過。
這個時候他們的一品大員,才姍姍來遲,那名大員還想套近乎,直接被人拒絕了,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想必華夏的規矩應該很嚴吧,
既然如此,現在這件事情他們不回我,也是很正常的,等到事情處理完了我再邀請他們吧。”
他立刻反應過來,這是人家在工作時間不能談這種事,於是趕忙叫下屬去查驗那現場的痕跡。
下屬查驗什麼情況?,他心裏也有數,幾乎是不會過來報告的。
隻要大差不差,就不會過來報告,,對麵可是一個無比強盛的宗主國,現在當著人家的麵反駁人家,那不是找死嗎?
或許說對於其他國家來說應該是這樣,沒錯以這樣的形式,總是沒有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