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媽媽的話(1 / 2)

回家路上,黎秀一直念叨著規矩道理,告訴唐琳在學校一定要聽話懂事,“不要過分張揚,在學校可以交到朋友那就交朋友,交不到也沒關係,聽不懂的一定要問老師…”

“好了好了,我的媽媽咪呀,念一路啦,我知道的,我一定一定會記住的,我們先回去收拾東西好不好啊~親愛的媽媽,我想吃鳳梨酥了~”唐琳撒嬌的慌著黎秀的手臂。

“就你天天想著吃,走吧,我們去買多點,以後啊你要住在表姑家裏,離學校近點,在家裏要多搞衛生,多打掃,別把別人家住的跟你小狗窩一樣,給你從Z市帶了好多新衣服,應該是你喜歡的款式,都是我新設計的。”黎秀溫柔的揉了揉她的頭說到。

“好耶!媽媽做的最好看了!”唐琳蹦的三尺高

黎秀是Z市一家小服裝公司的設計師,她辛勤勞動,勤勤懇懇,從事這方麵已經十幾年,工作都是遊刃有餘,年輕時遇到了唐風,那年她22歲。隨後轟轟烈烈的戀愛了幾年,回家同家裏人講要結婚,家人不同意唐風的出生,隻因門不當戶不對,怕黎秀嫁過去不幸福。黎秀怎麼會因此挫敗,拿著行李就跟唐風離開了。被外公花錢花人脈找了好久找到了,發現懷孕了,隻好同意了這門婚事。大家都本以為喜結良緣,唐風婚後開始迷上了創業,創建了一個不小的廠,但是經營不當倒閉了,黎秀隻是握著他的手說沒事,我們可以再試試。沒成想他開始自甘墮落,什麼都不願意做,天天就在家裏逃避現實。家人親戚朋友紛紛勸說,黎秀隻是笑著說“沒事,人都有受挫的時候,我相信他很快就會好的!”突然一日,唐風性情大變,同黎秀講要重新創業,黎秀聽完很高興,順應了他的想法,給他打了錢,讓他去外麵試試,因為唐琳還小,才三歲,黎秀不能陪著一起,便目送了唐風的離開。那年黎秀28歲。

這一試,唐琳就再也沒見過她所謂的爸爸。

聽說後來黎秀給唐風打電話,唐風一直說很忙,已經許久未見了,聽他說快成功了…

再後來卻變成了黎秀要和唐風離婚,因為他在外有了新的心上人,有了新的小孩兒,是個男孩兒,已經兩三歲了…

唐琳出生時,他便裏一層外一層的嫌這胎是個女孩,話裏話外都是想著再生二胎。現如今,正合他心意,黎秀上訴離婚官司,爭奪唐琳的撫養權,這個不知廉恥的男人居然還想要唐琳的撫養權,法院傳票唐風去開庭審批,唐風避之不談,最後甚至不願意去法院開庭,最後終於在來回波折,多次上訴,多少個以淚洗麵的日子過去後,拿到了離婚判決書以及唐琳的撫養權。

她拿著判決書,牽著唐琳的手,強忍著眼淚說“琳琳,我們解脫了!”那年黎秀33歲,這場官司打了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