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三章 徐晃戰麹義(1 / 3)

熟悉的景象,同樣也勾起了王羽的回憶。

當日在虎牢關下,他與白馬義從的首次協作中,完美的擊潰了胡軫的西涼大軍,當時用的也是相似的手段——騎射。

此次麵對的對手比胡軫強得多,王羽自然不敢把麹義當傻子,故技重施來耍弄對方。不過,因為紙甲的作用,戰局正在急遽向虎牢之戰靠攏。

前世時,王羽曾經聽說過一些說法,說鐵木真時代的蒙古騎兵騎射無雙,靠著這一招打遍了大半個歐亞大陸,因此,蒙古人冷兵器時代無敵。

對此,他嗤之以鼻。

蒙古人的飛黃騰達,運氣是一方麵,另一方麵是他們的軍隊裝備更好,職業軍隊更多。戰術,隻是相對沒那麼重要的一個因素。

麵對文藝複興前的歐洲諸國,騎射戰術很有效,那時的歐洲窮的要命,能穿得起盔甲的,隻有貴族和騎士而已。重裝的騎士追不上蒙古輕騎,臨時拉壯丁的步兵又沒有戰鬥力,被蒙古人欺負是很正常的。

至於中原,蒙古人麵對的對手是南宋,禮教大興,文武殊途,全民腐敗的南宋。

盡管南宋的富庶遠在歐洲之上,但軍隊裝備不會比歐洲人強到哪裏去,比歐洲人更糟糕的是,中原的貴族老爺們連戰場都不會去。因此,吞遼滅金的蒙古人,裝備比宋軍更強,南宋被滅一點不奇怪。

所以,那些崇拜蒙古韃子的學者們,一直在強調,強調漢朝沒有馬鐙,沒有馬鐙就不能進行真正的騎射戰法。眾所周知,強漢時代,草原異族被拍得一點脾氣都沒有,在韃虜崇拜者的眼中,顯然是因為當時的草原人還不會騎射,所以才輸給了漢人。

其實,這種說法純粹是扯淡。

騎射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強,騎兵弓的射程、威力都不如步兵強弓,更別提與強弩相比了。想要給予步兵陣列足夠的殺傷,輕騎兵必須在相當接近敵人的地方發動馳射。

而且,輕騎兵發動騎射的時候,雖然不需要密集列陣,但若是想給敵人足夠的殺傷,他們也不可能真的不列陣,就那麼三三兩兩的在敵人陣前跑過,讓敵人找不到攻擊目標。實際上,騎射靠的也是攻擊的連貫性和集中性,就像白馬義從展示出來的這樣。

排著鬆散的橫陣,前一隊騎兵風一樣在敵陣前掠了半個圈子,然後快速撤了回來。而就在他們撤離敵軍弓箭射程的刹那,下一隊騎兵人馬剛好趕到。

戰馬風馳電掣般前衝,在距離七十步左右,隊伍的方向再度生變,所有人撥轉馬頭,由直衝改為斜衝,再由斜衝轉為橫掃,一邊衝,一邊彎弓攢射,每人放了差不多三箭之後,他們與敵軍的距離也從七十步變成了五十步,眾人突然把馬一撥,潮水般撤了回來。

緊接著,又是一隊人馬,依舊是羽箭攻擊為主,箭術不精的在後,衝著敵軍陣列的漫射;箭術精湛的在前,一邊觀察敵陣,一邊快速取準射擊,打擊敵人的死角。在回撤過程中,還有人不斷馬上轉身向後攻擊。

在轉向和佯動的時候,戰馬跑的都不快,隻有在發動奔射的時候,戰馬才會放開了跑。

這是一套完整成熟的戰法,其中囊括了騎射、佯攻以吸引敵軍注意力、合理分配戰馬體力、相互之間配合等等諸多因素。隻有統率力達到一定水準,部眾的技戰術能力達到相當的水準,才能完美的施展出來。

不過,就算最完美的施展出來了,也擺脫不了欺軟怕硬的弱點。

麵對士氣穩固、訓練有素的敵人,騎射戰法施展的空間很小,隻要敵人擺開陣勢對射就可以了。仗著戰馬的速度,騎兵可以取得三比一,甚至更高的交換比,可是,用騎兵和步兵這樣交換,本身就是虧的。

從經濟上來說,養一個騎兵的費用,至少是一名步兵的五倍;而訓練一個騎兵的周期,也遠比步兵長;再加上戰馬的因素,騎射在陣列而戰中,確實沒多少發揮的餘地。

特殊情況例外。

什麼是特殊情況?那就是騎兵穿了甲,擁有了較強的遠程防禦力,那騎射的威力就可以得到完美的發揮了。正常情況下,騎兵穿的皮甲頂多防防流矢,鐵甲的話,一來花費太高,置辦不起;二來人馬具裝的鐵騎,也不可能這麼來回奔馳。

王羽突發奇想搞出來的紙甲改變了這一切。

從形象上來說,穿得頗為臃腫的幽州騎兵看起來和重騎兵很像,但實際上,由紙筋和絲帛做成的厚甲並不很重,三十斤左右的分量,對來自東部草原的駿馬來說,算不上多大負擔。

而且,在防禦遠程攻擊上,紙甲還擁有與鐵甲相近的性能。從某個角度來說,紙甲的性能比鐵甲還要好些,因為除了擋箭,紙甲還能起到緩衝的作用,這一點,在麵對強弩的時候尤為明顯。

高速飛來的弩矢若是打在身上,就算傳了鐵甲,抵擋住了其穿透力,巨大的動能帶來的衝擊力也不是那麼好消受的。

中箭的一刹那,傷處仿佛被大錘砸中似的,會讓人連氣都透不過來,運氣再差些,說不定會直接被這股衝擊力推下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