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蓉城的火車站上下來,梨月休息得並不好。
路途遙遠加上顛簸,她都有些暈車了。
先找了一家看起來幹淨的飯店住下,她想也沒想就倒在床上睡了一天。
等第二天清醒過來時,梨月才驚奇的發現飯店的名字,迷蘭飯店。
迷蘭飯店?
黃安喬工作的地方叫做迷蘭夜總會。
也就是說,她剛下火車找的地方,就誤打誤撞找到了地方?
還真是好運。
梨月簡單洗漱收拾之後,就下了樓。
剛下樓,就看見了對麵寫著迷蘭夜總會的招牌。
還真是得來全不費工夫。
現在還是白天,她需要去采購一點生活用品,方便自己未來一段時間的生活。
剛走進超市,就聽見了議論。
“聽說隔壁有個丫頭在夜總會做工,寧死不屈被經理給打出來了。”
“我看到了,還挺慘哩,進了那種地方工作的,哪還有能保證自己的清白的?”
“那誰知道?萬一人家女同誌是為了掙錢而不得不進去這些地方做工呢?聽說夜總會的工資還蠻高哩,一天下來能賺個七八塊錢!更多的時候,沒準還能上十塊一天哩!”
七八塊錢,一個月下來就有二百一十塊錢,抵得過大家辛苦做工兩個月了。
梨月暗暗歎息了一聲。
二百塊錢寄回去補貼家用,還是遠遠不夠的。
但——被打的小姑娘?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是誰被打了?”
一口北方腔調從他們身後傳來,一群婦人回過頭來,瞧見穿著布料上等,肌膚細嫩雪白的女同誌,眼神裏多了幾分豔羨。
“就是前麵那個迷蘭夜總會唄,一個小姑娘,叫啥來著……黃……安喬,對!黃安喬!”
有個嬸子梨月一臉迷茫的樣兒,好心開口:“你是從外地來的吧?你可能不知道,咱們這一條街啊,烏煙瘴氣的,全都是夜總會,也不知道政府是咋想的,也不管管。”
“哎呦,政府要是管得了那麼多權貴的話,咱們也不用每個月就死磕那點兒工錢了。”
一旁的婦人歎了口氣,提醒梨月道:“小姑娘,咱們呢也是看你自己一個人來的,好心提醒你一句,不要去那些夜總會,一旦染上那蹚渾水啊,你想出來可就難嘍!”
梨月謝過她們的好心之後,才繼續往裏走。
買了自己所需要的物品後,她拎著兩袋東西準備回去。、
經過拐角的時候,梨月忽然間頓住了腳步。
巷子裏躺著,一個瘦弱的女孩正坐在泥濘的地麵上。
她蓬頭垢麵的,衣服髒兮兮的,卻不難看出,她穿的是夜總會的服裝。
“你就是黃安喬?”
梨月瞳孔微張,略帶心疼地走進去。
黃安喬見來人認出了她,搖著頭拖著疲憊殘破的身體連連往後退。
“不是我,不是,你認錯人了!”
梨月站在原地,沒再上前。
“我不會傷害你的,我知道你的姐姐,黃安安,她托夢給我,讓我來找你。”
提及黃安安,那個麵黃肌瘦的小女孩才敢直視麵前的女同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