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對外投資,使錢生錢(1 / 3)

一、投資項目的內部控製

1、投資業務內部控製的目標

(1)保證投資活動經過適當的審核程序:投資業務內部控製製度的首要目標是要保證一切投資交易活動必須經過適當的審核程序才能進行;

(2)保證投資活動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設立內部控製製度的目的就是要各種投資的交易手續、程序、各種文件記錄以及賬麵的反映和財務報表的揭示等均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3)保護投資資產的實際存在:有價證券投資資產的流動性僅次於現金,所以為不法分子挪用或盜竊的可能性較大,企業應盡可能不斷地完善內部控製製度,堵塞一切投資證券可能被盜竊或挪用的漏洞;

(4)投資資產在賬麵和報表上合理地反映: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也要求企業為不同的財務報表讀者提供真實完整地會計信息,企業就必須對投資資產的計價和反映進行有效的控製,防止計價方法的不恰當運用和記賬上錯誤及其弊端出現;

(5)使投資收益得到合理地確認:企業應通過內部控製製度來為合理確定投資收益時間和投資收益計算方法以及為劃清投資收益和投資的界限提供基本保證。

2、投資業務內部控製製度

(1)職務分離製度:項目可行性研究人員與投資計劃的編製人員分離;投資計劃的編製人員不能同時掌握該計劃的審批權;負責證券購入與出售業務的職員不能同時擔任會計的記錄工作;證券的保管人必須同負責投資交易賬務處理的人員分離;參與投資交易活動的職員不能同時負責有價證券的盤點工作。

(2)財務分析製度:投資活動應設立一種有效的財務可行性分析製度,從而提高投資收益,降低投資風險。因此,財務可行性分析製度通常要求指定一名在企業中地位較高、了解並熟悉整個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過程和狀況、企業未來發展規劃以及懂得證券交易知識和財務知識的高層領導來負責財務可行性分析。

(3)投資的選擇和審批製度:財務分析報告為生產投資計劃提供了基礎。當財務負責人認為投資機會已經成熟,即應當著手製定投資計劃,投資計劃的編製應以財務可行性分析的結果為依據,詳細說明準備投資的對象及其投資理由,投資的性質和目的,影響投資收益的潛在因素等。投資計劃在正式執行前,必須得到嚴格的複核審查。

(4)投資項目審批的聯簽製度:企業重大的投資項目必須實行總經理和上級派駐的財務總監聯簽製度,若沒有上級派駐財務總監,則應由董事會2/3以上董事聯簽。

(5)投資證券的內部控製製度:投資計劃的正式實施,必須以經過總經理及財務總監聯簽或董事會審核批準的文件作為執行指令。負責投資業務的人員在得到進行證券投資的授權指令後,通常應選擇從事證券交易的證券經紀人和交易商。一般經紀人或交易商為企業購置證券,必須取得經投資企業總經理或財務總監聯合簽署的投資書麵文件,其中,規定購置證券的最高價格和最低投資報酬率及文件的有效期限。經紀人不能超過投資文件允許的範圍購置證券。

(6)投資的保管製度:對投資來說,購入的證券最好的保護控製,是將證券(特別是一些長期投資的證券)存放於銀行、信托公司或保險公司之中,從而,可避免企業的證券實物記錄被篡改的可能性。

(7)投資資產處置的控製製度:投資資產處置的控製程序基本上與取得的控製程序相同。如果投資資產的處置為不同證券之間的轉移,則檢查現金流量,是否達到投資協議的目的,投資收益的回收情況對被投資單位的清查等可以通過企業內部審計進行,也可以委托外部會計事務所進行,對證券的處置和購置,都需要控製。如果處置的結果涉及現金,還應按現金收入的控製方法來對投資資產處置進行控製。

(8)投資記錄和入賬的控製製度:對投資業務的完整記錄,一方麵使交易活動中每個人的職責和責任、授權和被授權情況得到反映,從而便於監督檢查投資業務是否按照內部控製製度的要求來進行。另一方麵,它也是保護證券實物、確定公司投資資產的價值、計算和反映投資收益的需要。

(9)投資收益和投資資產期末計價的控製製度:投資損益的確認在投資內部控製中起者重要作用,企業投資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獲得利益。如何確定投資損益應嚴格執行《企業會計製度》的規定。

二、投資業務的內部控製

1、投資業務內部控製製度審核

(1)投資業務內部控製製度的審核:其主要內容有-投資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規定;審查各項投資決策是否按規定程序辦理並經過審核批準;長期投資是否在收集相關資料進行了項目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後再決定;投資的變現性和流通形勢是否符合經營情況及資金善用的要求;對投資的潛在收益和風險的分析是否正確,依據是否充分;投資期限、風險、收益及變現能力間的關係是否考慮周全,投資組合是否合理;投資計劃編製人是否同審批人職務上分離,計劃是否由規定級別的管理人員或董事會批準後辦理;投資如須聘請專家表示意見的,是否確實了解專家的聲譽,對專家意見的反饋情況如何;查明除貨幣資金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是否按規定進行了審計或評估;調閱投資計價文件,查核投資資產計價是否真實合理,是否經投資方認可聯簽製度是否嚴格執行;查帳進賬單及實物交接清單和過戶手續,確認投資是否到位;關注投資收益情況,是否達到了預期的目的,關注投資回收形式,確認投資已經全部收回;項目投資後評價的結果如何。

(2)投資業務的內控製可以通過調查表來進行,而調查表的調問題可以設置為:

財務可行性研究是否定期進行?

投資計劃是否依據財務可行性投資資料來編製?

投資計劃編製時是否征求投資顧問的意見?

投資計劃編製人員是否同審批人職務上分離?

不同性質金額標準的投資是否由規定級別的管理人員或懂事會批準?

聯簽製度是否嚴格執行?

有關投決策的書麵文件是否予以編號控製?

投資中介人的選擇是否經過一定的審程序?

經紀人購置或處置有價證券是否根據經總經理簽署的投資指令?

對投資收益和風險分析是否充分、投資的變現能力、可收回性的評價是否到位?

經紀人成交通書是否由財務負責人進行審核?

經紀人交來的證券實物是否由兩名以上的職員根據成交通知書進行複核?

有價證券是否委托獨立的機構進行保管?

自處行保管的有價證券是否均存放在保險箱內?

有價證券是否隻有被授權的人才能接觸?

存取債券或開啟保險箱是否兩個以上職員同時在場?

證券保管人員是否與投資業務審批人、賬務記錄人、現金業務處理人進行職務分離?

有價證券是否由獨立職員定期進行實物盤點?

對外聯營長期投資是否每年進行清查?是否了解被投資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

除無記名證券外,證券投資是否都以公司的名義來記載和登記?

各種投資是否均設明細賬?

投資明細賬是否定期與總分類賬和證券實物登記簿進行核對?

證券實物盤點數與賬麵數或明細賬與證券實物登記簿和總分類賬之間的差異是否進行調查後才調整?

證券購入時是否以購置成本進行入賬?

投資收益確認是否合法合理?

投資證券前期未計價,如采用計價法或成本與市價孰低法時,市價的確定是否由獨立職員進行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