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順,生於七十年代末期,雖名李順,卻是個一點也不順的人。

李順祖上世代為農民,所以李順小時候的日子過得並不怎麼樣,幸好李順的父母亦知道“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道理,傾盡所能替他創造了一個良好的讀書環境。

李順自小學至高中都在鄉下度過,因為家裏窮,李順過著的是與大都市青少年不一樣的生活,他不知道世間有一種人叫天皇巨星,不知道世間有電腦遊戲這種娛樂方式,不知道世間有洋快餐這種雖然沒營養卻有很多人喜歡吃的東西。

這種狀況一直持續到他考上大學。

能夠考上大學,李順覺得這是他一生中遇上的兩件還算順利的事情之一。

大學設在廣州,廣州是一個很繁華很熱鬧的地方。李順在廣州一呆就是四年。

在廣州的日子,李順發現了一個全新的世界,這個世界原來是這麼精彩的。

李順看著精彩的世界,想起了父母口中反複嘮叨的“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的教訓,一頭鑽進了書卷裏,盼望能以優異的成績畢業,然後在廣州這大都市中闖出名堂,不僅可以光宗耀祖,還能過上錦衣美食的日子。

但很努力的李順在畢業時雖然取得了優異的成績,可他參加工作後並沒有過上錦衣美食的日子。

李順大學畢業得不是時候,或者說他畢業時是大學生比小學生還多的時候,不僅十來歲的小學生正在努力成長為大學生,連幾十歲的掃街阿嬸也在參加夜校努力學習期望能成為大學生。

專科生象條狗、本科生滿街走、研究生勉強抖一抖、博士生小聲吼一吼。這就是李順畢業時遇到的狀況。

李順隻是個本科生,隻是個讀中文秘書專業的男性本科生。

強調李順是男生很有必要,因為李順的專業不對性別。無論怎麼說,當秘書還是女生好一點。沒有哪個老板喜歡一個男生為自己斟茶遞水,這不僅因為男生在斟茶遞水時往往會粗心打翻水壺,而且老板也不能趁秘書斟茶遞水時摸摸小手。

所以李順在找工作時遇到了很大的麻煩,為了留在廣州,他最終到圖書館當了一個圖書管理員。

當圖書管理員不是不好,但一個大男人長期當圖書管理員就不好了。李順是個有心人,在圖書館工作閑瑕的時候他就找來策劃、營銷及金融經濟等方麵的書本自學,他覺得策劃營銷比較適宜白手起家。

分門別類整理了一年的圖書後,李順跳槽到了一間廣告公司,幹上了廣告文案策劃的工作。

在廣告公司,李順遇上了一生中第二件比較順利的事情。那就是與公司的同事苗蘭相戀。

不過李順有時想想,這件事或許不能算作非常順利的事情,至少不如他考上大學那麼一帆風順。

這並不是說苗蘭不好,不夠漂亮。相反的,苗蘭是公司公認的一朵溫柔的鮮花,公司上下已婚或未婚的男性看著苗蘭大多會心生歪念。

尤其是曹光,曹光看著苗蘭的時候生的不僅是歪念,更是邪念。

這就是李順覺得還不夠順的原因了。曹光是公司的副總經理,掌握實權,恰恰是李順的頂頭上司。苗蘭卻是曹光的私人秘書。

這是一段很微妙的三角關係。

身為大公司副總的曹光不是沒見過女人,但曹光從人材交流市場裏把苗蘭招回公司的時候就沒安著好心,因為苗蘭實在是太討人喜歡了,高挑玲瓏的身材,秀氣的臉龐,水靈靈的眼睛,這些都令曹光饞涎欲滴。

曹光覺得苗蘭應該知恩望報,可是苗蘭偏偏愛上了比他職位更低、收入更少的李順。

曹光因此很氣惱。

這種氣惱卻不好發作。曹光試過有一次趁苗蘭斟茶遞水的時候偷偷摸了摸苗蘭的小手,卻被苗蘭潑了一身的茶,還說要到總經理處、到他老婆那去告曹光的狀,曹光好說歹說反複賠罪才算讓苗蘭安靜了下來。

苗蘭不是好欺負的。雖然苗蘭看起來是那麼的纖纖弱質。

李順也知道辦公室戀情是職場的大忌,隻是愛情這東西說來就來,不容得他考慮逃避。

再說他也根本沒想過逃避。

苗蘭是每個男人發夢都想得到的女人,又深深的愛著自己,李順覺得非常的幸福。

相對於愛情而言,這份工作又算得了什麼?在公司三年,李順對自己的能力很有信心。

李順在曹光摸了苗蘭的手後甚至開始計劃再次跳槽了,但苗蘭苦苦勸住了他。

苗蘭說眼下要找一份同樣報酬的好工作不容易,勸李順等一等,在公司捱多兩年再說。

李順本不情願,但苗蘭往下說卻終於勸住了他。

苗蘭說曹光這人雖然好色,卻是營銷策劃科班出身,對於銷售廣告著實有一套,勸李順再在曹光手下學多點東西,等時機成熟了就自己跳出來開公司做老板。

李順有點不滿,不喜歡苗蘭說曹光比他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