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倫苦笑道:“我隻是公司旗下的一個歌手,按照合約規定,我的歌迷會受公司和我雙重領導,如果公司以宣傳為理由組織歌迷會的活動,在情理上在合約上我都不能反對,如果我貿然解散歌迷會,不僅輿論媒體會大肆宣揚報道,對我極為不利,而且我也違反了公司的規定……,有時想想,我表麵上雖然受到萬千歌迷擁戴,可有時感覺自己也不過是一台為公司賺錢的機器……。”

哥哥點頭道:“我也有這感覺,紅了後才發現自己根本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太多無奈了……。”

李順突然站起來,堅定的道:“你們不方便也無需出麵,這件事交由我處理好了,我就不信我鬥不嬴那曹光!”

阿倫和哥哥都看著他:“你想怎麼辦?”

“這人太卑劣,我和他可說是有夙世的仇怨,我一定要他身敗名裂!”李順惡狠狠的說。

李順先是去找了華星公司的高層,以哥哥經理人的身份要求高層切實保障藝人的人身安全和利益,盡快和寶麗銀公司的高層接觸協商,如果寶麗銀公司不開除曹光的話,建議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公司高層很仔細的問了整件事情,笑著答應,唯唯諾諾。

可是第二天報紙卻報道了兩派互鬥的詳細情況,李順知道媒體不可能知道的那麼詳細,定是華星公司高層有意向媒體透露的,氣憤的卻質問,高層卻笑道:“你身為經理人,難道不懂新聞的價值麼?現在是阿榮追趕阿倫的時候,兩派這麼一鬧,自然顯得阿榮已經與阿倫平起平坐,對阿榮是大有幫助啊。”李順說不出話來,恨恨的道:“原來天下烏鴉真是沒有不黑的。”

指望公司幫忙是不行了,李順決定聯合眾歌手拋開公司一起幹。

首先打聽到了苗蘭的住處,李順專門觀察了苗蘭的行動,再見苗蘭時李順心中無比激動,畢竟強行壓製了下來。三天過後,李順基本摸清了苗蘭的底細,原來85的苗蘭隻是大學預科二年級的學生,平日家教很嚴,但苗蘭對家裏陽奉陰為,經常不顧身份偷偷溜出來喝酒打架,上次想來也是瞞著家人偷跑出來的,沒開私家車。

要摸清曹光卻不容易,黑道上幾位巨頭傳下綠林令,也在好多天後才知道曹光的所做所為。曹光原本是一間舞廳裏看場的小混混,三年前苗蘭到舞廳跳舞,結果兩人認識,曹光得知苗蘭的真正身份後著意討她歡心,知道苗蘭少不更事,自尊心強,好勝愛玩,有一次找了幾個人扮成黑道的大哥到酒吧去找苗蘭的麻煩,曹光上演英雄救美的好戲,取得了苗蘭的信任,苗蘭自那次後也覺得曹光雖然勇猛善鬥,終歸是在自己的領導之下,於是以為自己真已是江湖的大姐了,常常自稱阿姐。

李順覺得非常的無稽,以前那個機敏多智,改變了自己一生的的苗蘭,現在隻不過是個思想遠遠沒成熟的小女孩!

李順又詳細的問過阿倫了,曹光雖然得到了苗蘭的信任,但苗蘭對他還隻是處於好感的階段,據阿倫所說,自從認清曹光的真麵目後,發現他的目的遠不止得到苗蘭,他的目標是財色兼收,妄想把寶麗銀公司也納入囊中!

李順歎道:“曹光何止是想財色兼收,他這人心計深沉,目標遠大,其目的怕是吞並整個娛樂圈。”

阿倫道:“曹光把我推上了樂壇的頂峰,公司認為他功勞居偉,對他著意重用,他已掌握了公司的實權,往後他娶了苗蘭得到股份後,再通過資本運作,收購本地大大小小二十多間唱片公司隻怕也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李順冷笑了一聲:“隻怕不會那麼容易。”

李順的心中很明白,樂壇因為商業原素的滲入,已經開始變味發臭了,從倫迷挑釁榮迷的那天起,標誌著樂壇由良性競爭轉為了惡性競爭,歌手不過是公司的棋子,紅一點的歌手不過是公司重要點的棋子,今後要走的路還長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