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長雲山(1 / 2)

“哥哥,你不高興嗎?”

坐在矮桌前發呆的薑雲清回過神,手上的毛筆已經提了很久了,那墨汁暈染了白紙,不能再寫了。

他看南初七端了碗色澤乳白的龍須酥過來,剛想說是有點心煩,又想起第一次渡舟時,南初七說過讓他不高興的人都得死,不知道這個算不算數,最終他還是說了沒事。

這矮桌前有一道台階,用來坐剛剛好。南初七把人抱在自己腿上,從他手裏抽出毛筆,指指那盤點心,“哥哥吃不?”

薑雲清沒心情吃東西,先後遇見謝長期和宋洺已經轉移了他的注意力,腦子總是控製不住地要去想以前的事。

哪裏能真的和過去劃清界限呢?

他變化再大,也還是這個人。

“哥哥,你等我一下。”南初七把他放下來,薑雲清沒瞧他,隔了許久,南初七才從屏風後走出。

以前是出門在外不方便換行頭,自從回了家後,他一天可以換三套衣服,還不會有人說他。

南初七一件半袖外袍裏身著蒼雪色騎裝,臂彎上隱約能看到蓮花暗紋,胸前的子母扣也以子持蓮華的形狀製成,小巧又精致,而那條墨染腰帶下方掛著一隻貔貅玉佩,勝在姿態閑雅,意氣風發。

見人蹲在自己麵前綁了墨發,薑雲清忍不住發問:“騎馬?”

“是啊,哥哥不高興,我帶哥哥去玩。”南初七一甩身後的馬尾,有點得瑟地問他:“看我帥不帥?”

薑雲清點頭。

他扯了扯南初七的外袍,“那你騎馬還穿這麼白?”

何止啊,他還穿了小白靴和白褲子。

連護腕都是銀魚白色的。

所以薑雲清老想去踩踩他的腳。

雖說是不太經髒,但好看也是真的。

南初七幹脆握著他的腳踩在自己腿上,又指著腰間的貔貅玉佩,道:“我這件衣服,叫做天祿。”

“天祿?”

該不會是薑雲清想的那個吧?

南初七拍拍手,緊接著,一團白光赫然從屏風後閃出,穩穩當當落在他的掌心。瞧清了方知這是條鎖鏈,鏈頭係有六棱飛鏢,而尾端則是用來握的圓環,拿在手中叮鈴作響。這鎖鏈像蛇一般攀附在南初七的手臂上,竟是個活物,他拍了拍鎖鏈,算是安撫。

薑雲清奇了,“還真是。”

南初七道:“這鎖鏈內部,是神獸符拔的角,能拔除不祥,斬去惡鬼,使用者亦能長壽。討喜用的。”

鎖鏈天祿,十大法器之一。

原以為有風火二扇就已經很稀奇了,沒想到南初七竟還有天祿。正如他所說,使用天祿是能夠沾點好運的,因此,要想找到它也需要運氣,不過其性溫順,在法器中隻排第七。

薑雲清問:“你進過兩次劍塚?”

當年他也被誤認為兩次進入劍塚,他知道確實有個人做到了,所以憑南初七的能力,也不是不可能。

但話又說回來,兩次踏入劍塚都能摸到法器什麼的,這也太好運了吧。

“沒,這是我舅舅的靈器,聽說他是在路上撿到的。”南初七一邊逗著天祿,那貔貅模樣的小家夥特別討喜,和他衣服的顏色很搭,一邊又轉頭對薑雲清說:“舅舅病逝後,天祿就歸我了。”

熾羽已毀,逐疫也被他丟棄,所以他現在隻剩下天祿了。

這隻瑞獸小巧得很,還沒他門口的倆鎮宅石凶猛,但對他倒是赤膽忠心的,最最重要的是,天祿隻進不出,可以招財。

天祿在地上滾來滾去,偶爾還學狼叫喚。都說龍虎相鬥,南初七用逐疫的時候基本就不會再帶天祿了,不然也不至於拖到現在。平時天祿隻能待在家裏做個招財的裝飾品,這次一出來,自然開心得不得了。

“今天心情好,帶你出去玩玩。”南初七朝底下嘖嘖了幾聲,讓天祿跟在他腳邊,小家夥當真寸步不離的,簡直像養了條忠犬。

說是帶它去玩,其實南初七路上光顧著和薑雲清說話,哪裏還能注意這隻瑞獸。

四條短腿遛得飛快,但就是追不上主人,天祿都給急死了。

玉雪城的後山名為長雲,是舅舅很早以前就張羅著在那裏開出了一塊草場,用以騎馬涉獵,現在依舊茂盛,甚至還擴大了不少。

嗖的一聲,一支利箭正中靶心,胡不歸收回長弓,正在吃飯的尉弘毅連連叫好,把碗放下,“該我了該我了!”

見到南初七和薑雲清來了,尉弘毅舉著弓大喊:“宗主!咱倆比一場不?”

胡不歸也看過來,長風把他發間的綠翡翠吹得明亮,很有一種草原上的氣息,他輕輕踢了一腳尉弘毅,“沒點眼力見,人家來長雲山是跟你比賽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