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一下網上百度給我的資料,總結出了一句話:沒有永恒的朋友,隻有永恒的利益。真就是這樣的,英、荷兩國本身就是靠著自身的海上力量分別稱霸了大半個地球。但是英國這位很是講“仁至義盡”“百善孝為先”的武德充沛的那個的英國老大 哥自打這場戰爭以後就風靡全球了而荷蘭卻從此在曆史的長河中銷聲匿跡了。
概況一下就一句話的事:英國與荷蘭為了爭奪海上貿易爭端而發起的一場大型戰爭。最後的結果也就是你們應該會知道的:荷蘭戰敗投降了。吃瓜群眾:那還看個der的戲啊,收拾收拾都散了吧。哎,先別急著走啊,留在咱們後麵的可都是重頭戲。
這個小英子算是靠著那個叫工業革命的硬生生將自己給拉上去一胳膊,其他的國家也是紛紛效仿啊。小英子看著自己的勢力越來越壯大,就到處的沾花惹草,不幹人事。 此時此刻,小英子算是盯上了搶走它利益分布圖中的一部分的荷蘭。下麵是全對話。
小英子:“荷荷,你最近一段時間有那麼一丟丟的飄逸啊,要不要讓爸爸來教教你如何做人?”
荷荷:“飄就飄唄,你管的管得著嗎?來打我?你就不怕國際法嗎?”(此時還沒有聯合國和國際法)
小英子:“哎呀?你是不打一下就不知道自己姓啥叫啥了啊?來啊,who怕who啊?”
於是,這場長達20餘年的英荷戰爭就這樣拉開了帷幕。
這場戰爭主要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1652年——1654年。
由於小英子的海上實力確實是超越荷蘭的存在,所以荷蘭的戰敗也就變得無可厚非,情有可原的了。講一下結果就是,小英子模式荷蘭簽訂了《威斯敏斯特和約》,基於此條約的條件下,實際上人家荷蘭也算是變相的承認了當時的《航海條例》。
第二階段:1665年——1667年。
這次的理由就比較接近於離譜了。小英子修訂了更為苛刻的航海法,並且完全拋下武德的占領了荷蘭在北美洲的殖民地新阿姆斯特丹(也就是今天的紐約市)。在這次戰役中,荷蘭偷襲了英國。因此,英國軍隊蒙受了巨大的損失和英國皇家艦隊的奇恥大辱。外加上英國內部的瘟疫和大火的兩大災難,小英子應該是無力再戰了。
1667年7月31日,英國與荷蘭兩國共同簽訂了《布雷達和約》。也許就這個條約,醞釀成了第三次大戰。
第三次:1672年--1674年。
作為最後一次會戰,就長話短說吧。英國在沒有宣戰的情況下突然偷襲了荷蘭的一支商船隊。最後還是英國取得了這場戰爭的勝利。兩國再次簽訂了《威斯敏斯特和約》,迫使荷蘭承認了它自己在歐洲以外的所有海外殖民地歸英國所有,並付給英國80萬克倉的“天文巨款”。
就這麼個情況。果然還是印證了那句古話:槍打出頭鳥。強占了那麼多人家小英子的便宜還想全身而退?不可能的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