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身世之謎(1 / 2)

晚上7點,潤鑫公寓2棟黑漆漆的,隻有寥寥幾個房間亮著燈,1816房間,地上擺攤似的鋪滿了東西,江躊偵探似的翻找前主的‘遺物’。

前主留下的東西不多,大致分為三類,一類是衣物,都是地攤貨,但有一套白色球衣非常引人矚目,球衣號碼是7號,上麵還寫著:上港三中,球衣上還有許多的黑色簽名。

上港三中,應該是前主讀書的學校。

第二類是文件,證書之類,之前的錄取通知書收在一個文件袋裏,還有一本書,村上春樹的《挪威的森林》,這書,直子最後是不是也那啥了?打開書,有紙折成的書簽,展開書簽,是一張證書。

姓名:江躊

性別:男

項目:足球,男子足球

成績:第三名

比賽名稱:3023年上港市足球協會青少年足球聯賽男子組(U17))

稱號:國家二級運動員

江躊明白過來了,前主應該就是代表上港第三中學參加了U17的比賽,拿了第三名,從而也特招進入了上港職業技術大學。

球衣上的簽名,應該是隊友或者同學們的簽名。有了這件球衣,可以慢慢打聽前主高中時的情況。

然後,還有一坨的紙,一張一張壘在一起,打開一看,江躊瞬間頭皮發麻。

欠條

今欠醫藥費八佰元整,一個月後還。

欠款人:江躊 3022年3月16日

下麵一行小字,是另外一個筆跡:3022年4月16日,結清。張廷

欠條上按了兩個手印,一個是江躊,另外一個就是張廷的了。

欠條

截止至3021年4月30日,本人尚欠李河珺五千圓整(¥5000元),本人保證3021年10月30日還清,特立此據!

欠款人:江躊

日期:3021年4月30日

欠條上照例又起了一行手寫的字:3021年10月30日已結清,兩個手印,一大一小。

林林總總,一共38張欠條,最早的日期是3020年9月5日,最後的日期是3023年7月8日。涉及的人物有17名,其中累積次數最多的是張廷和李河珺,各有9張和7張,張廷的都是付醫藥費,李河珺的都是存欠款。

這個張廷是不是和江躊有過節,所以隔三差五地來要醫藥費?

李河珺又是個什麼人?好像總是借錢給江躊,而且大額居多,聽名字又像是個女孩?

江躊打開手機計算器,這些欠條累積起來的金額竟然達到了66250元!

3020年,應該是前主剛上高中的那一年,也就是說前主從高一開始借錢,一直借到了高三,三年時間至少借了66250元!

好家夥,三年時間沒少花錢,他要這麼多錢幹什麼?家裏不給他錢嗎?

不對,這家夥是體育生。

體育生,尤其是足球特長生,營養特別重要,牛肉和三文魚要常吃還量大,再時不時買些裝備療個傷,這麼算的話,三年花6萬多,就算是節約的。

應該是錢不夠,要不然身子也不會這麼單薄。

再說,他走的是體育特長生的路子,不是足球學校,說明他的天賦一般,夏國的小孩子12歲左右就要決定是走職業還是走學業加特長的路線了。

夏國的足球一貫是急功近利的,小孩們有一個12歲退役的現象,很多潛能未在12歲時及時開發出來的小孩被一刀切判定不適合走足球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