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這東西很俗氣也很矛盾,俗語常說:“錢不是萬能的,但是沒有錢萬萬不能。”有些人認為說:有錢就不會幸福,有錢人就會變壞。這完全是窮人才有的的想法,像羅伯特.清崎在《富孩子聰明的孩子》裏說的那樣,金錢就是一種觀念,你想讓金錢成為什麼東西,他就能成為什麼東西,如果你說:“我不會富有”,那麼你將永遠不會富有,如果“你說我可付不起”,那麼你將永遠付不起。錢不會使人變質,隻不過是慷慨的人有錢之後會變的更慷慨,而品德差的人有錢之後會變的更差。
對了,我叫葉蕭,今年二十歲,我有一個目標:我想在二十五歲賺到500萬。我想當一名有錢人。我希望自己能夠又有錢又擁有幸福。
這個世界本來就沒有絕對的公平。正如19世紀末20世紀初意大利經濟學家巴萊多發明的二八定律,也叫巴萊多定律,說的那樣。他認為,在任何一組東西中,最重要的隻占其中一小部分,約20%,其餘80%的盡管是多數,卻是次要的,因此又稱二八法則。
不幸的是,在芸芸眾生之中,我暫時也屬於那個多數派,而不是少數派,因為我不是歌星,也不是影星,更加不是幸運星。
我現在隻是一個普通的職員,一個在一家私營百貨公司當電器專賣櫃隨時都有可能被老板炒魷魚的普通職員。一個拿底薪800加上抽成工資的普通職員。
你如果認為我瘋了,一個在做平均月薪1500元的普通職員想在五年內賺到500萬,那麼我替你感到悲哀,因為你連夢想的勇氣都已經被生活的壓力所壓跨了,要知道,在這世界上,隻要有心,人人都能成功,所有的成就,所有掙來的財富,源頭都隻是在一念之間!所以我堅信,我可以成功,我可以實現這個目標。
我是家裏的獨子,我的父母在二年前因為一場汽車事故中雙雙出世,而肇事者卻逃逸無蹤,到現在都沒有捉到。
不過幸運的是父母雖然並沒有給我留下什麼錢,但卻留下了一棟90平方米的二房一廳的房子,如果把這座房子拿出來賣的話,大概可以賣5000元/平方米左右,當然,我不會拿出去賣的,因為有些東西用錢買不到。
不過俗話說的好:“上天是很公平的,他拿走你一樣東西,就會給你另一樣東西。”
是的,我覺的很有道理,從那以後我得到了自由,不論我多晚回家,也沒有人會責備我了,無論我在家裏做什麼,再也不有人去說我了。
原來這是我最向往的東西,原本在想象中得到後應刻非常快樂的,想做什麼就做什麼,無論我怎麼做都不會聽見父母的嘮叨聲。
但是現在得到了,這些條件都具備了,為什麼我的心裏卻如此的難受,一點快樂的感覺都沒有?
現在已經是下班時間,我走在路上,看著急急忙忙在向著家裏趕的來來往往的行人,我微微的歎了口氣,二年了,自己還能有什麼不習慣的,時間可以讓人習慣很多事,也可以抹平很多的傷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