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看見他(1 / 1)

早上六點,曾岑準時睜開眼睛,他環顧四周,又合上眼睛眯了一會兒,起身,洗漱,點開手機隨便放了一首歌,然後拿了一塊麵包就著牛奶吃了起來。歌曲舒緩又憂傷,不是他經常聽的曲目,但是他愛聽的......他是一個普通高二的學生,正在一個人生活,父母在外地工作。吃完,他拿起書包,下樓騎著自行車上學去了。

早讀完後,到了早餐時間,曾岑又隨便吃了點,“岑哥,假期過得咋樣啊?”一張臉湊了過來,是曾岑從小到大一個小區的朋友——陳銘。曾岑隔開了點距離說:“什麼事?”陳銘抓了抓腦袋,笑道:“誒呀,就是想問你作業寫完了嗎,借我抄抄?”曾岑望向自己這個不學無術的發小,從書包掏出作業放在桌上,“最後一次,事不過三”曾岑冷著臉說。“好的,你真是我的好哥們兒”陳銘拿了作業就趕回位子“奮筆疾書”,曾岑在心裏默默翻了個白眼。在學校曾岑幾乎獨來獨往,在別人眼裏,他是個品學兼優的好學生,臉上沒什麼表情,漠視任何事物,高二剛入班前,還有一群女生找他搭訕,後來,拒絕多了,人就少了。現在可能隻有陳銘還來跟他說一說話,他其實很感謝他,至少每天還有那麼一段時間他覺得他就隻是一個正常的學生。他挪開了視線,拿出試卷,開始每天刷題。

晚上六點,何逍從床上爬了起來,隨便洗漱一下,給頭發簡單做個造型背著吉他就出門了,他長得很高,也很精瘦,就穿著普通的黑色外套牛仔褲也很紮眼,但他已經習慣無視周圍目光,帶上帽子快速走到一家酒吧門口,進去開始準備今晚的演出。“這麼年輕,不去上學來這兒?嘖,不學無術”經過他的大叔嘀咕著,他自嘲著撇了撇嘴,沒管這些開始排練,今天唱了首新歌,是英文,這對他來說並不容易,這洋文他沒學過多少,隻能在網上一點一點學,照著讀,背通順了再跟著旋律哼唱,昨晚熬了好久才學完,他現在昏昏沉沉,站著也能睡。八點,他喝了店裏的速溶咖啡感覺好多了,拿起吉他上台開始演出,這個工作他已經做了一年多了,賺的也還行,他也已經習慣了舞台上的感覺,也無比的享受,唱歌,是他生活唯一的樂趣和慰藉。演出開始,他唱了好幾首黃家駒還有五月天周傑倫的歌,場子裏的氛圍開始調動起來,人們喝著酒,為他歡呼著,還有跟著一起合唱的,熱鬧非凡,隻有在這個時候,聚光燈會全部落在他的身上,周圍再也沒有閑言碎語,他就是他自己,不是誰的誰。氣氛烘托到一個頂點,他舉手示意大家,拿著話筒說:“今天,我為大家準備了一首英文歌,closure!”少年青澀又低沉的嗓音裏吐出一個個音符,像是一個剛被愛人拋棄的人,隻能一個人在街邊唱著憂傷的曲調。放學路邊,“誒岑哥,今晚去不去酒吧玩玩,聽說還有演出就在那前麵”陳銘走著走著突然說道。“不去,明天還要上課”曾岑推著自行車徑直走著,沒管他的話。突然前麵酒吧傳來了一個熟悉的旋律,他站定,望向那家店,走過去。“誒誒誒,不是不去嗎,怎麼又往那邊走啊,你們這些學霸我真搞不懂”陳銘忙著跟過去,隻見曾岑站在店門外直直的看著裏麵,“站在這兒幹啥,看啥呢?”他也望向裏麵,一個穿著白襯衫牛仔褲的年輕男生咱坐在台上,周圍人都靜靜的聽著他的歌曲,“這個哥們兒長得不錯,唱的也好,來了一年了”他扭頭看著曾岑,曾岑並沒有理他,隻是將自行車靠邊,走了進去,陳銘忙的跟上,心想這哥是不是被奪舍了,有啥大病。他跟著曾岑站在後麵,熟悉的點了單。“你認識他?”曾岑轉過頭來,“呃,也不是特別熟,這兒我經常來,一來二去說了幾句話,加了個qq”陳銘不明白這個每天隻知道上課學習的主咋開始關心這些,但他嗅到了一絲機會,帶曾岑走出來的機會。“要不我把他推給你,你們認識認識?”曾岑握緊了寬大校服裏得手,盯著台上的少年,“這是那首歌,是我喜歡的”。“好”,他點頭。演出結束,表演人員鞠躬下台,曾岑轉過身推著自行車走到小區,和陳銘分開後回到家裏,他打開手機,你們是陳銘的信息,“這是那個哥們兒的qq,你直接加就好了,他人挺不錯的”,他暗暗看著那個小狗頭像的賬號,點擊了申請為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