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平無奇的,我也被愛著。(1 / 3)

父母是因為家族聯姻才在一起的,他們各自心中都有愛人,也都互相知道。

因為爺爺才有了我,因為他們兩個誰都不願意圓房,迫於無奈才圓的,沒想到懷上了我。

現在我五歲了,有個六歲的哥哥,也有個三歲的妹妹,哥哥妹妹不是父母的結晶,是他們在外麵的愛人的結晶。

今天他們要離婚了,本來家族聯姻就是因為家族利益很難離婚的。

不過難得家族同意一次,隻要不動利益的話,他們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過去了。

我誰都不想跟,你也本來想讓我去跟爸爸的,但我啥也不想跟,隻能去了孤兒院。

因為有一次出門,我看見了媽媽旁邊站著一個女孩,比我小兩歲,女孩旁邊有個男的站著,他便這個是這個小女孩的爸爸。

同樣,我也看到爸爸在服裝店,牽著一個男孩子的手,一個女人在旁邊柔情的看著。

那時我目睹了這一切,我就知道原來這兩個是我的哥哥妹妹。

保姆抱走我,可惜晚了,我什麼都明白了,我一想不通的是,他們竟然都互相知道,而且這裏隻隔了一個牆的距離。

他們怎麼可能不知道彼此有愛人呢,原來是我,是我當那個傻子被蒙在鼓裏。

他們不是不會愛人,隻是不會愛我罷了,那天我哭了一會兒,又不哭了。

哭能解決什麼問題,哭就能解決他們不愛我了嗎?不能,所以我就停止了這種無所謂的情緒。

我再也不強求他們對我好了,也不奢求他們對我的愛了。那年我四歲。

我本以為這種尷尬的關係會持續下去,沒想到五歲的時候,他們竟然可以離婚了,多麼奇妙啊!

知道可以離婚就立馬離婚,也怕我賴上他們。我不選他們的時候,他們倒是有一點意外。

我並沒有從他們的臉上看到難過什麼的,也沒有看到震驚,除了這一點意外,什麼都看不到。

爺爺不想讓家族的血脈流落在外,但他也沒辦法,因為我誰也不選,隻能去孤兒院。

去到孤兒院之後,我漸漸的也就忘記了這種事情了。

孩子的記憶能有多長遠啊,除非是印象特別深刻的,可我竟然印象一點都不深刻,還不記得他們。

現在我一直以為自己是個無父無母被拋棄的孤兒,等著人來領養呢。

院長:哈哈,過來有人要領養你。

我驚喜的跑過去追問他是誰呀?

院長隻說我明天就知道了,讓我好好學習。

我見了那對夫妻,他們真的很恩愛,而且他們的房子也很大。

我與這裏麵的一切格格不入。

我在他們家呆了兩天,期間我看到了另一對夫妻也很恩愛,還有一個比我小兩歲的妹妹呢。

那個女人叫那個小妹妹喊我哥哥,我隻是提醒一下,我不是她哥哥,畢竟我怎麼可能有妹妹,我一個孤兒。

那個女的愣了愣,但也沒多說什麼,他們不強求什麼。

領養我回去也是迫於無奈,因為爺爺真的很想我,況且他也給了足夠的時間,讓我在外麵呆著冷靜。

雖然我什麼都不記得。

什麼都搬好了,我便住進來了,我很少出門,有個保姆說小時候還抱過我。

我就很驚訝,因為我小時候一直呆在孤兒院,怎麼可能被人抱過呢?

我就提醒她,她可能記錯了,那個保姆還愣了愣。她怎麼可能記錯呢?他根本沒記錯,因為我從小是她帶的。

父母根本就沒有時間照顧我,要麼是忙於商業,要麼是在外與情人逛街什麼的,或者和他們的孩子互動。

第二天的時候,他們把我帶去了醫院檢查,醫生說我受了什麼刺激,忘記了之前的事。

我在旁邊聽著雲裏霧裏的什麼刺激什麼事情啊,自己根本就沒忘記什麼。

他們怎麼都不明白我受了什麼刺激了,孤兒院也是我自己要去的,有哪裏委屈到我了?

他們想不通這件事,可他們忘了離婚,對一個孩子來說,是多麼大的刺激啊!

亦或者那年撞見的事情刺激更大。

當年的我是一個不願成為沒爹或者沒媽的人,更願意成為一個沒爹媽的野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