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就當住酒店了(1 / 2)

時楠看著他端起桌子上的咖啡,見不得他這副愜意的模樣。

“你昨晚究竟是什麼意思?”她開門見山問。

“不過就是遵守契約精神而已,怎麼,有什麼問題?”

時楠:“怎麼沒有問題,雖然我們有合同在,別忘了,我們隻是假結婚而已,假結婚你懂嗎?而且,我還有補充協議。”

在領證當天,時楠給他的那份協議上,明確地表示,甲方不得以不正當的手段,脅迫乙方做違背意願的事情,其中特別說明的是,禁止兩人身體上的一切接觸。

時楠將手機裏保存下來的合同翻出來,指給他看。

年臣逸對她的話表示認同,點點頭,“沒錯,昨晚是你違約在先,不過,既然你後來還是來了,我可以不追究。”

他在回來的前兩天,就已經通知她搬過來,她並沒有照做。

“別在這裏為自己的無賴找借口。”時楠昨天過來,就是想找他說清楚的。

“我承認,在酒吧的時候,是我先撩的你。但是後麵去酒店的事,都是酒醉之後的不清醒行為。而且,對於你所說的賠償交易,我也同意了。”

為了賠他的各種高額損失費,搭上一個結婚證。

虧的人是她。

她以為兩人應該有共識,非必要,不去打擾對方,這是起碼的契約精神。

而不是莫名其妙地給自己發信息,打電話,威脅。

“合同裏有寫到在婚約存續期,你有義務配合甲方的要求。”年臣逸往後靠了靠,“這個要求當然也包括搬到這裏來住。”

時楠氣結。

當初她可是認真看過合同的,上麵根本沒有說的這麼詳細。

他這是算準了,合同已經生效,在跟她玩文字遊戲。

既然他自己又提到了搬到這裏的問題,時楠直接拒絕他。

“為什麼?”

她要是真的搬來這裏後,那不是羊入虎口了嗎?

她怎麼可能同意。

時楠:“為什麼要我搬來這裏住?”她不明白,他提出這個要求的目的是什麼。

年臣逸:“我說過,我需要一個妻子,而你也選擇了跟我領證假結婚,在這份合同裏,‘妻子’是你的工作,要求你搬來這裏住,才能發揮你的作用。”

“這些都是在合同上白紙黑字寫著的。”年臣逸好心給她解釋,“看樣子,你對我們的這份合同條款好像不太了解。”

年臣逸看著眼前的時楠,想到她如果有認真看過合同的話,應該也不至於在領證那天還來問他的名字。

時楠沒想到被他看出來了,自己對那份幾十頁的合同還真是沒有看得太詳細。

不過在沒有搞清楚對方的意圖之前,她對於搬過來這件事,依然是拒絕的。

畢竟兩人第一次見麵就如此“坦誠相見”,誰知道這男人存的是什麼心思。

年臣逸似乎也看出了時楠的顧慮,直接開口道:“放心,你的合約我也簽了的。”

他提醒。

他的合同她沒仔細看,對於自己提出的合約應該清楚。

年臣逸可沒忘記,裏麵那些全是隻針對自己的條款。

他沒說,時楠差點都忘了這茬。

對呀,自己的那份合約裏麵的內容更苛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