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偶像很好(1 / 1)

轉眼之間便是貞觀十四年春天了,我是衙門的寫官,我自然知道一些發生的熱點事件。

在三月三,上巳節那天,這天本來就是傳統的古老節日,人們沐浴洗漱本就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就有那麼個潑皮無賴,在一個人家的水缸中倒入了金汁兒。當天下午,馬六就到衙門告了那個潑皮麻五,並且當天麻五便一命嗚呼了,因為這事兒,我差點兒就見到了魏征。

“麻五,你自己不遵守傳統規則,不按照禮節對待傳統節日這本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但是你卻在過傳統節日之時,做出這種大不敬的事情,應當坐牢。”

“哼,過節本就是富貴人家的事情,與我等平頭百姓有什麼關係,我並沒有錢,並沒有文化,我也沒有閑情雅趣。我就是看不慣那些自詡君子的商人。有什麼大不了的?”“那我呢,你認為本官是什麼人,我自認為我不算貧窮,難不成我也不配過節,不配為人?”“我並沒有這樣說,你要是這樣想,我也沒辦法!”

“大膽!如何這樣跟本官說話!來人呀,大刑伺候!”隻見兩個衙役提著夾棍就為那潑皮的雙腿使用了去。這潑皮的嘴倒是挺硬的,臉上已然顯露出了疼痛的表情,但是嘴上仍然叫罵著。說他沒骨氣吧,卻又比現代的鍵盤俠們強了不知道多少倍,說他有骨氣吧,他真的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潑皮無賴。在我的認知裏,像他這種頂撞父母官員的,不論對錯,嚴重的話罪加一等,此時此刻,這個人隻有一死。“大膽!給我打死他!”

隨著水火棍的伺候,一棍子上去,他皮肉綻裂,兩棒子打上去,隻見那個潑皮口吐鮮血,再也沒有了剛才的囂張氣焰,猶如喪家之狗一樣的趴在地上,隻有出的氣兒,沒有進的氣兒了。這種東西也好意思活在世上,曾經有多麼囂張,最後的下場就會有多麼慘。

至於馬六呢,自然而然是得到了衙門的安慰,賠償自然是沒有的,一是那個潑皮沒有什麼錢財,二是衙門本來也沒有義務賠償他。

這麻五就這麼死了,以他為首的無賴們便心生怨恨,想著找機會整治縣太爺。通過貞觀十三年一年的生活,我親眼所見,說良心話,縣太爺是真心不錯的,幹的都是實事。他堅持按照重視法律平等、嚴格執法、重視人才的選拔與教育。當我了解到這兩條基本國策時,我仿佛並沒有穿越,這兩條國策在哪一個朝代不是重中之重呢?可見教育的意義重大。

可是想要幹出一番事業來,什麼時候都是那樣的難,當地的鄉紳老爺們,很多都是不喜歡這位縣太爺的。這位縣太爺管的嚴,即使是一些毫無影響的違法亂紀的小事,他都要徹查到底,因為打點,那些人們沒少花銀子,但是到了最後,他們想要的結果非但沒有達成,銀子呢,還都到了老百姓手裏,所以那些鄉紳士族們心裏就很不平衡了。這次因為麻六的死,終於讓他們找到了借口。

朝中無人,根本不可能目無王法,當地這個張老爺認識的人居然是房玄齡,難不成房玄齡竟然也是個徇私枉法的人?

當地百姓都認為縣太爺這次是非得被罷免不可了。

一直到秋天,他依舊是縣太爺,並沒有被罷免,相反,那位張老爺倒是被查封家產了。據說,這件事情還跟魏征有關。並且在長安還鬧得沸沸揚揚的。4月7日,房玄齡早朝和魏征唱了一出雙簧,我的眼前仿佛浮現出了那天的情況。

“眾為愛卿,可知道凡是在朝為官者,尤其是四品以上官員,絕對不可以徇私舞弊、徇私枉法!”

“微臣管教不嚴,家族中的人員,出了這種醜事,損失了朝廷法度的威嚴,損失了皇上的顏麵,我理應辭官謝罪。雖萬死卻也不足為惜。”

“皇上,念在房大人兢兢業業的教導太子,一心為國為民的心境。臣魏征在此懇請皇上饒了梁國公吧。至於那位縣太爺,微臣認為,他殺伐果斷,獎罰分明,非但無罪,還應該獎賞,他打死那個潑皮,一來是維護官府的權威,二來恰恰表明了他對於皇上的無尚崇拜,對於法律的嚴格執行,這種人才,非但不能殺,更應該的是得到獎賞,微臣在此懇求,不如讓他去當曹州司馬吧,曹州這個大門由他來守正合適。”

果然,貞觀十四年冬天12月11日,江司馬到曹州上任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