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不講究(1 / 2)

早春初陽剛剛升起的時候,劉羊兄妹三個早早離開了城北棲身的破廟,進入古林城。

劉羊和岩兒每人端了一隻大空碗,鬼頭鬼腦地蹲在城門口的餛飩攤旁邊。碗裏的餛飩早就吃完了,兩兄妹待在這裏,是為了等劉永,好吧,是等劉永回來付帳。

正是早上的飯口,客人很多,餛飩攤的老板忙的滿頭大汗,卻時不時拿眼角瞄一眼兩個孩子,生怕他們沒錢付賬,趁『亂』跑了。

那三枚金幣中的兩枚,劉永換成十個銀幣和一百個銅幣,去商會裏買打獵的裝備。以自己是管賬的為由,把所有錢全部帶在身上,沒給劉羊和岩兒留下半個子兒。

劉羊雖然隻有十二歲,卻長得很強壯,嗯,可以說是相當強壯,自幼又修習了一些武技,就算成年的普通人都不是他的對手。

前兩天夜裏偶然闖進破廟,被扒皮之後又做成燒烤的野狼,也很好地證明了這一點。

所以衣食無著的三兄妹,決定傾家『蕩』產,投身到獵人這一很有前途的職業當中去。

岩兒是女孩子,年紀也小,隻能負責洗衣做飯;劉永倒是比劉羊大一歲,可是身體就瘦弱了些,從小也隻喜歡讀書,於是就自封管賬。

劉羊給劉永說了需要采買的裝備:一把黃楊木的硬弓,三壺箭,一把鐵刀,繩索,三個水囊,幹糧……並且告訴他如果想打到獵物,又能從森林裏活著出來,每一樣都不能少。

買這麼多東西,說實話確實有些強人所難,因為劉永手裏的錢不夠。

但劉永就是有這種一邊為難一邊把事情辦成的本事,因為劉永除了書之外,其他的一概不講究。

一個人最怕的就是不講究,好比你要青花瓷,他給你一朵青『色』的牽牛花,還是雌的。(1)

劉永回來的時候果然買齊了所有的東西。

黃楊木的硬弓,材質毫無疑問是黃楊木,並且很硬,這從弓胎上麵歪歪曲曲用『毛』筆寫著的四個字就可以輕鬆看出,“黃楊木——硬”。

同時這把弓,明顯是從舊貨市場而不是武器商店買來的,弓身上麵的油漬依稀可見,更顯出那“黃楊木——硬”四個字的墨跡是如此之新。

好吧,這些細枝末節的事情未必不是不可忽略的。因為劉羊很果斷地用匕首把那四個字刮掉,而後很鄭重地在刮出的地方,刻了“『射』日弓”三個字。

然而當劉羊提出為什麼沒有弓弦這個關鍵問題的時候,劉永卻很平靜地告訴他,“我們已經不是貴族了,一個平民用牛筋係褲子是可恥的行為,一根草繩足矣同時用下巴點了點劉羊的褲腰。

箭隻有一壺,二十支,劉永的理由是打獵不同於打仗,『射』出去的箭是可以撿回來的,岩兒可以很好的完成這個任務。

至於鐵刀,不得不說還是非常靠譜兒的,鏽跡多了些,隻有刀柄還能看得見鐵,但是很有份量,找塊大石頭仔細打磨一下,問題應該不大。

繩索麼,其實說繩頭更加確切一些。有長有短,有粗有細,岩兒很有覺悟的開始分門別類地接繩頭。

水囊壓根沒見到,劉永帶回來的是三個巨大的葫蘆。

岩兒一邊接繩子一邊問起幹糧問題的時候,劉永的回答是“狼肉還剩了很大一部分沒有烤,而浪費是可恥的……”

當然驚喜也並非不存在,劉永的背後還背回來一麵看起來很堅固的盾牌,而在後來進入森林的時候,劉永堅持親自背著這件最沉重的裝備。

最後統計起來,在那麵盾牌就花了六個銀幣的情況下,全部的東西一共隻花了十個銀幣零八十六個銅幣,那枚金幣連動也沒動。

不得不說,劉永的確是個極其不講究的遺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