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多女主,男主是渣男,海王,喜歡單女主的可以轉道了。)
夜晚。
魔都,燈火通明。
36歲的林楓,在五百平方的大別墅裏喝悶酒。
林楓覺得自己這輩子最大的錯誤,就是信了方大校花的那張嘴。
兩從小青梅竹馬,初中的時候,方校花對林楓說,我初中不談戀愛。
高中的時候說我高中不談戀愛。
大學的時候說我大學沒畢業不談戀愛。
畢業了之後和某個混不好就回家繼承百億的富二代在一起了,她還和林楓說,我們是從小一起長大最好的朋友,你應該祝福我。
二十幾年的長情陪伴換來的是如夢泡影,林楓覺得自己之所以這麼失敗完全是因為信了方大校花的鬼話開始的。
男人倒黴是從心疼女人開始,古人誠不欺我。
方大校花從初中時候,開始遛狗一樣的遛他,初中時候他表白,方大校花說還小,高中時候表白,理由還是太小,大學時候表白,她說學業為重,大學畢業表白,她說事業為重。
林楓通過了努力,好不容易做了公司的老總,億萬身家,正想繼續表白,方大校花卻帶了富二代男朋友和他見麵了,要林楓祝福她……
“我他媽的信了你的鬼。”
“女人的嘴,騙人的鬼。”
林楓一邊喝酒一邊怒罵。
也不知道過了多久。
林楓幽幽的醒了過來。
“林楓,你沒事吧。”有人推他。
林楓睜開了眼睛,發現是一個有些熟悉的戴著眼鏡的小胖子,大概有一米七八左右,與他19歲就一米八八的模特身材,根本不能比。
“你是誰啊?”林楓疑惑道。
“別鬧了,林楓,我是你的好兄弟史龍飛啊。”小胖子推了一下眼鏡,說道。
“史龍飛不是死了嗎?”林楓道。
“臥槽,狗日的林楓,我不就是昨天你對方大校花表白,嘲諷了你一句,你用不著這麼咒我吧。”小胖子怒罵道。
林楓猛地站起來,仔細的看小胖子,蒜頭鼻,大胖臉,180斤的體重,可不就是自己的死黨史龍飛嗎?這家夥的家裏是賣鹵味店的,是林楓在高中時期的死黨。
可惜,天妒胖子,這貨在三十歲的時候,出車禍死了,據說他死的時候,還沒有談過女朋友,也太可憐了吧。
林楓抱著小胖子,痛哭起來,“胖子,好久不見了啊,胖子,我好想你啊。能夠再見到你,真好。”
史龍飛舉起雙手,驚恐的說道:“林楓,你該不會是昨天向方校花表白失敗,大徹大悟了之後,不喜歡女人,喜歡男人了吧。我告訴你,我喜歡的女孩子啊,不搞基的。”
“滾。”林楓一把推開了他,“我很專一,這一輩子,永遠不會變心,永遠隻喜歡十八歲的漂亮女生。”
史龍飛撓了撓頭:“阿楓,你啥時候變得這麼無恥了。”
“對了,我是怎麼回事?
”似乎想起了什麼,林楓皺眉道:“我怎麼會在……醫務室?”
他左右看看,這可不就是學校的醫務室嗎?
“你忘記了嗎?你該不會是覺得太丟臉,裝失憶吧。”史龍飛充滿懷疑的說道。
林楓抬起拳頭,“快說,不然,小心我沙包大的拳頭。”
林楓從小是個打架王,作為他的死黨,平時,史龍飛可沒有少挨他的拳頭,慌忙的說道:“不要打我這個可憐的胖子啊,你昨天在同學聚會上,當著老師同學的麵表白,被方大校花拒絕,然後,喝了很多的酒,我提議來學校打球,誰知道,你被方大校花的追求者李勇嘲諷,然後你就和李勇單挑籃球了,結果,你因為昨天喝了太多酒的緣故,被李勇一個籃球砸來,給砸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