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白無新意,淒淒現哀冤。
執筆接血狀,開卷驚皋陶。
月底開餉這一天,我們接到了一起特殊的報案,是一起詭異驚駭的“瘋犬噬人”案件。雖然事前已經了解到案件的基本情況,但當我真正站在現場的時候,仍然被深深震撼。
受害者已經被啃爛了半張臉,看不清原來的容貌。他的身體被丟棄在一片荒蕪的草地上,旁邊五步遠就是一棵很年輕的參天大樹,仰頭望去,碩大無比的樹冠已經大到覆蓋住了它腳下的死者。除此以外,周圍沒有任何可以作為線索的東西。我檢查了現場,沒有在周圍發現任何凶器,也沒有任何掙紮拖拽的痕跡。
如果真的是瘋狗亂咬人,那為什麼這附近沒有看見一滴血?為什麼屍體周圍沒有任何拖拽的痕跡?難道是這條“瘋狗”比較斯文?
我是不相信的。
如果真是瘋狗吃人,那這周圍一圈就不可能這麼幹淨。
“瘋犬噬人”純屬無稽之談。
應該是人為的……至於這咬痕……誰知道是不是凶手行凶過後,恰巧遇上了路邊的瘋狗,就把死者當成“晚飯”給啃了?
這麼一想倒是很有可能。
如果真的是人為作案,那這裏絕不是第一案發現場——因為沒有任何拖拽、踩踏過的痕跡。
現場除了我們這幫官府府衙的家夥像那蒼蠅蛇鼠們似的狼奔豕突,在現場各種來來往往,破壞著命案現場,我真的……好想一巴掌呼死他們……
一抬頭,一群閑漢路人,鄉親父老的人們正在圍觀,一看我抬頭,都眼巴巴的盯著我。
話說回來,這麼大一個人倒在這裏,屍體周圍居然連一個腳印都沒有,那他本人是怎麼躺倒在這的?
我甚至找不到死者是自己“走”到大樹下的痕跡——可能是真凶清理痕跡清理得太幹淨了。
看來是有人不想讓我們看見那些痕跡。
既然如此,我便懷疑,這是一起命案,而不是死者自己酗酒過度,一頭杵地上摔死的。
看來是凶手心思縝密太過——把該抹除的、不該抹除的痕跡,全都抹除了。
看來聰明太過有時候也不是什麼好事。
但是,他的身上好像也沒什麼明顯的外傷……除了外衣破損得像個乞丐,好像也沒什麼問題。
說是酒後失足摔倒,傷了後腦以致陷入昏迷,酒迷未醒才不治的,倒是有這個可能。
這個人似乎真的是在毫無防備、毫無知覺的情況下昏迷致死的。
但目前來看,死者身上沒有致命傷,沒有凶器,沒有痕跡,但是好在有目擊者。
“陳工還沒來嗎?”我並不是專業的仵作 讓我這個外行人來進行屍檢和判斷無異於玩笑。
這根本就是藐視生命的不負責任。
“報案人過來!”我一招手,一個四十多歲的灰色粗麻衣的大叔,一臉的褶子,原本是個曬得黑麵粗皮的農家漢子,現在卻嚇得麵色蒼白,汗如雨下。
我安慰了他一句,隨即開始對他從發現死者到報案,整個過程的細節。
結果讓人頭疼:這大叔隻是早起出門,想去地裏看看,結果走到半路,就遇到有人躺倒在大樹下,旁邊什麼也沒有,也沒見有人。
大叔去報案之後就一直跟著官府的兄弟們又回到這裏。
除此以外什麼有用的都沒問出來。
還不如不問。
結果一回頭,還有個更麻煩的問題——現場竟然沒有一個人認識死者。
我扶著額頭給底下的兄弟派發任務:“派人廣發布告,去城裏四門下,人多的地方,發出消息,就說本縣突發命案,死者身份不明,死因不明,官府讓大家幫忙找一找,傳一傳,誰認識死者,讓他去府衙認領死者屍體。如果有清楚這次命案的細節和內情的,或者見過可疑之人的,也可以向縣衙舉報!我們……你們!先把屍體稍微處理一下,抬到桌案上,一會我來驗驗屍,驗完了就帶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