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玄機(1 / 2)

原告辯護律師劉易斯爵士首先站了起來,他先朝大法官和陪審團打了招呼,然後說道:“各位,就像剛剛第一被告方的律師所說,第一被告竹有龜田二次郎欠我當事人林肯的錢已經無任何異議了。那麼,我們現在來討論一下關於第二被告竹友財團是不是應該支付第一被告竹友先生無法償還的債務問題。”

“首先我得說明一點,第一被告竹有龜田二次郎先生在和林肯先生進行那張驚天賭局的時候,也就是公元1980年9月7號,他依然是竹友財團指定的第一合法繼承人,請大家注意,他是合法的,也就是說他的身份在他成年的時候就經過律師事務所公正過了的。”

“不僅如此,我們還知道竹有龜田二次郎當時在集團裏的身份十分的顯赫,一般情況下,如果集團的會長不再的話,他所簽字的文件或者合同就像會長一樣,是同樣具有實際效應的。”

劉易斯爵士剛剛說到這,那個竹友財團的辯護律師頓時就覺得有點不得勁了,而且他也立刻察覺到了爵士這麼說的意圖。

他看過那張欠條的影印本,也詳細的研究過所有的細節,他是在覺得很有把握打贏這場在他看來是屬於很容易的官司才接下這筆業務的。當然,巨額的律師費也是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條件之一。

不過現在他感覺到事情可能會有點棘手了,原因就是那個欠條上的簽名,作為第一被告的竹有龜田二次郎先生他在欠條上簽下的名字很長,而且名字前麵還帶有集團的名字——竹友集團-竹有龜田二次郎。

現在的問題來了,雖然簽名上麵沒有蓋上竹友財團的公章,但是按照美國或者是全世界大多數國家的合同法規定,隻要是企業法人簽字的合同或者其他形式的協議,此合同和協議都屬有效,可以追究該簽字人和其所屬的企業的責任。

當然,竹有龜田二次郎先生之前或者是現在都不是竹友集團的法人,所以從法理上來說好像這張欠條上欠的債還是與竹友集團無關。但是,就像剛剛劉易斯爵士所說的,竹有龜田二次郎卻偶爾有代表他們集團會長也就是法人簽字的習慣,而且這些簽字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雖然說這種行為還沒有法律的依據存在,但卻是不爭的事實。不過這個情況他現在才知道,原來的他根本就沒想過這方麵的問題。

不提這個第二被告方的辯護律師的憂慮,劉易斯爵士在說完竹有龜田二次郎的簽字具有同會長同樣效果的同時,他朝大法官說道:“法官大人,我這裏有兩份由第一被告竹友先生簽字後在後來生效了的合同文本,這可以證明我剛剛所說的都是事實。”

法官大人點點頭,示意旁邊的法警把兩份合同呈上來,他看了後又叫法警把合同拿給了陪審團的人審閱。

這時候的第二被告方的辯護律師知道事情壞了,於是他舉舉手,在大法官同意後站起身來,說道:“法官大人,我想申辯一點的是,第一被告的竹有龜田二次郎先生並不是竹友財團的法人,所以原告想要依此來把債務強加在竹友財團上的做法是不成立的。謝謝法官大人,我的話說完了。”

他剛一坐下,劉易斯爵士舉手了,然後在大法官示意下回擊道:“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團的先生和女士,我也想聲明一點,那就是像剛剛大家看過的那兩份合同一樣,其實第一被告竹友先的簽字具有和竹友集團法人同樣的效力。”

這時候也看過了那兩份合同的竹友集團的辯護律師舉手回擊道:“法官大人,我還想重申一點的是,第一被告竹友先生不是竹友集團的法人,而這兩位文件更加不能說明什麼,因為它們本身就不具備法律效應,而它們後來之所以能過兌現也隻是竹友集團在做生意的時候表現出來的一種誠信理念而已。”

劉易斯爵士一等這家夥說完,也立馬舉手,然後不等法官點頭他就站了起來,大聲抨擊道:“你說你看過的那兩份文件不具有法律效應?真是笑話,合同的雙方都已經履行了合同,按照法律規定,這就是具有法律效應的合同文本。”

第二被告辯護律師舉手站了起來,說道:“我想原告的辯護律師理解錯了我剛剛說的話,我說這兩份文件不具有的法律效應是指在我們現在討論的案件上,而並不是說這兩個合同不具備法律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