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260、大結局(1 / 2)

他們也一直在找他們的親生父母。

而且,孤兒院的人對他們並不好,一直在給他們洗腦。

桑緒鳴一直以來都不知道為什麼宋淺毫這麼執著,現在才知道原來是在找他的親生父母。

隻是,那所孤兒院時間有點久,中間又經過了太多人,想要找到父母,無異於難於登天。

桑緒鳴決定幫助宋淺毫找他的父母,隻是可能需要很長時間。

關於問雲裏買的房子,時隔半年多,已經全部裝修完了。

包括家具一類,隻是新裝修完的房子,還需要等等才能在裏麵住。

裝修出來的效果,問雲裏十分滿意,還給阿遂拍了照片看。

學遂也十分期待,等到回來住的話,效果一定很好。

還有就是,本來問雲裏決定將婉婉還活著的消息告訴康巡的,但是後來還是沒說。

因為婉婉跟他說,這是她和康巡之間的事情,應該由他們自己解決。

他本來也不喜歡管這些事,現在婉婉安全回來了,就已經足夠了。

不過,為了婉婉,他還是暗戳戳地打聽了一下康巡在國外有沒有交女朋友,有沒有喜歡上別人。

結果最後得到的答案,是完全沒有。

他就知道,兩人都對對方念念不忘。

*

梁勇業的拐賣連環案,還有他的犯罪集團,轟動全國。

在經過上麵的人探討以後,最終決定公開審理此案件。

這個案子過於複雜,所以把審理的時間放在了上午。

3月18號,上午9點,開庭。

審判長首先進行發言。

案子過於複雜,罪名過多,光是說完都花了不少時間。

坐在公訴席上,問雲裏的脖子上戴著的是阿遂送的領帶,眉眼沉冷,站起身讀起訴書。

“江安市中級人民檢察院起訴書,被告人,梁勇業,男,四十歲,漢族,青雲市人,博士文化程度,梁氏安明集團董事長,良永犯罪集團首腦……”

起訴書,是他親自所寫,台下坐滿了人。

他還是第一次參與這麼大的案子,並且擔任公訴人。

起訴書,讀了十幾分鍾才結束,公訴的罪名也過多。

“本院認為,被告人梁勇業多次無視國家法律,拐賣婦女幼兒多達數百人,以不正當手段竊取器官並殘忍殺害被害人多達幾十起……情節特別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予以嚴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條,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四條之一,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一款……規定,認定被告人梁勇業,犯故意殺人罪,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洗錢罪,故意傷害罪,販賣器官罪……向江安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江安市中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問雲裏。”

問雲裏看著公訴書上寫的各種罪名,臉色沉冷嚴肅。

台下的人,幾乎全部義憤填膺,看著坐在被告席上戴著手銬的中年男人梁勇業。

梁勇業好像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隻是懶散地坐著,就聽他們說。

審判梁勇業,走完所有流程,整整花費了一天的時間。

在下午五點的時候,審判長聯合合議庭,給出了最終的審判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