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說了解那些歌手,還有那些光碟的,都是家裏麵做這些生意的,或者是家裏麵有人聽的。
還有的就是單純喜歡,每次都攢錢去買。
過了幾年,三個人都長大了不少,上了初中,幾人的心智都成熟了些,不再像以前一樣叫著喊著要去組建說唱隊。
而是都奔著學習去的。因為家裏出現了點事兒,李嬸兒有一次上街,摔傷了腿,養了好久才養起來。
那段時間,他們的飯都是自己做的,還有就是那些豬,他們合夥殺了一隻。
從那件事過後,三個人就有點不對勁兒了。後來殺的有些頻繁,幾個人就習慣了。
他們就靠著這個在街上掙點錢,然後去買菜做飯。
李嬸兒看著也很是欣慰。
得有三個月左右,李嬸兒的腿腳才利索了點兒,勉強能下地走動了。
但是還是落下了病根兒。
下雨天的時候,腿就會一陣陣兒的疼,這時候就得孩子們去上街了。
就是在他們小學快畢業的時候,然後一整個暑假他們都在學那個肉的結構。
雖然砍的時候手法不怎麼樣,但還是大差不差的,勉強生意能做起來。
而且還有一些老顧客,因著這裏的肉特別好,所以挺招人,每天的肉都能賣得差不多。
如果有剩下的,就拿回家自己吃。或者是煮熟了喂給流浪貓狗。
也算是做件善事,積點功德。
砍肉的時候,就將李嬸兒推到架子旁邊,指導著他們三個人,教他們哪個是肋骨,哪個是大排。
這些都是有講究的。
買肉的錢去進些豬飼料,然後其他的就是買菜做飯了。
將這麼大的責任交給三個人聽起來確實不靠譜,但是做起來一個比一個認真。
在李嬸兒講解豬的結構時,每個人的眼睛都在發光。
接觸不一樣的東西,而且還比較有趣的時候,這樣就趕巧了,幾人都願意聽。
更何況是家裏的重任落在自己身上的時候,這就更加的不一樣了,感覺身上有了重任,小孩子都是會將這些放在心上的。
三個月,一會了不少的勞苦,但是價錢都好說,因為孩子嘛,大人們不好意思搞價。
所以收益還算不錯,李嬸兒每天都挺高興的,這三個孩子也不是親生的,都是她撿來的。
寒天凍地的,撿了個顧安。
大夏天的,撿了個程怡。
小胖就是在秋天的時候撿的。
還是在同一年,放在垃圾桶旁,李嬸兒嘴硬心軟,看著被布包著的嬰兒實在是忍不下心。
嘴裏罵罵咧咧的,把孩子裹到自己懷中,推著車就回了家。
把孩子放到爐火邊,然後再去鄰居家借點奶,算是孩子的口糧了,還有的時候做點小米湯,這也算是孩子的口糧。
三個孩子養起來確實不容易,調皮搗蛋的,不好管,也就小胖的性子軟些。
小胖的名字叫李寧,隨著李嬸兒的性,其他兩個人都是身上有隨身的吊墜或者是塞了個紙條。
那吊墜是金的,上麵刻著個“程”字,在程怡的脖子上掛著,應該是個富貴人家的娃兒,也不知道是因為什麼,被丟棄了,就被李嬸兒拾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