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靈神戰甲?魔界(1 / 2)

(不好意思,覺得前麵的五神戰甲太慫逼了一點所以改為靈神戰甲)最後一波人帶著悲哀之情走出了傳送通道中,可剛一出來,外麵的景象著實讓眾人震驚了,傳送陣的這一頭竟然是一個終有數萬棵千丈大樹組成的森林,光是這些樹木就讓眾人感到震驚,在人族界麵裏,人雖然沒有樹那麼高,可至少能采用樹木的啊,要是按比例來算那麼這裏的原著居民到底有多高啊!眾人想到這裏不免心中有種寒意,要是是真的那麼幾個原著居民就能讓這些人損失半數以上。

身後的傳送通道正在一點一點的縮小,空間之力慢慢的填補在通道之上,眾人看著通道,一些人還天真的以為為他們斷後的應天冥會回來,可是事情卻不是那麼的如意,正要被封上的一瞬間,一道光芒飛射出來,這時候讓把眾人從森林的震撼中回過神來,一個女子震驚的捂住嘴“那是什麼?”

這種光芒如一個小太陽般無法直視,在光芒慢慢褪去光芒之中的東西慢慢的顯露出來,“靈神戰甲?怎麼回去,回來的不是軒轅神皇?”眾人一陣失望,在眾人的矚目之下,靈神戰甲在空中微微顫動,最後一種不知名的力量在一瞬間就把戰甲的組件分解開來,隨後分開的戰甲化為四道流光向這個世界的四個方向飛射出去,唯一留下的隻有戰甲的最後核心,也就是那正浮在空中的一顆暗淡的珠子“是凝世靈珠…快去搶啊…”一群人蜂蛹而上,一位捷足先登的大漢剛要接觸凝世靈珠時,一道劍芒飛來直接把他的右手斬斷,一種痛不欲生感從身上傳來“啊……”大漢臉色蒼白的捂住自己的傷口,血液正在止不住的留著,他看向身後那個對他使出暗招的小人。

一身華福的公子哥冷笑著看著這名大漢“沒有保住靈器的能力就不要過分的占有,小心下次就不是斷隻手的事情了”“林家公子,你…你不要做的太過分了……”雖然不知道麵前公子哥是哪位,可是憑著此人的著裝來看很容易辨別到底是哪家的,因為每個家族都有自己家族的象征物品,而他正是身上佩戴著是劍術世家林家象征物,“過分又如何,你能拿我如何?我林霸天怕過誰?!”

揮揮手吩咐下人把那顆凝世靈珠拿過來,他的身後躍出一名黑衣強者慢慢的來到凝世靈珠的前麵可剛要伸手去拿取,周圍人自知不如這名黑衣人所以看著他去拿凝世靈珠卻沒有一個人敢去搶奪,正在這時珠中傳出一道強大的靈力波動,把向著它伸手的黑衣人震開,黑衣人躺在一旁全身抽搐不一會就停了下來,此時幾個大膽之人來到躺著的黑衣人麵前這時他們才發現這個黑衣人竟然被震碎全身經脈而死。

大漢看到此情況不由的心中驚起一身冷汗,還好剛才斷的是一隻手,要是我真的碰了,自己的修為估計不比這個黑衣人好到哪裏去,不僅什麼都沒得到,還丟了性命就得不償失了,感情這位林家公子還真救了自己。

林霸天臉色陰沉地走到屍體前,嫌棄般的看了一眼“哼!!廢物!這點小事都辦不到,要你有何用…”眾人看著浮在空中的凝世靈珠,卻沒有一個人敢去嚐試取,明明在眼前伸手就可以拿到,卻沒人敢去拿,讓眾人有種說不出的憋屈感,“此至寶既然拿不到,又不能讓它散落到這個不知名的界麵上,那麼我等不如在此落腳,立此地為我人族禁地,守護此至寶如何?”這時的混虛神帝從人群中走出,向眾人提議自從應天冥在通道中犧牲之後他就理所應當的當上了人族的最強者,他的意見在其中占了很大的威信力,眾人非常認同此意見。

繁華城鎮平地起,一座宏偉的城鎮在這片森林內坐落下來,這座城鎮裏三層外三層,外層是由花崗岩鑄造而成,光是外城就可以承受十萬武士的猛烈攻擊,光是造就外城就花費了數十萬人力來建造,由於森林裏沒有花崗岩這種岩石,眾人被迫去森林外界尋找,開始眾人心裏還心存恐懼生怕被此地的原著居民滅殺。而內城則是用從人界帶出來的玄鐵鑄成堅不可摧,任何人沒有在允許的情況下沒人能進入內城,而內城是由原來人族的七大家族入住。

連續幾個月的探查讓他們漸漸知曉了這裏的一些信息,原來此界名為魔界,雖然叫魔界這裏的人卻沒有眾人想象的那種嗜血,那種邪惡,反倒跟人長得差不多,白色的皮膚給人一種病態之感,深紫色瞳孔給人一種神秘之態,在白色皮膚上還有著各種顏色的紋路,除去這幾點明顯的區別以外,其他都跟人類一般無二,這個魔族界麵中最強者,是被魔族稱為魔皇血飲。

這是一個隻有半步界主的領導者,讓眾人不解的是這個魔界存在了很多年,雖然這為魔皇是第三代魔皇了可是到達他們這種修為後壽命可以被無限的拉長,經過這麼久的修煉可是這位魔皇卻止步在半步界主的修為上,可見界位之子和界主之間有多麼大的鴻溝了。....

魔族皇宮內,“報....最近幾個月相繼出現一群異族之人在山上開采一種名叫花崗岩的一種岩石,這種岩石無比堅硬可以抵擋魔師的全力一擊(後麵我會詳細寫一下這個小說的等級劃分,這裏麵的魔師等於人族第四階段的武侍修為),是用來建築城鎮的最好材料。而探子查到這些異族似乎在魔怨森林中建築了一座宏偉的城鎮,於我魔族皇宮有的一拚”魔皇此時正在看著手上那顆半個巴掌大的夜明珠似乎是在欣賞著,“哦?是嘛,可查清楚異族的整體實力了嗎?”魔皇看都不看一眼探子,繼續欣賞著手中的夜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