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負責人看到後麵的程琳有點驚訝,這不就是他們要找的人嗎?竟然就這樣過來了?自首的?還是不把他們當回事兒,敢在法律麵前鑽空子?
負責人直截了當地跟戴楠楓說:“手機上除了姚雲雲的指紋,分別還有兩個人的指紋,我們技術人員進行了對比分析,發現一個是你的另一個是你身邊那位的。
戴楠楓是相信技術的,畢竟他也是學計算機的,他知道大數據的便利以及它的效率之高,但他還是選擇相信程琳,問:“警官,沒搞錯嗎?受害人死之前,兩人的關係很好的,甚至受害人將她當作女兒對待的。”
“現在程女士已被我們作為嫌疑人了,如果她無罪自然會被釋放,當然了,如果有罪,我們也不會輕易放過的,看樣子,你和嫌疑人程女士關係不錯?女朋友?”
戴楠楓搖搖頭,看向等在外麵的程琳,這一消息有點顛覆他的認知,為什麼他身邊的人都是這樣?就像一隻披著羊皮的狼一樣?先是姚雲雲,後是程琳,到底什麼可信?什麼不可信?
戴楠楓閉了閉眼:如果姚雲雲死亡是因為程琳,那麼邱伊被綁架也是她了,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弱女子怎麼會這麼狠心,哪裏雇到的人?還真是諷刺啊,他這破爛不堪的人生,還能再破一點嗎?
案件負責人已經將程琳帶到審訊室問話了,程琳開始恐慌了,她自從來了警察局她就一直感到不安,這不,立刻就成為了嫌疑人。
在警官一連串的逼問下,她認栽了,一旦撒謊就要圓無數個謊,可是隻要撒謊就會有漏洞,在回答問題時她漏洞百出,最後承受不住壓力,自己承認了。並且描述了事情的經過,表示自己不是故意的。
警官又問:“既然不是故意的,為什麼失手傷人後不選擇報警或打急救電話,而選擇逃跑?”
又是一個無法回答的問題,一回答就又要加上其他的罪名了,她不敢說一句話,她保持沉默。
很長一段時間程琳都沒有說話,突然程琳覺得自己的胃部很不舒服,感覺在翻滾,很難受,讓人想嘔,她幹嘔了幾聲。
警官見狀表示先休息一會兒,等她想說了再說,因為已經確定了犯了過失殺人罪,她肯定是不能被釋放了,至於其他的問題,遲早會說的。
休息期間,程琳直犯惡心,她反胃又吐不出來,這樣的感覺糟透了,她很少有這種情況。她突然想到自己該不會懷孕了吧?在這種情況下懷孕,真的是令人想不到的。她在回憶自己上次來姨媽的日子,想想也確實有段日子沒來了。可是她和賓宇做的時候,都做了保護措施的,到底是哪裏出問題了呢,難道是後麵自己太累了,沒在意這個,賓宇就沒有做保護措施了?這個孩子來的真不是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