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等關係到人性的利己主義。
我在《人性之雜談》中,我已提到過官官相護等的例子。
這是人性的本質,不可避免。
而人類社會是由人類所創造的。
因此在人類社會必然充滿不平等的因素。
例如男女老少,殘疾與非殘疾等。
這些天生的,非天生的,導致的不平等,很難被克服,甚至可以說無法被克服。
除非我們如同電影裏一樣,具有一個強大到獨裁的統治體,壓迫著規劃著人類的生活,消除人類的多餘意識。
人類走上一條全員機械化或者基因培育法的僵硬的道路。
但這無疑是有違人性道德與情感的。
【人類的多樣性,環境的多樣性決定了人的人生履曆的多樣性。】
【種種多樣性無疑可以推進社會的發展。】
【但是。】
【誰也不能保證人生便是一帆風順的。】
假使此處有ab兩人
兩人前半生就算具有相同的經曆,同樣的父母,同樣的朋友,同樣的姓氏……
但後半生,
a一帆風順,無病無災。
b飛來橫禍,致人殘疾。
就算治好了,此人的身體,家境,人際往來也會有很大的變化。
b終究是走上了一條截然同於a的道路。
更何況兩人的前半生根本不可能相同!
這個世界上,無論是何種空間,何種時間,永遠不可能開出兩朵相同的花。
就算外表相同,花香,汁液,生命力等,也必然存在細微的差距。
故而。
不平等是無法被消除的。
但是,不平等可以被削弱到最小的程度。【例如未來的社會主義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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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削減不平等帶來的影響呢?
即
應該如何做呢?
這一章,實際上也是對禮讓與婚姻這兩章知識的一個總結。
關鍵突出的就是一個良性互助。
一個“和”字。
“和“具有兩個特點,一個是原則性,一個是表現性。
前麵的禮讓一章,我重點闡述了良性互助的基本原則。
【不可強迫,自覺遵守,相互扶持,平等相待。】
婚姻一章,我這主要闡述了“和”的具體表現,強調了怎麼將“和”運用到家庭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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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和”化解不平等問題的具體表現。
需要政府、社會和個人共同努力,通過多種途徑和手段,逐漸控製社會不平等現象。
如下。
1. 政府:政府應製定和實施一係列政策,以縮小貧富差距、教育醫療條件較差的地方提高教育和醫療水平等。
【語言是一把尖刀,教育的作用不言而喻。】
2.社會:通過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製度,為弱勢群體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減輕不平等現象。
3. 個人:加強三觀建設,消除性別,種族、民族、疾病,宗教等方麵的歧視。
這個社會中最大的不平等是個人與個人。
而推動其不平等的最大的力量也是個人的行為。
以上便是我對如何化解不平等問題,想出的幾條有限的建議。
希望社會主義社會,這個“和”的社會能早日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