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等之雜談(1 / 1)

不平等關係到人性的利己主義。

我在《人性之雜談》中,我已提到過官官相護等的例子。

這是人性的本質,不可避免。

而人類社會是由人類所創造的。

因此在人類社會必然充滿不平等的因素。

例如男女老少,殘疾與非殘疾等。

這些天生的,非天生的,導致的不平等,很難被克服,甚至可以說無法被克服。

除非我們如同電影裏一樣,具有一個強大到獨裁的統治體,壓迫著規劃著人類的生活,消除人類的多餘意識。

人類走上一條全員機械化或者基因培育法的僵硬的道路。

但這無疑是有違人性道德與情感的。

【人類的多樣性,環境的多樣性決定了人的人生履曆的多樣性。】

【種種多樣性無疑可以推進社會的發展。】

【但是。】

【誰也不能保證人生便是一帆風順的。】

假使此處有ab兩人

兩人前半生就算具有相同的經曆,同樣的父母,同樣的朋友,同樣的姓氏……

但後半生,

a一帆風順,無病無災。

b飛來橫禍,致人殘疾。

就算治好了,此人的身體,家境,人際往來也會有很大的變化。

b終究是走上了一條截然同於a的道路。

更何況兩人的前半生根本不可能相同!

這個世界上,無論是何種空間,何種時間,永遠不可能開出兩朵相同的花。

就算外表相同,花香,汁液,生命力等,也必然存在細微的差距。

故而。

不平等是無法被消除的。

但是,不平等可以被削弱到最小的程度。【例如未來的社會主義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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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削減不平等帶來的影響呢?

應該如何做呢?

這一章,實際上也是對禮讓與婚姻這兩章知識的一個總結。

關鍵突出的就是一個良性互助。

一個“和”字。

“和“具有兩個特點,一個是原則性,一個是表現性。

前麵的禮讓一章,我重點闡述了良性互助的基本原則。

【不可強迫,自覺遵守,相互扶持,平等相待。】

婚姻一章,我這主要闡述了“和”的具體表現,強調了怎麼將“和”運用到家庭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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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和”化解不平等問題的具體表現。

需要政府、社會和個人共同努力,通過多種途徑和手段,逐漸控製社會不平等現象。

如下。

1. 政府:政府應製定和實施一係列政策,以縮小貧富差距、教育醫療條件較差的地方提高教育和醫療水平等。

【語言是一把尖刀,教育的作用不言而喻。】

2.社會:通過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製度,為弱勢群體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減輕不平等現象。

3. 個人:加強三觀建設,消除性別,種族、民族、疾病,宗教等方麵的歧視。

這個社會中最大的不平等是個人與個人。

而推動其不平等的最大的力量也是個人的行為。

以上便是我對如何化解不平等問題,想出的幾條有限的建議。

希望社會主義社會,這個“和”的社會能早日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