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生命的本質又是什麼?
這是一對超越哲學範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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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具有了生命。
才可以存於世間,或行,或坐,或歎,或愁。
人具有了生命。
才可以在人世間留下一筆,或濃或淡的印記。
而生命的存在。
隻是為了證明今生的存在嗎?
盡管我在《宗教之雜談》裏說過。
我希望人有來世今生。
前世因,今世果。
今世結,來世緣。
但實際上,我並不相信人有來世今生。
我並不知道死後的世界,有沒有十八層地獄與極樂世界之分。
我並不知道世間究竟有無魂靈…………
然而話又說回來。
信也好,不信也罷。
對我來說,對我這個現世的人來說。
生命隻有一次,永別的人再也不會回來。
因為。
如果說【生命存在的意義是不斷被人發現,被認知,被理解,受到讚譽。】
【這是我對生命存在意義的定義。】
人死以後,現實的人無法觸碰,無法感知,無法被發現,
生命的存在被抹殺。
從這個角度來看,生命隻有一次,又哪管他來世今生?
正是如此。
生命有限,肉體逝去。
又何來被不斷發現?被認知?被理解?受到讚譽?
唯有,充分實現生命存在的意義…………
【實現生命的意義可以戰勝時間,抵禦時間的洪流。
實現生命的意義可以超越死亡,跨越死亡的恐懼。】
唯有堅持意誌長存的理念…………………………
對。
非意識,而是意誌。
前者是一個人的魂靈。
說的是,魂靈存於世間,被人敬仰供奉。
但終究,這股意識逐漸被時間的洪流衝刷遺忘,不複存在。
又是何其無奈。
而後者。
將自身意誌融鑄於人類文明,曆來傳承的精神之中。
人類不曾消亡,意誌不曾消亡。
就像提及愛國精神,腦海中第一浮現的不是愛國精神的具體定義,而是一張張充滿溫和且剛毅的先鋒們的笑顏。
這便是生命存在意義的最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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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一部漫畫。
《我老婆來自一千年前》
我本意出於,其中的糖而去追的漫畫。
卻被其中的台詞,觸動心靈,引起思考。
“好吃的東西不吃卻用來扔, 特意弄髒了幹淨的衣服卻很開心,明明有著安寧的生活卻要追求刺激……”
“現在的一切,都是為了人的享受而存在,目光所見的所有————全部都是。”
轉換一下,便是。
人生,或者說【生命的本質,就是體驗。】
無論是肉體上的感觸,或者是精神上的充實。
這個過程,都是體驗。
生命是一個奔赴死亡的過程,而生命的終點即是————死亡。
死亡的標誌————代表著,體驗的終止。
人們畏懼死亡,其實是畏懼體驗的終止。
在我前文的《人性之雜談》中提到,人具有先天情感,與後天情感之分。
先天情感,例如“畏懼”,伴隨著人的成長形成了豐富的後天情感,這一個過程,便是體驗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