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悄悄的進村,打槍的不要(二)(2 / 3)

有一些家屬產生了上棲鳳山的念頭。

秦仲並不知道這些,他現在正在收拾棲鳳山的家底。從齊德龍身上,馬鞍上找到的金子足有十斤沉,黃燦燦的金子耀花人眼。此外,還有從死者身上找來的銅錢,寶鈔,累計有三百貫之多,這的確是一筆很大的財產。

還有武器,一百四十七把樸刀成為此戰中最大的收獲,小弟們從刀山中撿出最為順手的刀挎在腰上,整個隊伍瞬間麵貌一新。

糧食,還是糧食!秦仲他們的糧食已經不夠吃了,河穀中的農田也被洪水衝得連個苗都不剩。沒有糧食,今年冬天怎麼過啊!

“依我說,咱們就拿著這些金子去鎮江城裏買一批糧食回來。”王烈說道。

“不行,咱們現在可是土匪,怎麼還用買,直接搶他娘的!”周小五昂然說道。

秦仲頗為讚許的看看周小五,這小子真是可造之材,這麼快就達到了理論與實踐相統一的高尚境界。如此之人,不當土匪豈不屈才?

“小五說得對,咱們要幹一行愛一行,既然選擇了當土匪就要當得徹底當的專業化。這樣吧,咱們就從城裏佘家的糧店下手,搶他娘的!”

“搶他娘的!”小弟們舉起刀,大聲嚷嚷道。

佘家糧店,乃是鎮江府最大的糧店,壟斷了鎮江府80%的糧食市場,由此,佘家成為僅次於李家,齊家的第三大戶。他們家的府邸就在李家的右麵,當然規模比李家小了很多。

不是因為沒錢,而是因為低調。

秦仲定好計策之後,帶上頗有頭腦的周小五和陳衝,打扮成乞丐模樣,當然這個對他們並不是難事,這才是他們的老本行嘛!

三個人混進鎮江府,在東城找到了佘家糧店。明媚的陽光下,“這有糧店”的金字招牌耀人眼目。

“大哥,這有糧店啊!”陳衝小聲說道。

“真的是這有糧店!”秦仲抬頭看了半天牌匾,暈了半天,真有才,竟然起這麼簡單易懂一目了然的名字!

其實細讀這個牌匾,各位看官就會發現簡單的四個字其實大有深意:首先,“這有糧”三個字說明了店裏存量之豐富。無論什麼時候來,你都不會空手而歸,因為,這有糧嘛!

後麵一個簡簡單單的“店”字形象而又逼真的說明了店鋪的規模,一間糧店,如此而已,簡單,便捷,服務周到,童叟無欺!

秦仲一邊佩服題匾人高深的文化修養,一邊指揮兩個手下摸向糧店門口,探聽虛實。

“大老爺,求求您可憐可憐吧!我都三天沒吃飯了……”陳衝一把抱住糧店夥計的大腿,放聲痛哭。順便還努力擠出兩把鼻涕抹在夥計幹淨的褲腿上。

“放開!你這臭乞丐,拿開你的髒手!救命啊!”夥計被陳衝高超的討飯技術弄得生不如死,“愣頭,馬上拿半斤糧食給這乞丐!快放手,別抹了我的新褲子啊……”

在成功的討到半斤糧食之後,陳衝帶著勝利的微笑凱旋而歸。

“大哥,搞定!”他把破瓷碗往秦仲眼前一擺。臉上非常得意。

“混蛋!我讓你去打探虛實,你怎麼討起飯來了!”秦仲怒道。

“大哥,對不起啊,職業病發作,見到飯就想要。”陳衝鬧了個大紅臉,低下頭去不敢正視。

“看我的!”秦仲見附近有一戶民宅,院子裏晾著幾件衣服,瞅瞅四下無人,一跰腿翻上牆頭,瞬間消失在陳衝的視線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