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初看了信笑,“見了真人,他們必然大大失望。”
我端詳太初,“中國人很奇怪,他們審美眼光是依照西洋標準而行的,大眼睛小嘴巴高鼻子白皮膚的便算美,你倒恰恰合這些標準,但外國女郎誰沒有這樣的條件?所以你被埋沒了這些年,回香港罷,保證滿街有人向你搭訕的。”
“我才不回香港,”她笑,“爸說那地方最罪惡不過。”
嶽丈大人灌輸給女兒的常識真是驚人,驚人的偏見。
我欲糾正他,又怕太初不高興——“你跟其他的人一樣,都不喜歡我父親。”所以三緘其口。
香港是一個很可愛的地方,將來我是要回去的,這些事慢慢再與太初爭論不遲。她是一個非常純真的女子,容易說話。
父母完全同意我們的婚事,父親因生意忙,不能來參加我們訂婚,寄了兩張來回飛機票來,叫我們返家一次。
太初很猶豫,因她尚未畢業,假期很短,又怕她父親不讓她走這一趟。
我說得很明白,我決不做她不悅的事情,倘若她不回去,我也不回去。
她感動了,真是個好女孩子。
方老先生捧著劣質白蘭地的杯子,沉吟半晌,不作答。
太初懇切地看著她父親那張失意潦倒的臉。老實說,我絕對被太初感動,因此也對方老刮目相看,一個男人若得到他女兒大量的愛,他就不是一個簡單的父親,他必然有他可取之處的。
他緩緩地說:“你跟棠華去吧,你快做他家的人,自然要聽他們的話,他們疼你才會邀你回去。”
我很高興。
“棠華,”他苦澀地說,“你要好好地照顧我這個女兒。”
“爸,”太初說,“你這什麼話呢?我們去兩個星期就回來的,我才不要離開你。”她過去摟著父親的肩膀。
方老的眼睛潤濕了,他說:“是,我真有個好女兒。”
太初說:“爸,棠哥哥說過的,若果我不回香港,他也不回去。”
“嗬,”嶽丈大人又說,“我還有個好女婿。”
太初說:“爸,你好好保重身體。”
“我曉得,我又不是孩子。”他撫著太初的長發,“你自己當心,說話之前看看棠華麵色,香港不比聖荷西,太率直人家見怪的。”
“是,爸爸。”
我好性子地賠笑。方老先生恐怕就是個一事無成的失敗者,徹底地失敗倒也好,偏偏他又成功過一次,娶了個非凡的妻子,而她在與他共度十年的光陰後離開他,使他以後的日子過得像僵屍般。
可憐的男子。
然而即使如此,他還不至於自私到不給予女兒自由,我非常感激他。
我們獲得他同意後,心頭放下一塊大石,我與他之間有了新諒解。
“爸,”我說,“你也要好好地照顧自己。”
他露出一絲笑容,說道:“棠華,很好,你很好。”
太初後來跟我說:她一見她父親那個落魄樣,就忍不住恨她的母親了。
身為他們的女兒,她那樣說是對的。可是一個女人不能因那個男人可憐而陪他一生,她可憐他,誰可憐她?
太初不會明白這一點,對於她,方協文再淪落再不爭氣,也還是她鍾愛的父親。我愛太初,也愛她這點癡情。
太初左眼角下有一顆小小的疤痕,這是她整張臉上唯一的缺憾美,像一粒麻子。跟她說話的時候,我習慣指一指那顆白斑。
她說:“這從前是一顆痣。”
“從前是一顆痣?現在怎麼沒有了?”我詫異地問。
“爸說是淚痣,淚痣不是好現象,故此找醫生褪掉了。”
真迷信。
我說:“假如是痣,迷死好多人,”我吐吐舌頭,“幸虧褪掉了它。”
太初說:“你的真麵目在訂婚後益發露出來了,真不知道是否該嫁你。”
“你不會找到一個比我更好的男人,我對你是忠貞不二的。”我馬上反駁。
我們回到香港,母親見了太初,眉開眼笑,“真人比照片還好看。”她頻頻說。據說老年人喜歡漂亮的媳婦。果然,太初被讚得難為情,隻是喜氣洋洋地笑。
我們就住在父母家中,太初真是合作,天天一早起身,幫母親打點家事,又陪她去買菜。多年來母親都習慣進菜市場,太初對於泥濘的街市深表興趣,母親無端得了個好伴,樂得飛飛的。
父親跟親戚說:“這個女孩子,簡直完美得找不到缺點,相貌好還是其次,性格才善良溫馴呢,真是咱們福氣。”他不知道太初很有點牛脾氣,她是那種一生隻發三次脾氣的女人,一發不可收拾,所以我最怕她。
果然不出所料,她不喜歡香港。很小的時候,她來過一次,然而沒有記憶。現在舊地重臨,隻覺地方狹小,人頭湧湧,完全是一種兵荒馬亂的感覺。星期日中午的廣東茶樓,尤其使她不解——“這麼多人擠在那裏付鈔票等吃東西。”她笑。
我對她嗬護備至,她如孩子般純真率直,母親待她如珠如寶,所以她這幾天假期過得非常愉快,又吃得多,我恐嚇她,叫她當心變成一個小胖子。
一直都很好,直到一個上午。
當時太初照例陪母親到小菜場去,父親在公司,家中隻有我與老傭人。
我剛起床,在那裏喂金魚,電話鈴響了。
我去接聽。
那邊是一個男人的聲音,略為焦急,卻不失彬彬有禮。他問:“請問府上有否一位方太初小姐?”
因為態度實在太好了,所以我答:“有的,她是我未婚妻,請問找她有什麼事?她此刻不在家。”
“哦,你是周棠華君?”
“是,”我很奇怪,“哪一位?”
“恕我叫你名字,棠華,我是小玫瑰的舅舅黃振華。”
“哦,舅舅。”我出乎意料之外,頗為高興。
“舅舅,”他哈哈地笑,“叫得好。”
黃振華說:“棠華,小玫瑰糊塗,你也陪著她糊塗?俗雲見舅如見娘,你們倆偷偷訂了婚不告訴我們黃家已是一樁罪,來到香港居然若無其事過門不入,又是一樁罪,”他哈哈笑,“你還不滾出來見見娘舅?”
他是那麼爽朗、愉快、幹脆,自有一股魅力,令我立刻賠笑道:“舅舅,這真是——”
“將功贖罪,還不將我地址電話寫下?今夜八點,我車子到府上來接令尊令堂一起吃頓飯,請他們千萬撥時間給我,通知得匆忙,要請他們加倍原諒。”
“是。”
“你這小子——”他忽然歎一口氣。
“對不起,舅舅。”我有點惶然。
“我明白你的處境,這自然不是你的主意,方協文自然將黃家的人形容得十惡不赦,生人勿近,你耳濡目染,當然站在他們那一邊。告訴你,沒那種事,你不看僧麵也看佛麵,今天晚上見。”
“是。”我又說。
他擱了電話。
啊,這就是太初的大舅舅?但聽聲音,如見其人,完全一副長袖善舞,八麵玲瓏的樣子,把每個人都能應付得密不通風,哄得舒服熨帖。這樣的人才,在香港生活得如魚得水,是必然的事。我向往一瞻他的風采。
太初與母親回來,我把她拉到一角,告訴她這件事。
太初張大了嘴,“他們怎麼知道我來了香港?”
“紙包不住火,”我擠擠眼睛,“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太初說道:“我不去,我不要見到黃家的人。”
她又說:“你不是不知道我與母親他們一家人沒有來往,你是怎麼答應他邀請的?”她惱怒。
我苦笑,“我也不知道,他的聲音具一種魔力,我乖乖地一連串地說是是是。”
太初既好氣又好笑,“你呀,你比我還沒有用。”
“基本上我覺得外甥女與未見麵的舅舅反目成仇是一件荒謬的事,你身體內流著黃家一半的血液,既然避不過他們,索性去見一見他們也好。”
“我不要見到母親。”她輕輕聲說。我歎口氣,“真傻。”
“你跟黃振華說,我不要見到母親。”她倔強地說。
“好好,我同他說。”我拍著她的肩膀。
太初擁抱著我,“嗬,棠哥哥,你如果娶別人,就不會有這種為難之處了。”
“這算什麼話?”我喃喃說,“到這種地步了,叫我上哪兒找別人去?”
太初破涕為笑。
我馬上撥電話到黃振華建築工程事務所。我向他說明,太初不願見到母親。
我說:“心理上她有障礙,讓她先見了舅舅舅母比較好。”
“說得也是,”黃振華沉吟一下,“好,一定照辦。對了,聽說你這小子念的也是建築。”
“是。”我答。
“不要再回到窮鄉僻壤去了,留下來吧,”他非常誠懇,“我們慢慢再談這個問題,今天晚上見。”
不知道為什麼,我再一次被他感動,如果別人說這樣俗不可耐的話,我頭一個反感,可是自他嘴巴中說出來,又不同味道。
我跟母親說到今夜的宴會,她大大詫異,“太初的舅舅是黃振華?這黃某是大名鼎鼎的一個人,連我這種足不出戶的老太婆都曉得。他是兩局裏的議員,什麼大學裏的名譽校董。”
“是嗎?”我笑了,“你們倆老是否要按品大妝見客?”
黃振華的車子來得非常準時。司機上來按鈴,我們四口子下得樓來,但見一個風度翩翩的中年人站在一輛黑色的賓利房車旁,見到我們立刻迎上來。
“周先生周太太,”他緊緊與我爹握手,“這一定是棠華了——”一邊又跟我打招呼。
他將太初自我背後拉出來,“小玫瑰,你忘了舅舅了?”一把擁在懷裏。
一連串的大動作看得我們眼睛花。這個人,我想,他要是有機會在大觀園裏,也就是另一個王熙鳳。
敷衍客套完畢,大夥上了車子,車內先坐著一位太太,約四十來歲,雍容清雅,向我們不卑不亢地打招呼。
這一定是黃太太了,我喝一聲彩,比起她來,黃振華活脫脫變成一個滿身油俗的商人。
她像是知道我在想什麼,一雙眼睛含笑地向我望來,我頓時臉紅。
太初緊緊靠在我身邊,握著我的手。
一路上黃振華那客套捧場之辭流水滔滔似地自他口中傾囊而出,我聽得呆了,與太初麵麵相覷,但很明顯,我們家那兩老簡直與黃振華有相見恨晚的感覺,非常投機。
我偷偷向黃太太看一眼,她頑皮地向我們眨眨眼,我與太初都笑了。
太初在我耳畔說:“我喜歡這位舅母。”
我捏捏太初的手,表示安慰。
請客的地方金碧輝煌,是吃中菜的好去處。
我到這個時候才看清楚黃振華的長相。他非常英俊,頭發有七成白,但看上去反添一種威嚴,身材保養得極佳,顯然是經常運動的結果。他精力充沛,熱情好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