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曉帆的手機都拍著呢。
警察問:“你都被撞了,哪還有精力去拍視頻和照片?”
吳曉帆說:“作為一個外賣小哥,我早習慣了一邊看手機一邊騎車。這被撞時拍下證據,有問題嗎?”
警察說:“有道理,你們外賣小哥不容易,你這手機是證據,我們要帶走。”
吳曉帆說:“能帶走嗎?……哎呀,我頭暈……”
說罷,吳曉帆直接暈倒在床。
等他再次醒來時,已經躺在了醫院的單間病房。
嗯,條件還不錯。
手機呢?手機怎麼丟了?
丟了就丟了吧,無所謂。
那就借醫院的電話撥打110吧。
“大半夜的,真不好意思報警,但我被人撞得很嚴重,咋辦呢?”
掛了電話,吳曉帆回房間繼續躺平。
一會,還是那兩個警察,又來了。
吳曉帆又說了剛才的經過,警察說他們想看證據。
吳曉帆說在手機裏,但手機這會沒找著。
警察說沒有證據,這事得調查,但在結果出來前,他不能說是任何人撞的,否則會構成誣陷。
“我敢肯定是劉半山撞的,我有證據,隻是這會手機找不到了。對了,我要報警,我手機被偷了。”
警察說:“手機丟了我們可以幫忙找一下,這是我們的責任和義務。”
吳曉帆表示感謝。
第二天一大早,劉氏集團兩了個人,說吳曉帆昨晚被人撞了,是他們集團的人將他送到醫院,然後繳了費用。如果吳曉帆感覺沒事,今天可以出院了。
吳曉帆說:“讓劉半山來見我,是他撞了我。哎呀……我頭暈……你們趕緊出去,我要休息。”
其中一個人說:“我是劉氏集團的律師,如果你還認為是劉氏集團的員工撞了你,我們有保留追究你誣陷的權利。”
吳曉帆瞪著他說:“你不用保留,你現在就可以去告,現在就去,不去是王八蛋。”
這時,有護士進來問是否有人丟了手機,他們保潔在垃圾桶旁撿了一個手機。
吳曉帆一看,這不是自己的手機嗎?
護士不放心,拿過來刷了一下吳曉帆的臉,竟然解鎖了,於是將手機給了他,還叮囑他要帶好隨身物品。
拿到手機,吳曉帆就開始翻看相冊,然後嘀咕說:“咦,照片呢?昨天晚上的照片呢?”
然後他問劉氏集團的律師,劉半山答應賠償的500萬什麼時候到位。
律師說:“吳先生,我再次警告,如果你還認為是我劉氏集團的員工撞了你,我們是要追究你的法律責任。”
吳曉帆說:“我剛才都說了,現在就去追究,立刻馬上。”
這時,他的電話響了。
“龍總,真不好意思,昨天夜裏被車撞了,現在頭還疼著呢,估計這幾天不能上班了。”
昨天晚上,在他報完警後劉半山離開的那會,他已經給龍偉東簡單說了下經過。主要目的是請假。
其他人,他都沒說。
如果不是離婚,肯定要給張聰明說下。
哎。有點遺憾。
盡管吳曉帆不一定會在龍偉東那一直幹下去,但這兩天可能去不公司,他得給老板彙報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