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還有一塊玉!(1 / 2)

打也打了,訓也訓了,是時候給點甜頭了。

霍思佳兩口子往廚房去,王招娣是敢怒不敢言。

要她說,還喝什麼雞湯,前天的雞還不夠他們喝嗎?

但霍啟君放話了,她不得不聽。

眼不見為淨,王招娣直接從廚房出來,回了自己房間。

霍啟君繼續眯著眼睛,想接下來的事情。

再有半個月就是秋收了,根據原主的記憶,家裏田地並不多。

統共也就三畝水田,五畝旱地,加起來一共八畝,房子背後還有五分地,原來種菜的,這幾年也都荒廢了,裏麵雜草叢生。

根據往年的秋收來看,不出意外,今年的口糧除過交稅以後,應該可以勉強撐到明年秋收。

可就是有意外!

根據原身的回憶,聽說今年的稅錢要漲,具體多少她一個農婦也不清楚。

霍啟君尋思,不管漲多少,剩下的糧食肯定是不夠吃的。

首先今年霍思佳成親了,家裏添了一口人,沒準現在肚子裏又有了小的,搞不好在明年秋收之前就出生了。

再加上自己穿越而來,吃的方麵再摳摳搜搜的不夠吃,或者質量太差,那自己是肯定不願意的。

霍啟君眯著眼睛,又把原主的記憶從頭到尾過了一遍。

嘖!還真有收獲!

原主是招婿上門,也是因為這個原主從原來的霍家分了出來。

老霍家還有兩個老的,三個哥哥,一個姐姐,霍啟君最小。

霍父是個耙耳朵,被霍母管的死死的,老霍家霍母說了算。

原本女子都是要被嫁出去的,多少能收點彩禮錢,霍啟君的姐姐就是這樣,足足有三兩的聘銀!

原以為霍啟君也能給家裏賺個二三兩,可霍啟君找了個入贅的女婿回去,霍母直接震怒。

先不說她有三個兒子可以頂門立戶,根本不需要霍啟君找個上門女婿。

就說霍啟君如果不出嫁,聘銀直接就飛了。

黎國律法:女子招婿上門,無需聘銀,但需得給男方備齊四禮:稻子五斤,麥子五斤,雞蛋十個,豬肉兩斤,以及衣物兩套。

這是最低標準,如果有些家底的人家,則在這個基礎上呈倍數往上增加。

但這四樣禮缺一不可,既不能少一樣,也不能多一樣,更不能那別的東西代替。

黎國物價,稻子十文錢一斤,麥子八文錢一斤,雞蛋兩文錢一個,豬肉均價二十文錢一斤。

所以霍啟君招婿上門光這四樣禮就要一百五十文錢。

這還不算衣服,就已經夠讓霍母血壓飆升了。

她是打死都不可能花這些錢給霍啟君招婿的!

年輕時候的霍啟君也是一個有膽識有想法的人。

知道留在老霍家的結果,就是被霍母賣個好價錢,姐姐就是例子。

她不僅想擺脫這種被人當做物品買賣的命運,更想找個可以跟自己冷暖相知的人。

為此,霍啟君什麼辦法都嚐試了,甚至一度被打的半死,被霍母強行送上花轎都能逃了。

最終她遇到了她的短命夫君。

霍母沒辦法,不可能自己聘銀拿不到,還貼錢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