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時期的行政區劃設置
西漢末年,政治日益**,經濟衰落,政治、經濟、軍事大權過於分散,最後導致公元9年王莽篡朝,改國號為“新”,建立王莽掌權的“新”王朝。王莽篡政後,大量網羅漢宗室功臣後裔、封建官僚,改郡封國,亂設行政區劃,改變原來的區劃名稱,地名大亂,形成中國曆史上行政區劃極大的混亂時期。直至公元23年(地皇四年),各地起義軍奮起,王莽被殺,新朝垮台,新莽政權被推翻,由綠林為的地主階級代表、西漢遠支皇族劉玄取而代之,年號更始,新朝滅亡。後因政權內部角逐激烈。劉玄於更始三年投降赤眉軍後被殺。實際上東漢王朝是從公元25年即漢光武帝劉秀建武元年開始的。
因“新”朝時間為時較短,僅存在15年,加之行政區劃改動較大,又在管理體製上不成定局,故對其不作詳細介紹。
公元25年,漢宗室代表劉秀權勢較大,挫敗各地割據勢力,建立東漢朝(公元25~220年)。定都濉(去目加各)陽(今河南洛陽市東),始稱東漢。
東漢的疆域基本上同西漢時疆域,隻是把西漢時各部州的轄區範圍變小,東漢在公元140年仍保持十二州刺史部(中央派出的監察機構,其職能基本同西漢)和司隸校尉部,計有十三個中央派出監察區。另在甘肅以西仍設西域都護府,作為西域當地的最高權力機構。東漢的一級行政區劃為郡、國(王國)、屬國都尉;二級區劃為縣、邑、道、公國,侯國。
東漢接受西漢衰亡的教訓,加強郡縣的權利,削弱封國的範圍和力量,采取“封列侯,奉朝請”措施,不讓封國掌實權,隻食租稅,封域減小,兵馬數量壓縮到最低限度。東漢的封國,—等為王(相當郡),二等為公國,三等為列侯(列侯食縣為侯國、小侯食鄉、亭,關內侯無土,寄食於縣),相當於縣級。
東漢中央官製
大體同於西漢,在朝廷中設太傅為上公,但不常置。以太尉(光武初稱大司馬)、司徒、司空為“三公”,亦即“三司”,而太尉職權較西漢廣泛,列名於“三公”之。“三公”之下所屬分別設有長史、掾屬、令史、禦屬等,而太尉之屬官尤多,有多達二十四人,令吏及禦屬二十三人;令史又分合下令史、記室令史、門令史等。建安末,曹操為丞相,郗慮為禦史大夫,罷去“三公”之官,隻設置丞相、禦史大夫。東漢也有“九卿”,大體如西漢,其不同:(1)光祿勳(西投初為郎中令)設五官中郎將。(2)少府設尚書令,(獻帝時分置左右仆射),設尚書六人,光武帝劉秀擴大組織,分為六曹。六曹尚書與尚書令、仆,合稱為“八座”,大事“八座”連名上奏。尚書(台)設左右丞各一人,侍郎(即尚書郎)三十六人(每曹六人);令史二十一人(每曹三人)。可見尚書(台)之機構已漸龐大,事權漸重,“三公”徒有虛位,形成了“政歸台閣”局麵。尚書(台)的設置,是開創性的,為後世各朝代中央政府的雛型,也表明皇權更為加重,這是東漢朝的特點。
東漢基本沿行西漢,分封王、侯與州、郡、縣雙軌並設之製。皇子封王,其封地為國,每國設傅一人,相一人,相職掌如太守。列侯所食縣為侯國。功大食縣,小食鄉、亭。鄉侯、亭侯之封為東漢所特設,用以安置貴族、勳戚、功臣,擴大了統治集團,增長豪門世族的權勢,但王侯之權力卻已遠遠弱於西漢。東漢以司隸校尉管京都附郭一州,稱為司隸,設校尉。司隸校尉之官“掌察舉百官以下,及京師近尉犯法”。光武帝時“並領一州”包括七個郡。其地位在“九卿”上,設十二從事史,司隸職權遠較西漢為廣泛,其轄包括兩漢之西(京兆)、東(河南)二京。司隸之外,置十二州,每州設刺史一人(靈帝、獻帝時,有的州改設牧),權力增大,州之下為郡,郡之下為縣。在邊地少數民族聚居之地設道。事實上已形成州、郡、縣三級製。東漢前期,加大尚書(台)之權,削弱“三公”及地方郡國之權,以增強皇權。至末年為鎮壓人民起義,則改變了一貫政策,給各州之豪門大族以重權,遂形成了割據局麵。
軍事官製
東漢仍設將軍、大將軍、騾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之品秩如三公。將軍下又有前、後、左、右將軍,位比上卿。將軍之下設長史、司馬、從事中郎及掾屬、令史、禦屬等。大將軍管轄五部,每部有校尉一人,軍司馬一人。部下有曲,曲有軍侯一人,曲下有屯,設屯長。東漢設北軍五營:屯騎校尉、越騎校尉、步兵校尉、長水校尉、射聲校尉,以北軍中侯監五營。其警衛宮殿的屬於光祿勳,如西叔南軍。靈帝中平五年因農民起義聲勢潔大,增設西園八校尉以防守京都洛陽。東漢對於少數民族地區,設有軍事性專官多種,既臣服於朝廷,又維護當地治安。
東漢官製的特點:(1)中央權力更為集中,集權於皇帝直接掌握之尚書(台)。(2)地方行政體製形成事實上的三級製(州、郡、縣),強化對地方的控製。東漢末年,州牧擁兵割據,導致分裂局麵的出現。(3)重視對少數民族地區的統治,設立各種專官,其主旨雖在控製人民,但對開邊區,促進中原與周邊經濟、文化的交流,也有一定的作用。
東漢建立後,在行政區劃工作上做了兩件大事,一是恢複西漢時的郡縣名,清除王莽新朝時亂改的地名,重新規劃全國的郡縣,撤並了西漢時的縣、道、邑、侯國400多個,王莽時增置的郡縣基本上全部撤銷,郡國數量相應減少。二是在州的建製上做了較大的變動,劉秀全部廢除王莽所建的十二州牧,改交陟(去步加止,趾)為交州,恢複西漢的部州,並固定其州治駐所。升大州級的權力。至東漢末期,體製基本上實行州、郡、縣三級。
東漢順帝永和五年(140年),其疆域區劃為司隸校尉部,十二州刺史部和西域長史府,各王國、屬國按郡製;邑、道、侯國、公國等按縣製。具體區劃如下:
司隸校尉部
京兆尹治長安(今陝西長安三橋)。
領10縣:長安、長陵、陽唆、霸陵、杜陵、新豐、藍田、鄭縣、上雒、商縣。
右扶風治槐裏(今陝西興平)。
領15縣:槐裏、茂陵、平陵、鄠縣、武功、美陽、郿縣、雍縣、杜陽、陳倉、渝麇、汧縣、漆縣、栒邑、安陵。
左馮翎治高陵(今陝西高陵)。
領13縣:高陵、池陽、萬年、重泉、臨晉、頜陽、夏陽、頻陽、粟邑、衙縣、沒(去三點水加示部旁)栩、雲陽。
河東郡治安邑(今山西夏縣禹王)。
領19縣:安邑、聞喜、猗氏、大陽、河北、蒲阪、汾陰、皮氏、絳邑、臨汾、襄陵、楊縣、平陽、永安、北屈、蒲子、端氏、蠖(去蟲加三點水)澤、東垣。
弘農郡治弘農(今河南靈寶北黃河南岸)。
領9縣:弘農、陝縣、湖縣、華陰、盧氏、黽池、新安、宜陽、陸渾。
河南尹治雒陽(今河南洛陽東北)。
領21縣:雒陽、平縣、平陰、穀城、河南、新城、梁縣、偃師、緱氏、鞏縣、成皋、滎陽、卷縣、原武、陽武、中牟、開封、苑陵、新鄭、密縣、京縣。
河內郡治懷縣(今河南武陟西南大虹橋南)。
領18縣:懷縣、武德、平皋、州縣、溫縣、河陽、野王、波縣、軹縣、沁水、山陽、修武、獲嘉、汲縣、共縣、朝歌、蕩陰、林慮。
豫州刺史部
潁川郡治陽翟(今河南禹州)。
領17縣:陽翟、陽城、輪氏、郟縣、父城、潁陽、襄城、昆陽、舞陽、定陵、郾縣、臨潁、潁陰、許縣、新汲、鄢陵、長社。
汝南郡治平輿(今河南汝南射橋)。
領37縣:平輿、上蔡、灈陽、吳房、西平、定潁、召陵、洇(去因加隱)強、西華、征羌、汝陽、南頓、陽安、郎陵、北宜春、安城、慎陽、安陽、新息、弋陽、期思、原鹿、富波、褒信、新蔡、鮦陽、固始、項縣、宜祿、新陽、宋國、思善、城父、山桑、細陽、汝陰、慎縣。
陳國治陳縣(今河南淮陽)。
領9縣:陳縣、新平、寧平、武平、苦縣、柘縣、陽夏、扶樂、長平。
梁國治睢陽(今河南商丘縣城)。
領8縣,睢陽、蒙縣、寧陵、鄢縣、穀熟、虞縣、下邑、碭縣。
沛國治相縣(今安徽濉溪張集)。
領21縣:相縣、肖縣、杼秋、豐縣、沛縣、臨睢,太丘、建平、鄼縣、譙縣、鄲縣、锧(去質加至)縣、竹邑、蘄縣、符離、穀陽、洨縣、虹縣、向縣、龍亢、公丘。
魯國治魯縣(今山東曲阜)。
領6縣:魯縣、汶陽、卞縣、騶縣、蕃縣、薛縣。
兗州刺史部
陳留郡治陳留(今河南開封縣陳留)。
領17縣:陳留、雍丘、尉氏、扶溝、圉縣、襄邑、己吾、考城、外黃、濟陰、東昏、小黃、浚儀、封丘、平丘、長垣、酸棗。
東郡治濮陽(今河南濮陽慶祖北)。
領15縣:濮陽、白馬、燕縣、頓丘、衛國、東武陽、陽平、東阿、範縣、穀城、臨邑、樂平、平、聊城、博平。
濟陰郡治定陶(今山東定陶城西北)。
領11縣;定陶、冤句、乘氏、句陽、成陽、鄄城、廩丘、離狐、成武、單父、己氏。
山陽郡治昌邑(今山東巨野昌邑)。
領10縣:昌邑、巨野、金鄉、東緡、防東、方與、高平、湖陸、南平陽、瑕丘。
任城國治任城(今山東微山魯橋)。
領3縣:任城、亢父、樊縣。
東平國治無鹽(今山東東平宿城)。
領5縣:無鹽、壽張、須昌、富城、章縣、東於陸、寧陽。
濟北國治盧縣(今山東長清馬上附近)。
領5縣:盧縣、茌平、蛇丘、剛縣、成縣。
泰山郡治奉高(今山東泰安範鎮)。
領12縣:奉高、博縣、梁甫、巨平、茌縣、嬴縣、牟縣、萊蕪、蓋縣、南武陽、費國、南城。
青州刺史部
平原郡治平原(今山東平原飲馬店附近)。
領10縣:平原、高唐、祝阿、漯陰、安德、鬲國、西平昌、般縣、樂陵、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