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芳、秦安瑩的悲慘遭遇讓江欣雯感到心痛,但是,又有什麼辦法呢?
秦安瑩遭受婆家毒打、磋磨這種事,即便在21世紀,法製那麼健全的年代,丈夫打妻子,即使打到骨折,顱腦出血,終生掛尿袋、終生掛糞袋,腸子被截掉一多半,一輩子殘疾,也會被警方算做家庭暴力,根本就不會入刑,除非這個女人死亡。
可是,如果被非夫妻關係的人,毆打到上述任何一種傷情,都屬於重傷害了。
但是,換做是丈夫毆打妻子,警方一句輕描淡寫的“家庭矛盾”,就可以不予立案。
更有甚者,上一世江欣雯的一位女同事,被家暴,腿被打骨折,肋骨被打骨斷四、五根,甚至被她的丈夫從二樓扔下去,腰椎骨折,警官還信誓旦旦的教育這位女同事:“你們這是夫妻矛盾,是家庭矛盾,不屬於我們管轄範圍,如果離婚,你應該去法院起訴。”
當女同事問警官:“我丈夫把我從二樓扔下去,不是謀殺嗎?我肯定,他有謀殺我的企圖。”
警官卻說:“你們兩口子家庭鬧矛盾,哪裏來的謀殺?”然後,警官會很嚴厲的口頭教育一下她的丈夫,開車走掉。
更惡劣的是,有一次出警的警官居然對女同事說:“你一個女人,不要嘴巴那麼碎,就不會挨打了。”你們聽聽,這是人說的話嗎?
然後,這位女同事又會陷入被打,報警的,被警官訓斥“不惹你丈夫不就行了”之類的訓戒中,如此往複,惡性循環,直到她起訴離婚,逃到了外地後,才獲得了新生。
江欣雯還記得,上一世,有一位少數民族的女網紅,被她的前夫殺死。這還是前夫呀,是什麼讓他這樣有底氣,理直氣壯的殺害那位女網紅?
這位前夫的底氣從何而來?江欣雯曾不止一次的猜想:如果這個男人,在第一次對女網紅進行暴力傷害時,便受到了法律的嚴厲製裁,相信他不會一次,又一次,一而再,再而三,理直氣壯的傷害女網紅了吧?以至於這種傷害形成了習慣,在他們離婚後,前夫又去理直氣壯的去殺人吧?
更有一些所謂的電視金牌調解員,他們為男人的暴力開脫罪責,一口一個“家庭糾紛”,一口一個“你要孝順你的婆婆”,一口一個“你的婆婆不容易”等等這些PUA女人的話束。
而男人受到這些電視金牌調解員的錯誤引導,他們對女人的合法惡性傷害事件也越來越多,以致於願意結婚的女性越來越少。
女人們甚至提出來這些觀點:
都是人生父母養的,我父母也出資供我讀完大學,你父母一分錢沒給我花,憑什麼我要孝順你的父母?
你母親,我婆婆的不容易,是你和你父親造成的,為什麼你們造成的惡果,卻要我來承擔?
為什麼我生的孩子要跟男人的姓?而不是我自己的姓?
我也上班賺錢,為什麼回家我還要洗衣、做飯,管孩子?而男人卻可以倒在沙發上打遊戲?
更有一些寶媽,生完孩子辭去工作專職在家帶孩子,過著手心朝上的日子,卻被自己的丈夫一再質問:錢你都花在哪裏了?你知不知道我賺錢很辛苦的。
女人們看到很多這樣寶媽們的慘狀,也不想結婚,也不想生孩子。
是啊,生了孩子,身材會變形,心態會發生變化,甚至抑鬱,而很多不負責任的男人,卻把養孩子的責任,完全推卸到女人們的身上。
江欣雯一直認為,這個社會一直是以男權為主導地位的,什麼婦女能頂半邊天,這種屁話隻是針對需要女人大量付出時,男人才會想起來。
而男人,做為家庭的主要支柱,對一個家庭產生的影響是決定性的。
不是有這麼一句話麼:父愛則母靜,母靜則子安,子安則家和,家和則萬事興。反過來,父懶則母苦,母苦則子懼,子俱則家衰,父無能,妻受罪,子受苦。
這句話也反映出江欣雯的上一世,江玲,張波,還有她自己,都成為了張裕的犧牲品。江玲在老年時,曾經不止一次對張裕說過:“你這樣的人,根本就不應該結婚,不應該有孩子。”
當然,也不見得所有的男人都渣,上一世,江欣雯還是見過不少幸福到老的夫妻。雖然他們偶爾也會為一些瑣事爭執,但是,他們臉上不由自主的笑容,眼裏的光,以及由內而外發散出來的幸福感,是根本無法掩飾的。
晚飯時分,江欣雯打量著秦安芳,也許是下午兩點多才吃了一頓飯的緣故,秦安芳的臉上泛起一絲紅暈,她靜靜的端著一碗粥喝著,秦安平筷子如飛的夾著菜吃,而秦安芳隻夾了兩次鹹菜。
江欣雯:估計這個表姐和自己上一世一樣,也是被告誡過無數次,要讓著弟弟,讓著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