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倆的臉慢慢轉向對方, 四目相對,攝像機投在白布上的光, 將兩張臉照得半明半暗, 他們在對方眼中看到跟自己一樣的詫異和沉重。
藍巍問:“你看見了?”
楊思情點點頭,反問:“你也看見了?”
藍巍點點頭。
早期攝像機的分辨率很感人,又是遠景鏡頭, 畫麵中的男人坐在眾多賓客之中, 顯得又小又模糊。
但他們就是能在這種不利條件下,在鏡頭一掃而過的一兩秒時間內, 眼睛閃電般捕抓到了他。
足見江璟這張臉已經牢牢刻在他們的腦海中。
下火車之後的幾個月時間, 他們都默契的不再提及這個人, 但腦子裏可沒少翻出他的臉來反複琢磨。
楊思情操作攝像機, 倒退到有這個男人的畫麵, 暫停, 仔細盯看畫麵中男人的輪廓:看上去冷森森的老大不快,像是在為什麼事生氣。
須臾,她斷言:“沒錯, 就是他!”
艾德蒙·羅卡說:凡走過, 必留下痕跡。
江璟要是知道自己在“老婆”的婚宴錄像中留下“恒久遠, 永流傳”的痕跡, 按這個天才清奇的腦回路, 他估計不會懊惱自己的失誤, 還會開心得很。
你想啊, “老婆”每看一回錄像就要看見他一回,就要想起他一回,就要刷新一回他在“老婆”腦子裏的存在感。
他本人不在“老婆”身邊, 但“老婆”的生活中永遠有他的痕跡,
這種“看不慣我,又避不開我”的感覺,讚!
除非“老婆”把婚宴錄像刪了。
那可太合他心意了!
你想啊,哪個男人樂意自己“老婆”經常回顧和其他男人結婚時候的盛況。
刪了好,就怕她不刪。
天才和瘋逼,真的隻有一線之隔。
藍巍看著畫麵中的男人,半天不說話,腦子裏重新整理關於婚宴那天的種種記憶。
不單是那天發生的“123木頭人”詭異事件,那天還有一件被他遺忘的小插曲,一並躍然清晰於腦海。
楊思情沒去注意丈夫的沉默,隻一氣兒自說自話:“原來這個男人一直在我們身邊打轉。第一次見到他是在1976年4月的上海,我們去拍婚紗照的路上;第二次是在1976年5月的北京婚宴現場;第三次是在1976年9月,我們前往深圳的火車上。”
她捋順了這條時間線,隨之便陷入迷惘和恐慌,消極情緒沉甸甸地凝結在心口上,讓她胸悶氣短,嘴裏深深呼吸著。
藍巍整理好婚宴那天的記憶,終於開口:“思情,我有兩件關於我們婚宴那天發生的事,要告訴你。”
楊思情驚疑地看他:“怎麼還有事!我們婚宴那天到底發生了多少我不知道的事!”
藍巍摟住她的肩:“你別動氣,會嚇到肚子裏的兩隻寶寶。”
楊思情將頭靠在他寬厚的肩膀上。
藍巍緩緩陳述那天他知道的事:“婚宴那天,我和上海堂哥站在
宴廳門口迎客。
我軍校幾個同學來了,我就去跟他們聊了幾句。
回到上海堂哥身邊時,他跟我說有個賓客說自己是女方家屬,問我有沒有發請柬給你陝西老家的親戚。
我當時心裏奇怪,打算去問候一下那個賓客。
被上海堂哥拉住,留在宴廳門口迎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