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謀殺(1 / 2)

送走了戴麵罩的小偷,打開電視,隻覺得無聊。

回到自己房間,開始查看所有屬於這個我的物品。一陣翻箱倒櫃,找出了一本相冊,一本日記。相冊有些舊了,裏麵小時候的照片很多,記錄著我的成長。寶寶時期滿地爬的憨態可掬,上學時校園裏活潑可愛的樣子,課外足球場邊認真訓練的模樣,裏麵無一例外的都是笑臉。除了這些單人照,還有很多我和哥哥的合影,我們一家四口甜蜜溫馨的照片。相冊裏最後一張照片,是我的背影,瘦瘦小小的身子,穿著黑色的衣服,站在山上墓地邊。

感覺這個我,還沉浸在父母尚在的幸福童年,如果這個空間裏,我的父母不去世,現在的我會是什麼樣子?現在的家會是什麼樣子?至少哥哥不會拿到大學錄取通知書而不去讀書,我不會總背著哥哥偷偷流淚。那場該死的車禍,還我本該幸福的生活來。

翻開日記,第一篇寫於兩年前,描寫了我對父母的思念,以及決定不去讀大學,而是加入一個私人球隊,雖然後麵憧憬了以後的生活,還是可以看出無盡的遺憾與歎息。接下來的日記,記錄著球隊生涯的點滴。裏麵很多是寫自己進了幾個球,又幫助球隊贏得了一場勝利等這樣的事,還有對某些球員的不滿,對自己收入的不滿等。

今天我也進了一個球,是不是應該記下來?因為這本日記顯然對這個空間的我,意義不一般。我找來一支筆,隨手往後翻了翻,正準備寫字,赫然發現在後麵的空白頁中間,有一頁寫滿了字。看過之後,我有些被嚇住了。

這是一篇題目叫做“我想謀殺一個人”的文章,裏麵這樣寫道:“我恨這個世界,恨奪走我父母生命的人,恨對哥哥不公平的人,恨嫉妒我的人。我恨我的球隊老板,是他讓一個完全不懂得足球的女人帶領我們,我恨那個女人,是她揮霍著大把的錢也不舍得給我們長薪水,我恨那個傳說中給我們球隊提供讚助的人,是他剝奪了足球帶給我的快樂。那是我最後的快樂。這個世界我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哥哥了,他好不容易找到了女朋友,卻沒有錢結婚。我要為哥哥湊夠結婚的錢。我已經有了一個計劃。

“我要綁架那個讚助我們球隊的人,他是我最恨的人,我要用從他那裏敲詐得來的錢,給哥哥買一套房子,然後我還是會選擇殺了他。我會把他的屍體放到我家對麵那座樓裏,那座廢棄了很久馬上就要拆遷的樓裏。沒有人會找到他,他將會永埋地下,再被新蓋起的高樓壓住,永世不得翻身。”

這個空間的我,原來如此陰暗。我仿佛透過紙張感覺到了寒冷。連忙合上日記,放回原處,我抱著雙肩,站起來,在屋裏來回走動,可最後,還是忍不住,打開窗戶,站在窗邊,看對麵幾乎近在咫尺的那座等待拆遷的樓。

周圍沒有燈,樓裏一片黑暗,一扇扇窗戶如同野獸的大口一般想要把人吞噬。夜晚的寒風吹來,我打了個寒顫。就在我準備關上窗戶的時候,那座廢棄的樓裏突然有了一片光亮。

三樓正對著我的一扇窗戶裏,在那片光亮起的同時,多了兩個人。我居高臨下,能清楚地看到兩個人的全身。那是一男一女,甚至那個女子穿的紅色高跟鞋我都看得清清楚楚,可就是看不清兩個人的麵目。那是兩個十分模糊又十分清楚的人,一種奇怪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