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大理寺會審(二)(1 / 2)

周崇文挑完錯後又沉默了,好像他的本職工作就是挑堂上這兩位新科老爺的漏洞,不是審案。

崔狀元一看,王榜眼也卡殼了,沒辦法,隻得再把驚堂木拿回來,從袖子裏摸出一張小抄攤在桌子上,什麼流程問話,寫了個仔細,於是審案繼續,問證人看證據,兩位新科老爺也沒再卡過殼。

本來蘇絡也是證人之一,但她此時的身份不便過堂,便口訴了一份證詞由大理寺錄事抄出,呈交堂上。

就像劉成軒之前說過的,這案子實在簡單極了,人證物證俱在,被告也不狡辯,幹脆得隻等著判刑。劉成軒又說過,這案子其實又挺複雜的,各方勢力錯綜,尤其代表萬燕歸後台的劉成軒和代表秦懷後台的蘇絡都在堂上,量刑真是一個極傷腦筋的問題。

一般來說故意傷人的罪名總要判個一年半載的,如果拿不出賠償的還要判得更久一點,但今天又出現了一個新問題。因為萬燕歸受了“內傷”,所以秦懷的罪名變為私闖民宅兼故意傷人致其重傷,這就嚴重了,不僅要賠償,刑期也將升級到三年至十年之間,到底是三年還是十年,他們正在商量。

本來宣判前法官都會宣布休庭的,但堂上這幾人沒經驗,又沒看見劉寺正的眼色,於是一場討論在大堂上開始了。當然,是小聲地討論,還捂著嘴。

崔狀元的意思是沒看出來萬燕歸哪有重傷,但鑒證科的人都說了,那就肯定有重傷,但看著又沒有,可見重傷這玩意是件很神奇的東西,又看被告認罪態度良好,秉著以感化為主的教導原則,就判個四年吧……

崔狀元還沒說完,王榜眼便高唱反調,說四年太接近底線了,而且這人有點背景,要是判得太輕會讓百姓覺得官府不公,就得重判,才能顯出咱們的剛直不阿,才能引起皇上的注意……嗯,沒直說,就這意思,大家體會一下。

周崇文也適時地發表意見,他更幹脆,“秦懷雖有故意傷人之嫌,但參看其本人口供及秦府管家、來儀郡主之證詞,萬燕歸確有挑唆之嫌,況且萬燕歸是否重傷一事還有待商榷,驗傷是順天府代辦,做不得大理寺的參考證據。是否量為重傷之刑還需重新定奪。”

萬燕歸跪在堂下,聽了周崇文的話挺直腰杆拱了拱手,“大人明鑒,草民當時的確有些過激言語,但當時草民被秦懷打傷,一時為爭意氣,才說出那些狠話,先後之序還請大人明查。另外驗傷之事乃事發第二天一早由順天府醫官查驗確定,現在已經過去數日,草民傷勢已複,再行查驗豈不對草民不公?周大人與秦懷是舊時好友,但也不能因情循私,一心輕判,置大明律法於不顧。”

萬燕歸的這些話簡直太符合王榜眼的心意了,不禁幫腔道:“周探花果真是重義之人,不過適才林大人已經出言提點,公堂之上,隻講公理,就算是父母兄弟,也要依法行事也對。”

周崇文道:“在下隻是就疑點論事,所提之事也全是心中疑問,與義氣何幹?況且在下與秦懷雖是舊識,卻稱不上‘好友’二字,天下之人相識者甚多,莫非個個是好友不成?莫非王榜眼識得皇上,便是皇上的好友?”

“你……”王榜眼一時語塞,皇上的好友?他倒想,但估計皇上不想,不僅不想,他要承認是,皇上還得老不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