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許多人都想跟著他, 他挑挑選選地選了幾個, 也隻會把自己的情緒宣泄在他們身上而已。在當時以為的你情我願, 其實事後再想起來,不過是他利用了那些年少無知的學弟對自己的崇拜。

其中有一個還比自己大兩屆的學長呢,無比癡迷他,喜歡他喜歡得不得了。而他仗著他對他的喜歡,做過許多許多挺混蛋的事情。

那時候的他其實沒多少惡意,也沒覺得自己那樣的行為有什麽,不是他們願意把他捧那麽高的嗎?把他當神一樣供著,他對他們當然就沒那麽客氣了。

這…不是他們自己願意的嗎?

一些日常的小打小鬧都不算什麽,什麽因為想看皮下組織是什麽樣,就劃傷他們的皮膚都不算什麽。他傷害過一個人,就是那個高年級的學長。

當時的聞嘉述也才十四五歲,他比現在還要清瘦一些,他百無聊賴地托著下巴:“聽說人的指節骨可以做成口哨,我好想要一個骨哨,你把你的手指給我一截吧。”

他用的是命令的口吻,不是詢問他,也不是和他商量。他完全沒有考慮過如果學長不同意怎麽辦,他用理所當然的語氣說:“我會一直貼身佩戴的。”

“真的嗎?”

彼時那個學長聽到他這麽說,明顯動心了。他那時對聞嘉述實在是有一種接近於盲目地崇拜,比起自己少一截手指,他更在意的是聞嘉述會把他的指骨貼身佩戴:“嘉述真的會一直戴著嗎?”

“當然。”

十四歲的聞嘉述毫無負擔地許下承諾,而二十三歲的邵清禾早已經不知道把那截指骨放到哪裏去了。

後來他在紅房子裏工作,倒是聽說過對方的名字。怎麽說呢,反正現在還是挺威風的,而且還是現在的他根本高攀不起的那種。

所以就算他回來報復自己,邵清禾也不覺得驚訝。

過去很久很久,他都還是能夠想起那鮮血淋漓的畫麵,自己當時親吻著他的截斷處,誇讚著:“真好看。”學長當時好像也笑了,他說:“是嗎?嘉述能喜歡的話,就太好了。”

他還說過無論自己想要什麽,他都會為自己辦到。

“……嘶…”半夜醒來的邵清禾,再度想起自己年少時的那些行為後,麵上不由自主地露出近乎於牙疼的表情,他那會兒腦子…是生鏽了嗎?

還沒等他為自己過去的行為多悔恨幾秒鍾後,他敏銳聽到外麵有腳步聲,就在門外,是很輕很輕的腳步聲,他趕緊開始裝睡。

對方大概以為他已經出去了吧?

可他沒想到的是,今天邵清禾沒出門,他特意請假了。而且在白天的時候,甚至還先假裝按照以前上班的時間點出門,等過了很久又趕緊從後門爬牆翻窗進了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