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瑾,請你不要在自作多情了好不好,我有說過喜歡你麼?從頭到尾都是你自己在期待好不好?”
“是,我說過我喜歡你在我身邊陪著我,可我從來也沒說過要你做我男朋友啊。”
“你是對我很好,可是我爸爸媽媽也對我很好啊,但他們卻從來不會要求從我身上得到什麼,難不成你對我的好都隻是為了讓我和你在一起的手段?”
“顧瑾,你實在是太自私了,你如果是真的喜歡我,就不應該阻止我奔向更好的人,你應該祝福我才對。”
“你走吧好麼,以後不要再出現在我麵前了,好不好,我怕我男朋友會誤會。”
......
一句句話語在顧瑾的耳邊環繞,而他此時的心就仿若是被千萬把刀子來回摩擦了上億遍般的徹骨疼痛。
很難想象,自己十年的辛苦付出都頂不過別人一個禮拜的甜言蜜語。
說實話,就連顧瑾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輸在了哪裏。
論長相,他在學校的時候,便一直都是校草。
論家世,他父親在政府機關工作,母親則經營著一家服裝店,雖算不上大家大業,但是也算是小康之家。
論學曆,他研究生畢業,並在畢業後成功加入一家世界五百強公司工作,單單年薪就有六十多萬。
而“他”呢?
初中肄業,工地搬磚,家住農村。
就因為帶她打了幾把遊戲,陪她聊了幾天的天,就成為了她口中所謂的“更好的人”了?
說實話,顧瑾真的覺得很可笑。
一方麵,他在笑眼前的林雪晴,笑她眼睛瞎,笑她不知好歹。
另一方麵,他也是在笑他自己,他覺得自己仿佛就是一個笑話,一個小醜。
“原來我就是別人口中的舔狗啊,還真是可悲啊。”
顧瑾自嘲的笑了笑,再次抬起頭看向對麵那張之前還覺得很是清純的俏臉,在他此時的眼中卻顯得格外尖酸刻薄。
“林雪晴,你會後悔麼?”
“我肯定不會後悔,以後希望你離我遠一點。”
“好。”
待到最後一個字吐出,顧瑾仿佛放下了一個異常沉重的包袱一般,心中空洞卻又好似重獲新生。
為了這段感情,他真的已經拚盡了全力。
十年啊,整整的十年時間,他幾乎無時無刻都在為這個女人付出。
他是真的愛過了。
所以,他不遺憾。
相反,他覺得該遺憾的應該是對麵的女人。
畢竟,他失去的不過是一個不愛他的人罷了。
而對方呢,則是失去了一個視他如命的人......
當然,這一切如今的林雪晴卻並不明白。
她走了,毫不回頭的走了。
甚至在臨走前,她看都沒有再看顧瑾一眼。
而顧瑾呢,則一個人獨自在咖啡廳裏坐了整整一個多小時。
往日的一幕幕,仿佛像是幻燈片一樣,不斷的在他的眼前乍現。
直到他的手機響起,他的思緒才終於恢複到了現實之中。
他掏出手機,接通電話,低沉的語氣卻顯得異常的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