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籍心思靈活,出於特殊原因,他自己展開了調查,要到銀行去對賬。
對什麼賬?對黃之靈父親項目的賬!
按照常理,作為項目施工方,開工前的必備工作必須包括資金來源、人工組織、機械組織以及安全保障措施等。
以黃之靈父親的這個項目為例,他要想開工,必須向甲方承諾具備足夠的建設資金。而具體的方式,就是向甲方的指定賬戶中存入預備金,接受甲方監管。
人工方麵,黃之靈的父親則是包給了C市有名的人資公司,由人資公司負責招工。
除此之外,人資公司還應當給工人們進行入職體檢、備足工傷保險和各種意外保險,以保證工人身體健康符合用工條件,並在發生危險的情況下,有足額的資金應付危機。
假如工人發生工傷,項目在甲方的監管下,由預備金中預先支付給工人工傷賠償,然後再由保險公司把從預備金中預付的賠款再支付給項目上。
如此一來,工人權益有了保障,工地也減輕了經濟負擔,是一件非常不錯的製度安排。
霍籍所發現的異樣,就存在於這個預備金和保險之中。
按說,工人入職,必須要有體檢報告。雖說如此,但也不盡然,有的地方工作不盡嚴格,難免會有疏漏,並不是所有工人都有體檢報告。
但是在黃之靈父親的工地上,一個蹊蹺之處在於,這幾個出了工傷事故的工人,卻恰恰沒有體檢報告。
而且出事後,保險賠款應當彙入工地賬上,但是,查遍所有賬目,隻見工地出具的收條留存附件,不見賠款入賬。
反之,則是隻見有工地的預付金支付出去,收款對象卻是人資公司,它以工人的名義代收。
工地和工人之間的經濟糾紛,不是雙方自己經手,中間莫名其妙多出一個第三方來,而且還負責賠款收錢,這實在是一個異常的現象。
霍籍來到銀行,將材料和證件往窗口一遞,信心滿滿地以為對方馬上就會配合。
沒成想,銀行工作人員一句話就把他頂了回來:“這個是當事各方的交易秘密,不涉及違法犯罪的情況之下,你無權查看。”
銀行的話,說得沒錯,但是把霍籍頂得夠嗆,霍籍問道:“我要查的就是違法犯罪的線索、證據,但是你告訴我說要先證明它涉及違法犯罪?如此循環下去,到底是蛋先於雞還是雞先於蛋?”
倒是銀行工作人員,一副高高在上、事不關己的表情一擺,說:“這規定就是這麼定的,你再說什麼也沒用。”
碰了一鼻子灰,縱使霍籍口才出眾,能多理論幾句,對方無論如何都是軟硬不吃。
鬱悶之下,霍籍趕緊便又轉換思路,覺得銀行這條路走不通,應該去人資公司走一趟,說不定會有收獲。
說走就走,霍籍出銀行,就前往人資公司。
霍籍來到人資公司,遠遠看見門口站著一人,高大的個子有小兩米,肩寬背闊,十分顯眼,正在向進出人資公司的人問著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