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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豪弄明白了事情的真相,坐下不吱聲了,嘴裏嘟嘟囔囔的,像是在念叨著:“兒子……我兒子……”

既然牛愛花幾年前就沒法懷孕了,被前妻逼流產當然也是假的。

我不知道他後悔了沒有。不過世界上沒有後悔藥。

“楊大哥”接著說道:“我不求你們給我樹碑立傳,但求無愧於心——我吃了香火,保這一方平安,已經幾百年,按理說……”

按理說,他們不管當年犯了什麼錯,也該“刑滿釋放”了。

程星河低聲說道:“真要把這個牛愛花交給他們壓橋?真要是這樣,牛愛花一定也會鬧的這地方不安寧,買賣做的不合格,五十萬可就沒了。”

而我看向了那個“楊大哥”,說道:“你們兩個,當初是被冤枉了,才來做壓橋人俑的吧?”

“楊大哥”一聽,瞬間愣住了:“你……你如何知道?”

很簡單,如果是罪大惡極,到了砍頭地步的人,眉骨必定會歪斜有凶紋,而人中也有截斷,表示這人將會死於非命。

但是我現在升了階,已經能看到,這個“麵具”的眉骨是很正的,下巴,耳朵,臥蠶,也都是善人之相,說明這人為人正直,絕不會參與到惡事之中,但是這個棱角太過,反而會因為方正得罪人,就算要死,也是死在這方麵。

所以,他成為死囚,八成跟得罪人有關——所以,之前我才強調了“冤枉”兩個字,想也知道,他對這兩個字是非常在意的。

果然,剛才他一聽,立刻把事情就說出來了。

現在也是一樣,那“楊大哥”不聽還好,這麼一聽,立刻跪下,給我連著磕了三個頭:“幾百年的冤屈,今日終於昭雪,請受小人一拜!”

之前也有人拜過我,但是被死人拜這還是第一次。

原來,在景朝的時候,這山當年是一個營地,他們是駐紮在這裏的均隊。

這人無意之中,發現上司營私舞弊,就堅決要把事情舉報到上麵去,上司對他恨之入骨,恨不得除之而後快,可這個人平時方正的出了名,簡直是塊鐵板,找不到下手的地方。

就在這個時候,他碰巧救了一個被人擄走的少女。

少女對他感激不盡,上司發現了這事兒,卻像是找到了機會,給他定了個罪名——強搶民女。

少女一看救命恩人為了這件事情蒙冤,就去給他伸冤,但是被上司一起抓了,說她不守婦道,居心不良。

這罪名其實挺矛盾,一個不守婦道的,一個強搶民女的,那不成了你情我願了嗎?

可上司給定了罪,秋後問斬,誰也救不了他們。就在這個時候,這個山的山民正在湊錢修山路,一打聽他們這有死囚,這倆人正好是一男一女,就被拿來當人俑了,一直在這裏鎮守山路幾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