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答道:“那我就開門見山了——你身上這個小鬼,是怎麼弄到手的?”
女婿一聽這個,眼珠子頓時就瞪的跟死魚一樣:“你,你什麼意思,什麼叫小鬼,我聽不懂。”
就他這個神態,眼神發散,手心出汗,擺明是在撒謊,聽不懂才有了鬼。
程星河也忍不住了:“不靠小鬼,你就能當上人家的上門女婿?弟弟,拜托你買個鏡子,實在不行撒泡尿照照也行。”
女婿一聽“上門”倆字又急眼了:“我他媽的才不是上門……”
我答道:“你要是不著急,就慢慢掰扯唄。”
說著,我就對著表看了一眼。
女婿順著我的視線一看表,頓時急了,甩手就要從我身邊奪門而出,可他力氣哪兒有我的大,怎麼掙紮也掙紮不開,模樣越來越慌張了:“你……你撒開!我他媽的讓你撒開!”
時間不等人,他掙紮未果,像是真的慌了,這才哀求了起來,讓我放他這一馬,我就讓他抓住最後的機會,盡快說完,就能出去幹點想幹的事兒了。
養那種東西的,一般都會在固定的時間,固定的供奉它,如果到了時間,供奉不上,就等於壞了規矩,必定倒黴。
之前那幾個得了好運之後發瘋或者自殺的,恐怕就是壞了規矩。
他既然跟不幹淨的東西在一起這麼長時間,自然也對這個規矩心知肚明,實在沒轍了,一邊看表,一邊才勉強說道:“我……我一開始也不知道,真這麼靈啊!就還五分鍾了,哥,我跟你叫哥還不行!”
我還來了興趣:“五分鍾嘛,你說的快點不就行了?聽說那玩意兒挺貴的,你是怎麼弄到的?”
女婿猶豫了半天,這才說道:“是……是我撿來的。”
撿來的?我跟程星河對看了一眼,這就有點稀奇了。
再一問,什麼撿,原來是偷的。
女婿原來幹過跑腿外賣,不過他是個皮笊籬命,不動腦子把自己該幹的事情幹好,而是習慣性的找了偏門——幹了這一行,他就知道,這一行其實很容易偷到快遞和餐。
這兔子還不吃窩邊草呢,他可倒好,專門撿著自己人下手——趁著別的騎手上樓,他就把騎手小車裏的東西偷來,從來沒被抓住過。
靠著這個副業,他也能混上點溫飽,也不在乎扣考勤什麼的,整天還異想天開,尋思莫欺少年窮,哪天有個白富美倒貼他,不就什麼都有了嗎。
可惜他一直沒碰見瞎的白富美。
那天他發現一個小哥的車裏有個標記——那個標記是高保價物品,他頓時心裏就癢癢了,立馬就把那個東西給偷到了手。
回家的路上他還挺開心,尋思保不齊得是勞力士或者珠寶什麼的——他還沒看見過保價那麼高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