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慢吞吞地吃著冰淇淋,吃的速度和融化的速度差不了多少,花了好半天,才終於吸溜完了冰淇淋球,然後開始哢嚓哢嚓地啃脆筒。吃完了冰淇淋,奈奈子從口袋掏出紙巾,仔仔細細地把手擦幹淨,跑到路邊的便利店門口,找到垃圾桶丟了紙巾,才又挪騰了回來。

“回去睡午覺。”她對果戈裏說道。

一大早就被亂步從床上拖起來,沒睡夠的奈奈子還在惦念著要回去睡覺,反正下午本來就是要睡午覺的。

“不和亂步先生一起回去嗎?”果戈裏這麼問道,但是已經在跟著奈奈子朝回去的方向走了。

“我們自己回去。”奈奈子回答他,伸手拽住他的披風,免得走丟了。

果戈裏歪了歪腦袋,提出疑問:“如果亂步先生迷路了呢?”

“……”

奈奈子拉著果戈裏走的腳步一下子又停下了。

她站在原地,一動不動地盯著前麵的街道看了一會兒,接著轉過了身,又拽著果戈裏往回走,走到了剛才坐著的長椅前,然後鬆開了果戈裏的披風,一屁股坐下了。

並不想去警察局接自己迷路的笨蛋爸爸,奈奈子麵無表情地從口袋裏掏出了自己的手機,然後在聯係人裏找到了【パパ】,撥通了亂步的電話。

作者有話要說:

果戈裏讓西格瑪看的東西是奈奈子“記憶的盡頭”。

因為要看到的是“記憶的盡頭”,所以其他的畫麵都是很快回溯過去的,看到的都是奈奈子印象深刻的畫麵,就和電影哢哢快進的畫麵一樣,最後定格在的場景是“盡頭”。

舉例就是,西格瑪會對三輪的外形有印象,可以猜到她和奈奈子關係很好(因為出現頻率高),但具體的相處不知道。

就像是看到了目錄,確定了最後一部分在哪一頁,然後直接翻到那一頁,當中的內容都是嘩啦一下翻過去的。

——

換言之不是直接就完全複製粘貼全部記憶,這樣的話多半會精分的

——

樂隊梗來自漫畫番外

路人甲:你發型很酷啊,以前幹啥的。

西格瑪:(想了一下和自己的發色最不違和的職業)搞樂隊的。

——

西格瑪是【書】的產物,所以我私設對他【本身】的優先級是等於書頁的(是他【本身】這一存在而不是他的異能)

也即:書>書頁=奈奈子=西格瑪

第167章

奈奈子是在警署把她的笨蛋爸爸認領回去的。

完全不靠譜的亂步把她和果戈裏丟在了商店街的粗點心店幹活,自己則是穿著吉祥物的熊偶套裝溜走了,明明是亂步幹了錯事被罰來幹活,但結果卻是奈奈子“父債女償”替爹背鍋,本來可以在周末睡懶覺,卻被迫在店裏幫了半天的忙,好不容易幹完了活,還要去警署認領她走丟的蠢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