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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的監控不出所料又被調換了,一個警員簡要說明一下情況後,開始介紹對罪犯的初步畫像。

“住在27號樓的嫌疑人是一名40歲左右的中年男子,身高180往上,身材略瘦,通常晝伏夜出,行事低調,性格孤僻......”

馮長河一腦門的問號,忍不住打斷:“等一下,你們從哪裏得到的這些資料?”

警員回答說:“我們走訪詢問了27號樓的鄰居,小區一些居民和小區門衛。大半都是據他鄰居所言得出的。”

他看了一眼馮長河,見他皺眉不語,清了清喉嚨說:“那我繼續講了。除了他的鄰居,小區其他兩個居民都反應,遛彎時看到27號別墅幾次出入同一個女人,所以嫌疑人應該有固定女伴,當然,也不能排除他有家庭的情況。

“嫌疑人開一輛藍色寶萊轎車,這車比較大眾,牌照還不能確定。”

馮長河實在忍不住,又打斷了他:“從哪裏確定的嫌疑人車輛,又是鄰居說的?”

警員看著他,回答:“對......馮哥,到底哪裏有疑問麼?”

這警員很年輕,是新提來的,他跟馮長河不熟,但知道他還挺沉默寡言的,怎麼今天突然這麼多問題。

馮長河咽了咽,硬是把滿肚子的話憋了回去,他擺下手說:“我有點累......沒事了,你繼續。”

警員點了下頭,拿著筆記本繼續道:“鄰居隻說見過嫌疑人的車是藍色轎車,後來我們查閱門衛處的登記,發現有輛藍色寶萊車經常出入,登記的樓號都是27號,初步推斷,這應該就是嫌疑人的車了。”

有人疑惑:“嫌疑人家裏指紋都被清理幹淨了,說明他是個心很細的人,為何小區門衛會留下他的車輛記錄?”

這警員說:“這點我也有所疑惑。不過嫌疑人是租的房子,的確在小區內沒有車位,進出都需要登記。”

有人說:“嫌疑人的車也不一定是本人身份購買的,沒準他覺得留下這個線索無關緊要,或許還能混淆我們視線呢。”

馮長河聽得頭疼,這時後背被拍了一下。馮長河回頭,一人把檢測膠囊指紋的報告給他送來了。

馮長河接過報告的同時心裏一沉。他拿著那份報告,思索了很久,沒有打開看。

聽完例會,馮長河走出會議室,碰上了剛回來的劉錚。

劉錚伸手跟他打了個招呼。馮長河走過去,把檢測報告遞給了他。

劉錚接過來:“這是?”

馮長河說:“我檢測了嚴鬆有死亡時手裏握著的膠囊上的指紋。我昨天認真研究了他的檔案,裏麵記錄他手上有破皮傷痕,說明他死前跟嫌疑人做過一些鬥爭,我想他們或許對這個膠囊有過爭奪。”